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原帖由 wsw968 於 2006-10-14 11:08 發表 除非是報到後犯案,不然應該以一般的人民犯罪處理吧! 要是報到後才犯罪那就......只能說他白目了!!
檢視全部評分
原帖由 jjspeaking 於 2006-10-14 22:59 發表 是以召集當日00:00起算?! 服役期間管這業務卻沒注意到這點 查了一下 只查到 "兵役法第三十八條~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於應召在營期間,為現役。........(後略)" 小弟不才認為 既然有報到時間與解召時 ...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6-10-15 01:13 發表 4.附帶一提:後備軍人因接受各項召集,由居住地前往部隊報到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致身體受有傷害,有保險的,解召返回居住地途中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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