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53年入伍服憲兵役,因緣際會54年考進憲兵學校候補軍官班,56年畢業後是第一批進入憲兵調查隊年輕軍官,就一個涉世未深又乏社會經驗的年輕人而言,要面對並應付社會複雜的環境,獨力遂行憲兵情報工作,這是何等艱難的挑戰任務。同期亓、高兩位同學因不能適應,一年多先後離開回憲兵武裝部隊,我算是免強倖存下來。
2 c0 a! [0 H Y) d9 J! h* h. m尤其是自金門任滿歸建後,調查第一隊由台北移防高雄,以前所有建立關係如臍帶切斷,被迫要重新開始而有萌生倦勤之念,幸有同梯次退伍憲兵,提供資料得以免強應付。
; x( q, B9 I! Z1 ~$ n5 e部對歷練後,有幸調回憲兵司令部情報處服務,直覺退伍憲兵是豐沛情報資源,爾後憲兵情報新血間面臨與我同樣困境。是以在61年底提出「憲兵調查隊未來發展芻議」報告,將「組織退伍憲兵」列為重要議題,除此之外還有下列因素考慮在內。
8 G) m" H6 q. \# k一、以當時環境國內各情治機關職權分工概為:調查局負責「機關保防」,各政府機關都編制有「人二」;警總負責「社團保防」,民營大型公司、工廠、公共場所(如觀光飯店),安插軍係情治中高階退伍軍官執行(解嚴後取消);警察機關負責「民間保防」,運用遍布全國各鄉鎮警察單位,藉由戶口查察等警察手段執行;「軍中保防」則歸政治作戰部四處負責。
7 c* U ?9 q% x' @" A+ U) A% S4 J" B/ u7 }憲兵既然沒有固定權責分工,政治偵防工作形同打游擊無資源運用,若不能整合退伍憲兵豐沛情報資源,光憑調查官個人建立工作關係,長期以往憲兵情報工作勢將式微。3 z7 a4 O/ E/ U4 I: |2 I9 v4 g
二、以當時憲兵正面臨世代交替,未來10~15年之間,憲兵調查隊官士因屆齡,因利益(害)所建立工作關係,均由司令部情報處直接掌握,或交調查隊長單線領導運用,這類屬公共財;調查官士基於績效及退伍後出路考量,所建立個人關係多不願移交,私人情誼關係司令部也無權要求移交,即便移交接任調查官也未必能用,這類屬私有財;組織退伍憲兵為情報公有財是可行而且必要。
9 G, D+ v; U# O/ i+ e三、6個調查隊僅24位中階軍官(隊長、副隊長、兩個分隊長),退伍後依例可協調警總安排到工廠、大飯店,協助社團保防工作;其他近200位低階尉級軍官,屆齡退伍礙於職缺有限無法全部安排,長期為憲兵情報工作做出奉獻,退伍後仍須自謀生活情何以堪,司令部無能為力仍亟待克服解決。
7 H. k+ Q8 E" B6 N筆者對本議題結論和作為大概是:1、將「退伍憲兵」組織起來,成為憲兵情報外圍組織,期以建立綿密的憲兵情報網。2、現有憲兵六個調查隊勤區遼闊,兵力分散沒有組織退伍憲兵能力,應擴編為廿二個地區調查組,視地區幅員大小設置幹事若干員,專職該地區退伍憲兵聯繫及組織工作。3、負責聯繫幹事聘請屆退調查隊績優官士擔任,如此可解決部分低階幹部退伍後工作問題,又可激勵調查隊官士士氣。4、由司令部人事處負責,將屆退義務役憲兵資料送情報處,依地區整理後分發各地調查組派員聯繫。6 f9 e! J9 ]# ]* {- D2 l
本案雖獲各級長官重視與支持,礙於當時調查隊勤區幅員廣大,全部總員額僅360人兵力分散無法承受聯繫作業,若實施退伍憲兵聯繫工作,需聘雇約30名聯絡幹事(編制外僱員),全年薪資概需374萬元(每人每月7000元、13個月算)、紙張、文具、交通等行政支出約12萬,連同其他支出總計高達400餘萬,年度情報經費無法負擔:雖經改編為調查組實乃換湯不換藥,前述各項因素始終難以克服,組織退伍憲兵工作停滯無法推動。
4 T7 ]4 W2 N; `$ O. B0 ^直至民國64年7月間,參謀總長賴銘湯一級上將蒞部視察指示:憲兵應「以科學辦案」、「強化情報蒐集能力」。上級重大指示循例由國防部編案管制執行,每季定期呈報執行進度及成效,前述兩案皆為情報處業務,案子自然又交到筆者手裡承辦。1 H+ R% }7 G& Y
當時刑事調查組鑑識中心,已調中正理工學院軍官協助籌劃,所需儀器已簽案委託聯勤國外採購,只要檢討須添購必要儀器納入檢討,「以科學辦案」指示很快就結案。
" j+ B' N* T% b至於「強化情報蒐集能力」的指示,通常以加強訓練官兵情報蒐集能力,或辦幾場講習就可以應付過去。但我認為這是擴編調查組及成立後備憲絕佳機會,同年10月提出「後備憲兵運用」構想,將原已整編完成六個調查組,擴編為廿三個調查組(含刑事調查組),其他廿二個調查組依地區特性彈性編組,照行政區部署於各縣市,籌設地區後備憲兵聯絡中心,以強化情報蒐集能力報請國防部核定。- y; D3 T# m5 W0 I
65年初案奉國防部核示:「准於備查,速將編裝報部核定。」隨即著手編製新編裝,保留上校級調查組2(番號仍為101、102),增編中校級調查組為11(番號201~211),增編少校級調查組10(番號301~310);校級軍官由原先24員增加至62員,後憲聯絡中籌備經費75萬元,連同編裝於65年4月報部請求支援。, u& l4 r* O* j$ U" L/ e3 }
65年9月,奉命到憲兵學校高級班(後改正規班)受訓,因整編工作正如火如荼放不下手,副處長(科長升任)暗示回來佔中校缺,有事隨時可以請公假回來處裡,業務由楊0光少校代理(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參謀長退),這才免強報到報到參訓;事實上,我雖然在五股憲兵學校受訓,實際司令部通知校方回部公假時間,遠比在校上課時間還多,甚至畢業典禮都沒參加。(精采故事另撰)* I9 W, a4 _( X+ _1 n) T
66年3月高級班畢業前,「調查組再改編」、「退伍憲兵聯繫」兩案,先後奉國防部核定。軍官缺額由靖安二號(特戰總隊改編憲兵)員額撥補,「後備憲兵聯絡中心」籌備款由如數撥發;案子到此告一段落,後備憲兵業務由楊0光少校接辦,我將現有裝備重新調撥各調查組,並將缺裝納入中程施政計畫整補。# T, w- y4 ~/ o3 N+ R- t: q3 L
本來安排我站處裡待退邱0庸中校缺,因靖安二號執行冗員待消化,處裡多了兩名特戰轉憲兵中校,因此必須人事凍結來解決問題。副處長林上校覺得虧欠,徵詢調台南調查組長(中校)意願,我以以年輕資淺(時33歲)難服眾望婉拒;原因是:處裡總共只有四個中校職缺,尚有十幾位調查隊出身資深少校,而且年資都有七、八年以上,我資淺就佔中校缺心理不踏實。
, O1 B6 q7 h) c5 W; z除此之外還考慮到一些問題。1、外派幹調查組長表面風光,但欠缺分隊長經歷怕難以適應主官任務。2、老營長姚0實徵詢調到國安局意願,正考慮中。3、評估考不上三軍大學指參班,升上校那只是個幻想。4、以當時的軍中人事情況來看,在情報處升中校是早晚的事,沒有必要爭個頭破血流。5、家眷已搬到北部子女即將就學,工作駕輕就熟安安穩穩上下班,外派意願不高。6、不管能不能吃到終身俸,再幹幾年可以吃75%生活補助費15年。總之,我有自知之明,並不想在軍中求多大發展,安定就好。
' }( @8 r1 ?6 q* v事實上,後備憲兵聯繫工作從66年底就開始運作,因為草創初期步驟緩慢未於公開,直到68年4月才正式成立各地區後備憲兵聯絡中心,所需預算軍由國防部專案支援。直至筆者調國防部接管國軍情報預算業務後,才將這筆預算列入憲兵司令部年度預算。: M3 |2 G" Q% f8 ~6 h9 U# P. Q
有時候命運好像冥冥中注定,66年底國防部到部視察情報業務,視察官情報次長室陳0義上校(副處長已歿)閱畢,問副處長林上校問及我的少校年資,副處長有心提拔實問虛答說著:「是該升中校了,因為靖安案人事凍結,情報處暫時沒有中校缺。」陳副處長當場就問:「這小鬼,我們要了,你們放不放人。」
2 N: Y7 I+ W8 n+ |$ _- Q3 R就這樣,筆者於67年4月調國防部情報次長室,直至81年6月在第五處(國際事務處)以上校副處長退伍。
" G9 s7 b0 k& b: I% c, A/ w筆者回顧在憲兵單位服務14年間,不敢說有多少貢獻自詡無愧於憲兵,可是憲兵卻將將我視同逃兵看待,不但服裝不補給,還把我排除在後備憲兵名份之外,甚至連每年司令部部慶從未獲邀請,走筆至此心中忍不住要說「好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