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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 漫談飛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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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eng009 發表於 2006-9-7 01:02: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螳螂 於 2006-9-7 00:50 發表
其實!現在的台灣,早就沒有機密可言了,說真的就常理來說:這個飛官不會無聊到自己帶相機上飛機....除非他想找死!一定是有上級叫他帶的,各位大都當過兵了,應該知道不管違法與否,只要長官教你去做,相信各位不敢不做,除 ...


螳螂:
你說到重點啦
然後也又勾起弟兄我難過的痛處了
9527 發表於 2006-9-7 01:20: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螳螂 於 2006-9-7 00:50 發表
...大概也是錯在打錯字,說錯話,交錯女友,不長眼吧!



哈哈∼!!講的好…飛官最大的錯就是交錯女朋友,哈……

不過後來看了電子報的相關新聞,軍方是為了飛官為何可以女友進出軍營及為何可從軍營宿舍拿到照片而移送軍法的,因為這些種種情況不是單單只有一張照片問題而以,因為那張照片不是機密,而是在這張照片之前該員是否有被利用或是無意見洩密才是軍法要調查的,剛好四○一連隊以前當兵時進去過幾次,飛官宿舍有幾棟蓋的真的是好,大樓裡戶戶都是獨立門戶,簡直和民房沒二樣,營區之大連便利商店也有,看來內部管理才是防洩密重點及根本。

[ 本帖最後由 9527 於 2006-9-7 01:22 編輯 ]
神龍 發表於 2006-9-7 01:42:45 | 顯示全部樓層
正好看完兩邊的政論節目 網上剛好有這題目 容我發表一下淺見
1.是誰授命拍攝的
軍人以服從為天職 這是我進陸官第一件學到的事 那這張照片是誰授命拍攝的
2.照片的用途
依個人淺見 這張照片應該原本是要放聯隊當聯隊隊史照片的 出發點並無不對
3.伴飛的機組人員身家如何
據我所知 所有執行重要任務的軍事人員 身家背景一定不容有任何差池
那此次意外 飛官拿那照片是否是準備放大 交于聯隊長
4.此飛官將照片給女友看是何用意
各位將心比心 你有精采的軍中照片 是給女友來做文章 還是炫燿
5.何謂機密
敝人接觸過最高機密 機密等級是由各單位或上級劃定
那試問 國防機密預算在立院被立委當造勢工具拿來大肆宣傳 該不該以軍法辦這些立委(唯一死刑)
6.一張非本人之過的照片 要毀掉一位國家培訓的精英飛行員??
如果此事 不是經過大肆渲染 或預設立場的質詢 及施加壓力
那這位飛官 是否罪不過此

沒錯 女友白目 但那是女友 該辦也是辦她
何苦 毀掉一位精英飛官呢
也許當時他拿照片給女友看時 他是說  你看我與有榮焉 跟上這次台灣空軍一號 飛出國的任務
都有錯 但罪不及如此

IDF成軍前 我也正好應空軍之邀 到清泉崗表演
也看到不該看的東西
也住過培訓種子IDF飛官少校的房間
何謂機密 何謂洩密
我的淺見是 辦 應該辦 但沒那麼嚴重 但 辦人 也請搞清楚對象.
話多了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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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orkimo 發表於 2006-9-7 03:23: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ank 於 2006-9-6 16:34 發表

我也無法認同你的觀點!

1.如果說飛官女友上傳就沒事,那麼以後官兵隨意將軍中照片流給自己家人朋友上傳網路就沒事了嗎?照片來源不是報社,是軍隊出勤務的軍官將其作業中的物品疏忽讓其女友上傳網路,這不算洩密嗎?

2.洩密不是只有指機密級以上的物品才叫洩密,否則部隊番號上面有沒有註明機密等級?軍隊樣樣事情不是每種都標明密級以上,難道可以隨意流出軍中不算洩密嗎?以前我服役的時候公文都不能帶回家辦.

3.這名飛官執行的是軍隊職務,不是報社職務,雖然報社記者也許可以拍到同樣畫面.但是軍中就是軍中,沒有什麼折扣都打,以前有些敏感事情都有軍聞社專職拍攝,但是軍聞社拍的也有些是一般媒體也可以拍的,軍聞社就可以隨意將所拍內容流向外面嗎?

4.該則事件之後有家媒體也披露我國有一些情報來源也是比對於對岸的網路照片,然後加上衛星及研判得到一些資訊.所以不要輕易以為一張照片沒什麼了不起.軍人尤其是職業軍官,還不懂這一點點小小的專業要求,本就應該要辦!一個飛官受過多久的軍官養成教育,還可以輕易將公家財產及部隊物件讓其女友輕易取得,不辦將來後遺症更多!
...

這個問題讓各位學長們討論極為激烈,我個人感到是非常棒的議題,簡述個人淺見如後:
1.        現在是民主而非戒嚴時代,憲法中保障人民(含現役軍警)權利者,非法律明訂者不得剝奪;即使是法律明訂者,仍須檢視有否違背憲法,法律或命令與憲法牴觸者無效。舉例:某民間公司規定所有員工試用期間3個月,此與勞基法30天的試用期抵觸則前者無效;某高階公務人員因機密需要便宜行事將甲公款用於乙預算中,法律規定:「公款公用且須公款法用」,此高階公務人員仍屬違法行為。我們古早的憲兵思想最容易陷入此一迷思。
2.        如沒有任何明文規定該照片是「機密」,依法就不得認定該飛官有罪。試問:如果同一張照片刊登在某網站──一個歌功頌德總統出訪萬萬歲的網站時,這位飛官還會被懲處嗎?或許還可能被破格晉升至少校吧!
3.        部隊番號與您以前服役時的種種,與先進民主國家不同;難道您不知道絕大多數的民主國家根本沒有義務役嗎?我老爸當了35年的兵還是士官長,十多年前我卻受訓16週當少尉排長,他難道該跟國家報不平嗎?憲兵憲兵!請記得我們是以維護「憲法」為宗旨的。
4.        老是用”對岸”紅軍來嚇唬人,難道這位學長還以為以我們「國軍」現在的兵力真的能夠跟對方硬碰硬?我討厭共產黨對台灣的打壓!更厭惡共軍的900枚飛彈!但您實在對高科技衛星與電子作戰方面住在巷子外,你想辦這位飛官嗎?或許「依法」我們許多後憲或現役的學長早就法辦幾百個了。我必須告訴您:所謂的「國家機密」,我們在場的知道極少,我們現在已經有個法律叫做:「國家機密保護法」,有空不妨上網讀讀。

總之,「憲兵」的職責要與時俱進,我不認為以前我們憲兵執勤中有關尖酸刻薄、讓三軍彎腰哈背、落荒而逃的行為有何驕傲之處;反倒是認為「真正軍民一家、三軍一體」才是可長可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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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k999 發表於 2006-9-7 04:31:23 | 顯示全部樓層
很精采的討論主題.小弟也來插花一下.

版上各位長官.學長.學弟......大家一直把(照片)當成討論是否洩密為主題...依小弟看是模糊了主題......
照片只是這次護航事件的導火線.........是否洩密請大家探討下列2點................

1.該女友是否如新聞報料.外傳....長期住宿基地內....(軍紀問題)
  a.其實要不要證實.端看軍方心態.若真長期住基地內.從上網IP.MSN.可看出端倪.
  b.基地內外衛兵.警衛.地勤.同事.長官.錄影監視器.都可做訪查來證實.
  c.尉級飛官若如此也順便查查基地內所有官.士.兵.是否也如外傳.
  d.凡走過必留痕跡.若無就該還人公道.
  
2.該女友部落格.是否於護航勤務前.公佈勤務相關內容..(散播軍事機密罪)
   a.該部落格若真於勤務前就把相關時間內容公佈.恐怕就真的洩密了....
   b.洩密的不是該女友.而是飛官(洩漏軍事內容給非相關人員)而該女友是(散播軍事機密)
   c.該部落格.於此事件之前..對軍事.飛航相關內容的角度來看.到底了解多少.是否長期如此發表文章.
   d.凡走過必留痕跡.若無就該還人公道.

3.民主時代.凡是講求證據...若真有該辦就辦....不要拖.浪費社會資源.
                                     若真無該飛就飛....不要拖.浪費國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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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 發表於 2006-9-7 09:55:3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只就事實而論...

原帖由 weng009 於 2006-9-7 01:02 發表


螳螂:
你說到重點啦
然後也又勾起弟兄我難過的痛處了

  


    抱歉!抱歉!小弟只是闡述事實,不知無意間去戳的大大的痛處,而且就以現在的國軍將領們的"鳥蛋"心態來說,該名飛官可能會有幾種狀況1.以公然洩密罪-軍法處置2.我們的"阿扁皇"跟國防部長喊喊話,小小懲罰一下,讓他知錯就好-不可能3.在龐大的社會壓力下,就像那位陸軍儀隊的阿兵哥一樣,沒幾天無罪釋放,然後去掉F-16飛官的職務,改飛c-130運輸機,並強制提前退伍....等著看好了,這些將領再搞還是那幾招,永遠也不會進步的!
sbwu 發表於 2006-9-7 10:28: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yeacm 於 2006/9/6 23:21 發表
我覺得不是照片的問題,是那些文字的問題,今天如果不是寫著老鷹送青蛙,
而是寫著什麼恭送總統,總統辛苦了這些屁話,既使像機照到坐在飛機裡的總統,也絕對不會有洩密的問題,畢竟現在的軍中什麼都是其次,奉承阿庾最重 ...


俺要是認真地盤算如何做好拍馬屁抱大腿這檔事的話,要抱就去抱藍軍大腿,畢竟 2008 算起任期起碼四年,怎麼算都比現在去抱任期剩不到兩年的阿扁划算。
aleckcho 發表於 2006-9-7 10:50:30 | 顯示全部樓層
新聞跟網路還沒大加韃罰飛官事件前
我剛好看到新聞
官方稱

護航機平時皆兩兩隋護
因為方便拍攝新聞照片....所以臨時一方三架飛行

網路上"老鷹保護青蛙"之照片隨後發表
所以基本上....網路上"老鷹保護青蛙"的照片屬於已發放之新聞照片
不屬於機密....
嚴格說起來.....頂多是飛官的女朋友對當政者不滿的揶揄罷了
軍方大動作...只是某部份長官打蒼蠅用大砲罷了
黑狗兄 發表於 2006-9-7 11:40: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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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1039 發表於 2006-9-7 12:17: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螳螂 於 2006-9-7 09:55 發表

  


    抱歉!抱歉!小弟只是闡述事實,不知無意間去戳的大大的痛處,而且就以現在的國軍將領們的"鳥蛋"心態來說,該名飛官可能會有幾種狀況1.以公然洩密罪-軍法處置2.我們的"阿扁皇"跟國防 ...

任何事只要扯上政治,就會失焦,屈先生如果說把刀插在馬英九的腦門上,事情可能會更大條,或者哪天有人在網路上說要把刀插在你腦門上,你會不會告他,不管在任何地方,講話都要有分寸,更何況是一個軍人,軍人對於職務上的所知之事,在未發佈前不得對外公開,這是基本常識,於公於私都是如此,上市公司的財報都會公開,但未經正式公開前,私自對外揭露,哪一家公司可以容忍這種行為,更何況是把外人帶進營區,如果你是主官你辦不辦,不辦紀律何以維持,以後隨便說都沒事,反正所有消息以後都會公諸於世,營區隨人進出,對岸的情報人員,不就爽死了,若有冒犯之處,望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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