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p621220 於 2008-7-10 15:39 發表 
; x& H' d3 X- L4 o. ^, ?3.憲兵不能進商店抓人?www.rocmp.org! A, n8 t. s/ m, S! @8 }) q" F2 R; Y# p1 i% x
事實:小弟曾追過一位友軍弟兄到便利商店,他跑進去,我照進去抓人不誤 " G7 W* e6 N"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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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之後是怎樣,16年前我服役時,憲兵的確是不會進商店抓人的,我服勤時也恪遵此規則不誤。 O# s0 D S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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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商店抓人問題很多,容易引起軍民糾紛,擾民經營生意。再說,友軍弟兄如果只是一般的違紀,沒什麼大礙的話,跑進商店也表示他怕你了,我們憲兵不必也不需穿著甲種服,帶刀帶槍的進商家綁人,其實,我們規定也是不行這麼做的。" v# w9 K; _5 E7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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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啦,搶劫殺人放火的現行犯以及通報的通緝犯,不會列入上面優惠待遇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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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和我學長有次在營外軍區步巡,曾看到一位揹紅帶子的連值星官把整個部隊帶進便利商店,為的僅僅只是躲我們步巡憲兵,我們甲種武裝當然不會進去,一起服勤的便衣學長在門外看了直搖頭,隨後便衣學長進去商店裡跟值星官說,待會憲兵離開後,把部隊整理一下帶離商店,不要擾亂別人的生意,並且要注意部隊軍容,隨後我們即離開商店門前。/ c/ x/ w: g3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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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到一位剛退役的學弟回憶文章,他說現在的憲兵是服務友軍為目的,不是像以前的憲兵,以對友軍找碴為樂為目的,我看了不以為然。$ ? F5 p( f4 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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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告訴他,你16年17年前的學長早就奉行你們現在的理論在服務友軍了,因為我們對他們的挑毛病,他們更加謹慎的服役,該對友軍弟兄講情理時,我們也全都考慮到了,我們也沒咄咄逼人到令人髮指的地步啊...) ?$ h a1 X% ~; g# E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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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要說的是,憲兵嚴格且合情合理的維持部隊的軍紀,就是對部隊最好的服務,您說呢 ?1 d, C7 I9 ?6 |- s% u% t1 I2 d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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