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淡淡的三月 於 2006-9-4 09:57 發表
" A& K3 z; F, s8 r1 @78年廖連長因為感情因素導致疑似躁鬱症出現,部隊小錯不斷連隊完全沒有機動性,再加上副連長至高雄參加講習偷取當時司令部參謀之項鍊,而連隊的輔導長伙食費不清不楚,這些事情不知道排長是忘了還是根本都不知道?* Z7 i. J! j- ~9 ]9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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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再談被排長指名讚譽的106調查組隊長,副連長發生偷竊事件時官說第一人就是嚴隊長(上校)很清楚的副連長父親是上校退伍,而其胞兄又是當時國防部的準將,這之間的關係請排長細細品嘗,而嚴隊長的否定處分讓營長有了壓力,接著父子檔親至來到營長住處拜訪關說,此時的營長承受的壓力請自行想像: {5 |0 w6 @0 R+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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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3 M& B1 K' o m- C+ t當時憲兵司令(邱忠男)招見營長,並且對營長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這時營長才卸下了這塊大石,當下營長給予副連長記過免職(沒有法辦)就想我之前提過的桃園憲兵隊連長帶領機動武裝班到卡拉OK尋仇事件一樣,都給予記過免職沒有將其法辦,這都歷歷在目,但是看到排長說的"不茍同"我實在無法理解/ S" j* Y5 m, q+ `0 J2 U9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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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都經過當事人之求證,如有疑慮可以再討論~~ ... + B; k! I& o( o, @; |' p; e
# J6 r4 i1 d; N7 D1 ~# k淡淡的三月你好,你表示「上述事件都經過當事人之求證」恐怕非事實,我真的不願為「非當事人」(因為你並非我們這些軍官,許多內幕你多半是道聽塗說,或是片面之詞)解釋這麼多,簡單發表淺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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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C) a' v9 W% k9 @( _" C1. 如果你是我這個值星官,在隊部升降旗典禮早晚點名時經常要下口令:「第三連全體聽我口令,向後轉!」為什麼?因為營部三巨頭之一又當全連弟兄面前怒罵連長,這樣的舉動要讓連長如何帶兵?難道不能像隊長一樣私下將營長、連長等叫到房間給予建議或斥責呢?我不知道各位感覺如何,但做人實在要將心比心。儘管在社會職場上,較有概念的主管都會知道「規過於密室」。老是當著部屬的面對一連之長這樣罵豬罵狗,究竟是用他們肩膀上的官階押人,還是以德服人?要部屬扮演好整軍斥紀、民眾之保、軍伍之師,那就把部屬當人看好嗎? f$ y0 F: _7 W7 o
2. 你提及我們服役以前我們營連的故事,我相信,我也在老士官長副排那邊看到陸總部阿兵哥持65步槍自裁的照片,但我要強調的是:「我在任時我們223B3C是多次205指揮部評比績效第一」,嚴隊長因此對我們讚譽有加,營部三巨頭卻視為自己領導有方、吝於給予部屬肯定。這樣「有功無賞,弄破要賠」的領導模式,難怪我們連長會得「躁鬱症」,至於你說他是因為感情因素致此,以我對廖連長近身相處(幾乎每晚聊天),我認為絕無可能。說真格的,如果你是我們連上的士官兵,而我也三不五時這樣對你鬼吼鬼叫,你的表現能有多好?
3 I% k9 [+ _5 \2 J9 {4 q. z- v Z/ X3. 你聲稱副連長因案央請父伯輩向隊長關說,其實,隊長他會向營長表達關切,個人深深認為這是為人長官應有的風範與原則,畢竟國家培育一位軍官真不容易,至於營長決定撤職查辦也沒有錯,只不過,缺少一點點人性的關懷。試想,副連長等軍官都是跟隨沈營長數年,今天出事了,我們難道沒有一點點自責並表達遺憾嗎?試想,嚴隊長是陸官正43期上校組長,跟副連長僅是因緣際會配屬關係,他願意這麼做才會讓弟兄有溫暖呀!至於輔導長所謂「伙食費不清不楚」而被撤職,這種理由稍有腦袋的人也知道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啦!真正的原因只有兩個:他是我們連上唯一敢不甩三巨頭、尤其是營輔導長;其次就是他根本不想繼續呆在軍旅中。既然都要走了,互留三分情,日後好相見,又何必如此加上一筆。坦白說,我如果是營部三巨頭,我會說吳輔導長對連上貢獻良多,只因個人家庭因素而離開軍職。至於當時司令絕不可能是邱忠男,因為我在憲校受訓時他是上校校長。我79年退伍時司令剛換成王若愚中將。
0 i4 B. [" V# c, Z) C( ]4. 總之,身為長官,是要激發所屬部屬與組織的潛能而非使他們絕望,多鼓勵少責備,我看過你曾經發表一篇到友軍三級廠「發飆」的文章,果然是三巨頭所調教出來的「勤務排」,充分發揮「恃權而驕」的本領。不過,我必須坦白說,一個小小的憲兵勤務排士兵對友軍的士官長與軍官撂下狠話並不值得令人敬佩,也使得三軍對我們憲兵印象不好。換做是廖連長或我來說,我們會帶幾瓶飲料、幾盒檳榔去拜託友軍幫忙。我還是要強調:憲兵是以軍容禮儀服眾,不應用「軍司法警察的權力」來迫使人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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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淺見,如有得罪之處,敬請諒察! i$ X& O, k& M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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