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樣的議題,我沒有任何特別的用意,只是要將我的所見所聞說出來。如果對於當事人或其親友有所傷害的話,我願先說一聲抱歉。
- j/ m3 C; R/ d2 n# w當我在回憶這樣的事件,心中真是感慨萬千。多希望不曾經歷過這樣的事情。
9 K* N$ K* V* [0 u我願已往生的受害者與死刑犯在天國得到安息。畢竟,該付的代價也都付清了。8 |% C: j. i! y8 r
經歷這樣的事,或許只能說是軍中生活的一種特殊的回憶吧。
+ x5 E8 l: a: i) o記得是1987年吧,那年的6月。正好是新任司令官剛上任沒多久,在金城附近,發生了一件軍人強姦殺人事件。
, o3 m' J/ `$ m# J過沒幾天,嫌犯被抓到了,也送往看守所收押。雖說是酒後犯罪,但經過審判,與國防部覆判後,還是死刑定讞。(當然,我的看法是罪不致死的。)
1 N7 I2 r% b% k( t/ Y因為死刑犯並不屬於陸軍師(127、284、319、或是158),所以,司令官下令由憲兵連軍官執刑。8 L* N- ]9 x+ g, D
因此,就由輔導長與副連長分別擔任主射手與副射手。另外再派出大約8名軍士官擔任刑場警衛與押解犯人。
8 o- f8 G/ T3 ?, u6 _( Z5 e8 ~應該是8月底的某一天,當天下午,兩把法槍就先帶到靶場試射。子彈我學長準備的進口5.56mm。晚上,晚點名完。排長就把隔天要出刑場勤務的人排出來。一看勤務表,還好沒有我。
) C; e! J% U) r7 Y2 c- B! [% a所以,我就和平時一樣晚上站一班衛兵,後上床睡覺。出勤務的人員,大約2-3點就整裝出發。6 V: ?2 s- @8 h, B5 A9 J5 w8 D
隔天早上,由連集合場走下好漢坡,看到出勤務的人已經回來了,六把槍,以三把三把立著,一群人圍在旁邊燒金紙。應該是勤務完整結束了。
& O( [2 X. ]# P. U+ H; U刑場岳飛崗;岳飛崗是在機場附近的一個靶場。當天除了死刑犯單位的士官兵外,通常,都會要求各軍種單位,將連隊裡一些素行不良的壞份子帶到刑場,實地參觀行刑的過程。更有的是,行刑後的相片還會發給各單位張貼。(那個時代有那個時代的考量,也無從評論起。)
4 j4 A% m) q" `6 W7 j! v押解死刑犯的工作是由連上兩位士官負責,死刑犯是要五花大綁,而且要蒙住雙眼(不知是在看守所就蒙好還是行刑前才蒙好?)。
/ \; W, `5 {# |4 C往刑場的路與回看守所的路一定要不一樣,這樣才不會把死刑犯的魂魄帶回來。
, {7 x* `- k8 R0 l' Z3 ?) u根據輔導長事後的轉述,受刑人是「好漢作事好漢當」。他是抬頭挺胸步入刑場。雖然,準備了最後一餐,有酒有菜,但是他並沒有喝酒。因為,他是因酒醉而犯下罪行,所以,他不願茫然的步上人生最後的旅程。
/ ~0 a- Y/ u! P" s, F+ ?結局是,四槍斃命。(整個過程太過血腥,讓我不忍將其化為文字登於網站上。); m. ^ A- `. [8 q
而這能斷生死的硃砂筆聽說是被防衛部的長官拿走了,有些刑場,還會特別多用幾支,以免太多長官要,而無法提供。9 `5 ~; o5 q9 q3 D$ F- |
曾經銬過受刑人的手銬,有一陣子,就吊在輔導長的房間。
+ k0 k% w# V* d9 C$ k# M+ f; e不過,我們和其他的單位不同,行刑的人是明明白白的知道他在執刑,而不是有些網站上說的,3個劊子手,到底是誰裝實彈,也不知道。
6 K7 z; w' d) B0 U" l# I聽說,輔導長是志願擔任這項工作的,他常舉起他的右手掌,告訴我們他是「斷掌」,所以,一定會殺過人。之後好長一陣子,我們在白天很少看到輔導長,因為,他晚上不睡覺,天亮了,他才上床睡覺。我知道,這件事對他造成很大的震撼。即令他也是一條好漢。6 E& S0 j" z. m1 H* N
所有出勤務的人員,當天就把紅包花掉了。好像什麼事也沒發生的就是副連長,雖然他是開最後一槍的。9 M! U/ h. l, q2 }2 M& B2 X/ t
多希望,這件事不曾發生。也希望,眾人可以引以為戒。做個守法的好國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