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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同志愚人節轟趴 毒品、電動陽具樣樣有 海陸空三軍到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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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pailiang 發表於 2006-4-3 09:43: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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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3 00:32卅記者鍾錦榮卅高雄報導   

愚人節男同志徹夜狂歡「轟趴」嗑藥!2日凌晨高雄市警三民一分局循線在高雄市民族路橋下1棟透天厝內,一舉逮捕場主等在內50名男同志,並起獲毒品搖頭丸54顆、K他命20包、保險套56個及電動陽具等物。
警方突襲查獲的男同志性派對毒窟,5、6、7年級生都有,且是北、中、南大會串,其中年紀最大43歲,最小21歲,成員中還有空軍上士、二兵、陸軍中尉、一兵、海軍等5名現役軍人;另有1名娶台灣妻的印尼籍男同志,同志們則以簡訊方式相邀愚人節歡樂,大夥們並猶如沙丁魚般的,擠在僅10多坪大的房間「轟趴」嗑毒。

高雄市警三民一分局是於一星期接獲線報指出,位在三民區民族路橋下的建國一路上1棟4樓並加蓋鐵皮屋的透天厝,每逢週末聚集搖頭族「轟趴」嗑藥,且清一色都是男性,儼然男同志性派對大本營,就派員調查。

警方蒐證後,發現該棟建物由家住高雄市楠梓區的廖文志(37歲、竊盜前科)承租,1樓以販賣卡通商品作掩,2樓倉庫,3樓則是提供設備齊全的燈光音響給男同志狂歡,並向每名男同志收取100元清潔費,還順便帶毒品供吸用,就向高雄地院法官盧怡秀聲請搜索票。

周六晚間10時許,埋伏該處三民一分局偵查隊長林新晃、長明派出所長黃昭偉等20警力,見男同志逐一進屋,就不動聲色,嚴密監控,直至周日凌晨2時30分許,警方認為時機成熟,就一舉衝入屋內,當場逮獲均上半身赤裸並陶然忘我享受的50名男同志。

警方並在7名客人身上及桌椅、抽屜下,共起獲毒品搖頭丸54顆、K他命20包及供性派對使用保險套56個、潤滑液4個、凡士林1瓶、陽具1支、電動陽具4支、春藥放鬆液4組、威爾鋼1.5瓶等物。

上午分局長陳嘉昌看到這群「轟趴」嗑藥的男同志特別呼籲「深夜問題多,回家最好」。他並指出,雖然治安問題警方責無旁貸,但為人父母應多加關心子女在外言行,不要讓他們因為一時輕狂,造成終身無法挽回遺憾。

全案警方將主嫌廖文志、把風的張覲獻(28歲)及持有毒品的蔡文華(32歲)、高雅男(37歲)、林郁順(37歲)等5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另45名男同志均採尿並抽血送驗有無吸毒或罹患愛滋等病。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報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4-3 11:25: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enpailiang 於 2006-4-3 09:43 發表
成員中還有空軍上士、二兵、陸軍中尉、一兵、海軍等5名現役軍人


這五位現役軍人,休假還不忘勤練刺槍術啊,真是有心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4-3 11:38:04 | 顯示全部樓層
10多年前的年代軍人違紀事件不是沒有,
不過不會像現在這麼離譜,
軍官帶頭, 士官有樣學樣, 士兵訓練時間短又更爛了
寧安 發表於 2006-4-3 13:25:51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像現在兵越來越好當, 看來若真要開放志願役可外宿; 乾脆就把部隊中的睡袋, 都直接放在各地警察局或派出所; 若原建制部隊有任何緊召回; 比較方便快速歸建應召~

反正軍警本是一家親...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4-3 13:46:5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4 寧安 的帖子

軍警本是一家親 ?
那以後會更慘....陪警察去喝酒..喝茶...收x包 !
二等士官長 發表於 2006-4-3 15:39:1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真是特殊的軍中袍澤之情!
由中尉長官親自帶班,
與老百姓增進感情!
天啊!
國軍弟兄們真的要加油了!
 樓主| chenpailiang 發表於 2006-4-3 20:30:50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完第一個感想....真像漢光...好一個三軍聯訓...
mango 發表於 2006-12-2 02:48:3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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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 發表於 2006-12-2 04:18: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4-3 11:25 發表


這五位現役軍人,休假還不忘勤練刺槍術啊,真是有心




學長他們連.大砲.手槍.都有阿.還自組 (自慰隊)
za3936 發表於 2006-12-2 04:40: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ango 於 2006-12-2 02:48 發表
真的还是假的啊?他们会不会被开除军籍?

在大陆出了这种事情肯定会被开除军籍然后判刑的。

而且,台湾不是也有宪兵和& ...



芒果兄!!在台灣警察也是可以捉軍人違法的!!

只是捉到軍人違法之後,通常都會交由憲兵

和軍事法庭處置!!基本上來說,台灣的警察和憲兵

是什麼人犯法都可以捉的,管你是軍人還是民人,

差別只再於後續處置不同而已!民人犯法就由警察處置,軍人犯法

就由憲兵處置!所以在台灣憲警本是一家!

[ 本帖最後由 za3936 於 2006-12-2 04: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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