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4年駐防於新竹的陽寮連部,當時的營區是借住在海巡部裡,而連部的一些硬體設備多少有毀損,我們連長私下授意給駕駛群,如果有到外面去出車,請留意有無民宅增建或工地整建,有的話請回報連長,我們連裡的駕駛群也不負所託,沒幾日就上報連長. 某日晚點名連長神秘兮兮的宣佈公差名單,不消說一大部份都是我們菜鳥, 咳..咳..有鑑於營區裡有些路面破損,而單位裡又沒什麼盈餘可以外購水泥,紅磚之類的東西,連長有請駕駛去外面探訪,當然這是違法的,所以你們的手腳要利落點,東西幹完馬上上車走人,連上派兩部悍馬支援.......說了一堆.......連長還挺確實的填寫出車單,供門口的海巡衛兵備查,一行人浩浩蕩蕩的前往目的地,我是第一車的人員隨車士官喊:下車,動作快....沒幾分鐘車上就一堆水泥包和磚塊, 隨車士官:上車,動作快......咻~~車子一開即遠離,換第二車人員上...在我們回連上左等不到第二車的人員時,有人就猜~~不會出事了吧! 果然第二車人員在近24才回營,並跟連長報備,被逮到了,但屋主念在我們是當兵的,又是[憲兵],沒再追究,..屋主可能還不知道有一車早走了...後來聽說連長事後有帶水果去屋主家陪不是!+ L4 u% s6 u* X- O2 y; V
這是憲兵當賊呀,可連長一聲令下,我們只好硬著頭皮幹,也幸虧屋主不追究呀,要不然可有[一票憲兵]被法辦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