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 K6 \6 u: O/ b W9 c5 o" x未開鋒、無法開鋒者不在管制範圍;有開鋒的屬管制刀械,需申請收藏許可證.一般指揮刀的材質我看是屬無法開鋒.刺刀有長有短.短的要是開鋒就歸類為匕首~長的就是刀了~7 v9 G) S7 O' N1 L" b
購買時要注意有無開鋒.小弟在網路購買外國MP鎮暴警棍.可以轉開裡面有一把類似刺刀.可以接使警棍變長.當初買時說是合法還附上警政署合格證書.那把類似刺刀.2面刃無開鋒.但是末端非常尖銳.這樣就變成不合法了.購買刺刀不開鋒.沒殺傷力.不要是台灣軍方的真品都可以.要是台灣軍方的真品就屬於軍械了是違法的.目前只知道這些~; `; n) l7 o0 L2 a- ^3 d0 t2 U
但是有無殺傷力這點很模糊.大隻的刀你說刀背能不能敲死人?...有人買了要收藏但是還要把它磨鈍...避免違法還是請教專業的人士.既然有這方面的興趣你以後應該還會收藏很多吧!0 E e( m e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