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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消防人員尊嚴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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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409 發表於 2006-1-23 12:24: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5762|回覆: 5
東南亞最長的雪山隧道即將通車,因應交通部通車在即之緊迫性,

台北縣政府消防局成立 <雪山消防分隊> ,協助維護隧道消防搶救之效能,

提高隧道行車之安全性.成立屆時約半個多月時間,10名消防隊員的食衣住行無不被處處刁難,

苦不堪言.臨時廳舍位於高工局北區工程處頭城工務段的行控中心內,

由於位處坪林山區,各項生活機能並不方便,加上一開始進駐時,

工務段副段長就表明不給消防隊搭伙(行控中心內有餐廳),

造成隊員只好每天派人騎機車下山買東西吃,遇到坪林常下雨的氣候也只能開車下山採買;

再者居住環境擁擠,8個隊員加上正副主管共10人分配到兩間房間,

寢室還得充當值班台.辦公室.餐廳及會客室...等雜項功能,

在台灣救災人員比工人還不如;室內大型公務車庫僅分配到一小格必須停滿4輛消防車輛,

若超出停車範圍還會被警衛驅趕(行控中心室內大型車庫共有四格,高工局只停一輛工程車,

分配給消防車一格,空下兩格擺放雜物和養蚊子),在台灣救災車輛比雜物還不如;

再來就是私家車停車問題,10名消防員有8名開車來這位處偏遠之處,幾乎都是以隊為家的年輕人,

車子也必須停在行控中心內,到目前為止,中心人員幾乎天天派人驅趕我們(副段長下令驅趕),

不准上班的消防員私家車停入中心停車格內,

叫我們停到半公里遠未畫停車格且未設管理員的空地(堆放電纜用空地),

那車輛失竊或遭破壞誰負責,況且還有些人是剛買的新車,實在是不合法理情,

何況中心工作人員所停的地上停車場還有空位,寬闊的地下室常只停2到3台車,

空下來的地方也是養蚊子和擺雜物,姑且不論地下室當停車場的合法性如何(沒畫車格也沒停車場該有的消防設備),

但花大錢在地下室車道入口建遮雨棚這也是不爭的事實,那我要問,地下室是做何功用.

行控中心權責這麼大,

卻不願意替救災人員好好規劃和解決這些種種的小問題,一再極盡所能刁難消防人員,

身為東南亞最長隧道救災人員的我,感到很悲哀和難過,公家機關間就如此惡鬥,

那民眾的身家性命安全何來......乞求有人能重視我們......!!

(註:1.感謝曾幫助過我們的消防局各級長官 2.隧道通車在即,希望大家注意行車安全)
 樓主| fire409 發表於 2006-1-23 12:32:12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到此篇同學寄來的文章心想:
還是看開點反正消防員本來就比清潔隊的還不如啊!
沒啥好抱怨的!....只能說活該.長官無能誰叫我們是隊員。

不過呢!
這已經不是尊嚴問題 !
而是人權和適法問題 !
我建議他蒐集資證據作實驗
圖文並茂打一份演練報告
假設發生災害到底會不會影響救災

吃飯不准搭伙.跑那麼遠買會不會延誤救災
停車停那麼遠有沒有影響救災效能
救災車輛的動線有沒有被阻撓
裝備的等級符不符合救災狀況相對的規格等等

要就蒐集完整
一次搞死他們.不要呻吟搔癢
搞不好他們看我們消防隊員低人一等.心裡很爽-滿足權力慾望中
畢竟我們也不是一盞省油的燈!

不知眾家弟兄有無更好的看法或建議!

[ 本帖最後由 fire409 於 2006-1-23 12:33 編輯 ]
LeoSheen 發表於 2006-1-23 13:26: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ire409 於 2006-1-23 12:32 發表
看到此篇同學寄來的文章心想:
還是看開點反正消防員本來就比清潔隊的還不如啊!
沒啥好抱怨的!....只能說活該.長官無能誰叫我們是隊員。

不過呢!
這已經不是尊嚴問題 !
而是人權和適法問題 !
我建議他 ...



不要氣餒.非關尊嚴問題
消防員是很有尊嚴的.
想當初(中壢事件).分局都被火攻了
就消防隊安然無恙.因為現場有人喊
(消防隊是我們<民眾>的.不能燒他)

此篇文章所顯示.就是官僚體系最不通人情的本位主義在作祟.
請長官協調他們的長官
不通的話.就如樓上學長的意見.<打官司>
還有.了解一下.高工局這個分遣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是不是你們分隊權責.如果是的話....
這種.本位主義在作祟的單位.應該做不好消安工作.好好教育他們.
先給個基本消費額---6萬元
罰款是不能報公帳的.
讓這些自私鬼變窮鬼.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6-1-25 01:34 編輯 ]
Infantry 發表於 2006-1-25 10:09:12 | 顯示全部樓層
借用一首我最喜歡的軍歌歌詞:

莫等待,莫依賴,勝利絕不會天上掉下來,莫等待,莫依賴,敵人絕不會自己垮台。

敵人就請消防弟兄自己套。有時,敵人好像就是自己的長官喔!
上尉連長 發表於 2006-2-2 22:20:31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多年義消經驗確實目前一般民眾對消防人員都不尊重.似乎都把119的救護車當作是計程車中心般的使喚.
vtecwu 發表於 2006-2-2 23:48:5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學長們所提到的反制作為可以一併進行
一方面蒐集相關的資料來佐證行控中心的惡劣行為
萬一出狀況了,也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再者,就如LeoSheen的建議,先請他們去了解
行控中心那邊的消安的權責歸屬
如確定是屬雪山消防分隊的話

嘿嘿嘿....

在合理的範圍內,好好的玩他一玩,當然也不需要玩得太過火啦
這玩得定義主要是在提醒行控中心,咱們消防分隊也不是省油的燈
大家互相一下咩
你給我方便,我也不會那麼刁難你
如果你要繼續刁難,那大家走著瞧

就像學長們在辦業務的時後,也會遇到需要跟友軍打交道的時後
偶爾給個小小的好處,有時卻會是在最需要的時後,
發現到那小小的好處所帶來的大大的好處

希望這件事能有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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