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國際外交] 日政府買釣島 11日簽約

[複製連結]
DDS 發表於 2012-9-19 00:46:3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50哨 picard47at 的帖子

小弟從網路上抓到春文周刊的原文,
1 R* t: g/ [$ ]9 P8 {) I+ h: h
http://shukan.bunshun.jp/articles/-/1656& q9 J8 \% {* `. F5 X" R" X: o

3 e% M9 p7 M2 z  ?& ?. B不過網路只揭載一部分的文章, 根據這個文章, 栗原家族原本就是土地投機者, 在埼玉縣擁有大批土地, 但卻因為資金周轉問題負債40億日幣, 所以為了解決債務問題, 原本和東京都談妥20億日幣就賣的條件卻也因中央政府願出更高價錢而改變賣主, 當然東京政府募款只到14億元不得不和地主討價還價才是主要原因, 不過這份周刊強調的部分是...政府為什麼被這種投機商人予取予求浪費人民血汗稅金!!
+ a  P5 Y# t4 r$ d& _$ |& I2 U$ V; j% B/ l
另外其他雜誌則提到釣魚台列島共有五個小島, 而栗原家族在戶政事務所登記擁有的只有四個島, 另外一個早就是國有地。
SmokeyLT 發表於 2012-9-19 01:37:4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50哨 picard47at 的帖子

根據某些國家的法律,土地是可以經由Condemnation的過程由國家直接收為國有,因為國家是一個Sovereign對於其國土有絕對的權力。所謂收購云云,其實只是野田不敢真的動用國家權力,否則會更難看。我不知道日本的土地法,但是基本上所有的國家都可用公權力方式取得土地,只是程序上的問題罷了。而付給地主的也絕不是購地款項,而是國家的補償金。0 B0 z: E# d. A: m# _1 G& l& F/ |

0 X7 i6 D( u1 t) q- n+ v照野田這樣搞,其實就是一般持股公司在面對併購時採取的「poison pill」策略,把自己變成一顆毒藥,讓對手吞不下去;這是很笨的,殺敵八百自損三千的做法。是否出於無奈,或是別無選擇,我不知道;但是這是很壞的決定,後果會如何很難想像。
ARMADISE 發表於 2012-9-19 08:18:5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台灣人最可取的就是善良,寬宏大量,不記仇,這也是當初對日捐款,我國捐款高達60億!$ R$ y$ J' Y5 _7 q% S

7 v+ Z2 S* o' ^但是很多事絕對是一碼歸一碼,民間交流,國際援助,貿易往來,銀貨兩訖,6 G# J& ^% O' K- _& {

5 v. \+ V3 Q) h* p1 Z2 r台北市的天母,是在台日僑最密集的地區,至今,仍是一片祥和,. ~7 @* Y/ [, V) l. i
! i0 k- b" c: K% r3 O" S0 ~* a" S& h
新光三越與優尼骷髏,一樣人聲鼎沸,就像我前文所述,美國人民很可憐,政府在外殺人結仇,5 P* ^* z* w9 {4 J3 B8 l: i
. g& e# _. q: o
仇家上門尋仇卻禍及無辜家人!就像我們的政府,沒有能力處理好釣魚台事件,而讓全民蒙羞,5 T0 @2 r& E- p8 y, b3 w' k
) h( a) e( N' a$ ^, K
昨天探索頻道播的是當年美國投下兩顆原子彈後,那宛如人間煉獄的慘況,即使沒死的,也被燒的亂七八糟的!有一名女性受訪者說,戰爭不是我們(人民)發動的,卻讓我們承擔這種後果!, i- x/ p' N: I7 p
% ?4 N  m/ y* F9 j, ^1 v
的確,當年日本侵略他國時,也並非經過全民公投同意後而進行!然而,沒炸死天皇,炸死了一群無辜的人民!
' O: y* W* [2 [# y& R: `% H, B/ |( E8 ?: z# n. i% m$ e& x
坦白說,其實,我最氣的是我們自己的政府,甚至到前天,說要發行郵票,我真的~笑了~好樣的!
' k! K0 x7 s  x/ o
2 ]0 q8 x/ m0 G' ?) ?/ r, P只為了怕被冠上跟中共聯手抗日,而不敢有任何較具意義的抗議與反制!
( m) B- S  z0 J; A8 I" s; \
" E& n) V- c* R/ X中國搞中國的,我們搞我們的,就這麼簡單,他們的海監船可以開進去,我們海巡署不要架機砲,也是照樣可以給他開進去,你趕我,我趕你,這不是面子裡子都有,但~我們的政府不敢,但也不代表這是全台灣人民的想法,我們卻只能~發行郵票!寫信給日本,告訴他們,釣魚台是我們的!
/ e% T: |, a0 P8 O( z5 R7 O) N5 H2 X. W. u% a
小弟不是高知識份子,但是,我只知道,關於釣魚台,真的不能眼睜睜看著被日本吞掉,因為,以後,, s8 H& ]$ D/ b6 T& t
幾乎從東北角一出海,就變成是日本的領海了,漁民會很慘,而海軍的艦隊長會因此不敢在東北角海域巡弋,南京大屠殺跟228事件,在我心裡,那是歷史事件,無法追究,但眼前的侵吞,絕不能悶不吭聲!所以,基於目前我確定台灣是主權獨立的狀況下,由於我們自己的政府無能,包含國防,. j+ C5 v  A! @* v4 Y1 w

0 J0 N9 Y& B" Z* l7 @8 a所以,只好寄望中國,插手管這檔事,至少,我們仍保有我們的主權,可以在那進出,捕魚,巡航" i/ E8 G& h- [2 v

2 ]# O" R6 N; x+ _假如,台灣還保有30年前的軍力(人數)與戰力(訓練),該有多好
8 n1 O3 ^# ^7 D0 Q% E) @: Y; n7 W3 E& |4 o: @& [
假如,美國不要暗中搞鬼,扶植日本的軍備,該有多好,
% K8 {3 |, S/ L- @$ ~" E5 ~* x: H" g' D% {, p4 K7 D
很可惜,我發現,現在我們臨近的所有鄰居,幾乎都不是好鄰居,但我們的政府,卻最擅長印郵票!
6 H7 g0 i" w6 X% d* g/ ?9 x- }; K+ M# M. m
這怎麼辦?!
1745t糧秣士 發表於 2012-9-19 11:06:56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封鎖或刪除 內容自動遮蔽
硬漢哈利 發表於 2012-9-19 13:47:12 | 顯示全部樓層

中日漁業協定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M! R# Y: `/ S3 g' ~% {/ f
第七條(外國船舶通過領海之規定)   外國民用船舶在不損害中華民國之和平、良好秩序與安全,並基於互惠原則下,得以連續不停迅速進行且符合本法及其他國際法規則之方式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
' `; q4 |  q0 @- f# Y' D第十七條(違法之處置)   中華民國之國防、警察、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對於在領海或鄰接區內之人或物,認為有違犯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必要時,得予扣留、逮捕或留置。
* T8 J  O* X  M' s# D, P
9 M/ f0 i( {# I" c. u0 P8 m: Z中國,日本的漁船在釣魚台海域捕魚是于法有據的(中日漁業協定),中國的漁船只要不進入釣魚台12海裡之內捕魚就沒事了(日本的主張)。/ b) Q7 L0 @5 B
當然管轄權在中華民國政府的話就另當別論。所以很多漁民會說在釣魚台海域(應該在非12海裡內)只要掛五星旗,海上保安廳就不會過來關心,海保只會抓台灣漁船,其實海保不是大小心,是沒有權利動大陸漁船的。; m9 u7 b% p! x; S* M
5 _; g+ G+ d# k4 \6 G9 J+ a
中國漁船進入12海里內捕魚老早老早以前就是這樣了,日本的海保也是勸離驅趕,海保走了,漁船又開進來,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一直在玩躲貓貓的遊戲。要不是去年發生撞船事件,可能到現在也相安無事。北緯27度以北的暫定水域中日漁船比是16000:10,幾乎是被中國漁船獨佔了。北緯27度以南是自家漁船自管,日本也只能在自認的領海內堅持自己的原則,對於在領海外中國漁船的捕魚行為是無法干涉的。所以千船齊發只是正好趕上這個時間,性質上應該和以前萬船齊發圍外島(不知有沒有學長被圍過)的性質不一,現在有海監船和海保玩應該足够了,漁船來也應該是來打魚的,玩太久了也會影響漁民生計的。- ~7 I5 O2 i, q; n* t
: d9 Z9 D" z6 a0 v2 s
看了這張圖應該會瞭解即使在這個時機,爲什麽還在提簽訂日臺漁業協定吧。
+ H8 d8 `- v4 h& a7 g3 p
 樓主| 邱明宗 發表於 2012-9-19 16:08:26 | 顯示全部樓層

日政府買釣島 11日簽約

中共的萬船期發,在我們服役於外島金門時,是司空見慣,圍島的時機為運補船隊到時,漁訊期、起霧時,圍島時間大概是二天至三天,運補船隊到時中共圍島漁船還會自動打開一個缺口,讓運補船隊進港(料羅港)、搶灘(新頭),當船隊通過後那缺口馬上圍起來,要圍島時多數為夜間開始,當海岸哨開始射擊驅離,就慢慢的靠攏、圍堵,密密麻麻讓海岸哨射擊驅離到手軟,時間一到時(夜間)就撤離,到白天往海上觀測時,連一艘漁船也多沒有。# e# b9 Y6 s; k6 S8 c
雖然釣魚台上是無人島,可能感覺不到那種壓力,但是那種密密麻麻圍上日本海上保安廳船,可能會讓日本海上保安廳船頭皮發麻,如果日本海上保安廳船定力不足的話,甚至有可能擦槍走火,而導致發生更大的衝突。
1745t糧秣士 發表於 2012-9-19 16:35:55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封鎖或刪除 內容自動遮蔽
 樓主| 邱明宗 發表於 2012-9-20 22:23:16 | 顯示全部樓層

日政府買釣島 11日簽約

口稱釣魚台是我們的國土,日本與中共如火如荼在釣魚台海域互相比拳頭時候,臺灣在那裡?臺灣為什麼可以在國際間露臉的機會?為什麼要讓這機會白白的喪失?臺灣政府是駝鳥心態嗎?
ARMADISE 發表於 2012-9-21 01:02:23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上邱學長,我們已盡本國憤青應有的義務與態度,我們的政府都不吭聲,一般小國民也是沒輒!連最基本的抗議遊行,2 {8 D; }2 e1 F3 n6 e
也沒有任何政黨發起,沒辦法,國內已經民不聊生,油物電價漲不停,政府官員貪腐事件又不斷爆出,真的是~內憂外患!
: B% ^9 v/ }0 T' {! G8 L+ x( T; E; z3 q& k1 [- E+ _- X7 A8 k
連市長都可以去派出所把準備酒駕又摑警的現行犯帶離派出所,我們還期待所有執政的官員,為我們做些什麼?
6 b3 T$ q# \" c/ D$ _( l; m9 M' a. W
台灣真的是在倒退,但苦的是,一般為五斗米折腰的小百姓,因為已經在最底層墊底了,所以,對釣魚台事件~無感,冷感!; q# r; Q) d6 c& P: Y
! x% _" l1 d! q# P% l' Z
唯一能做的,就是花些時間,在這裡敲敲鍵盤,說句不好聽的,罵爽的!這樣,晚上比較好睡,不然,整天看的新聞,
1 }+ f. J7 r( h8 x都是東西調漲的新聞,哪個官員被收押,哪個官員藏了很多金條,前總統要不要保外就醫?唉~老百姓都快瘋了!
! C  W& N9 p- l( H0 A) y
; c: l3 B6 d5 y! C/ d; I0 g雖然日子還是要過,但是淪落到一切只能~聽天由命,很無力!
, A  G2 ?( N7 k% P; {; d
1 N" A* L, e( Q( }/ o6 t5 _, u不過,令人比較欣慰的是,日本有稍微露出龜縮的態度了,大流氓瘋起來,路上見人就砍,連世界警察,都有點在裝孫子喔!3 W+ e# [+ D. X. E

6 @% V- i8 ~4 y' {! E0 }現在處於尷尬狀態,大流氓氣的把原本藏在腰際的傢伙都掏出來了,小流氓愣了愣!?大流氓原本就有槍,小流氓是知道,可是,
5 ^2 O3 u" B* S1 k- v  U/ F* S  Z( a, M* X. |& k% ?
小流氓沒料到,大流氓就這樣當著世界警察的面前,大辣辣的把槍掏了出來,還是把~TOP GUN(中譯:好大的一把槍)& H! }9 w% p4 r- Q: X; P

4 V) x- l, ?- {2 ~8 E更慘的是,原本應該立即靠過來站在一起的世界警察,看那大流氓似乎有些失控了,仍然站在中間,表現的事不關己,
1 k/ K2 Z8 {2 f( ~' ~& m
/ o1 c. m) _# l) Y* D! H) W6 ]所以,小流氓今天說了心中的感言,小流氓說:誤判形勢,其實,誤判的,除了大流氓豁出去似的打砸,也包括世界警察的立場與態度!
! ]+ V" K: T. M% x0 F  T9 N3 b' ^6 O; x$ j% e
這個世界警察,其實負債累累,還被強制扣薪,風評很差!都快自顧不暇,怎會為了這三流小流氓,跟鈔票過不去!打仗是很花錢的!
% d' t. s/ Y8 P- @( H1 B$ r6 L. O$ T! L3 |2 t
更何況大家撕破臉之後,生意都沒的做,那損失,是三方都承擔不起的,基於利益,打是打不起來了,可是,總會有人下不了台!% K* }) M( ?) l
3 H( L+ j: \: T0 p) k6 W9 X" V2 _
安保條約,其實,是簽爽的,主要,簽給北朝鮮看,告訴大家,日本是我老美的細漢,我要派兵進駐他家就進駐他家,你家就是我家,; q: v8 B" P+ V6 Z

6 Q, Z5 ^4 T  o1 f; ?1 [% g我叫你掏錢出來跟我買武器,你就要掏錢出來買,捧著安保條約,貪婪蒙蔽一切,真以為出來混的都會講義氣,都沒去看電影~艋舺!
3 t; g: z6 o, a& k7 l1 N" [. ^1 J1 c4 i+ J
目前,差不多告一段落,老美已經知道老中的底線在哪了!測試完畢!目前,派國防部長又去喬了,沒事,大家握握手,繼續發財!1 S- U4 p$ l4 C
+ Y6 R- C! M! H
最笨的是日本,目前,正在找樓梯,台階,鋁梯,上不去,也下不來,吊在半空中,也不是辦法!$ e7 Q7 s9 ?3 n1 n( q/ E
3 c8 z! s8 b/ y2 Q# W! e2 }
至於我們,很害羞的說,等釣魚臺郵票發行的時候,偷偷的去買一套,留做紀念,釣魚台確實是我們的,這個信念,我會永遠放在心底!
1745t糧秣士 發表於 2012-9-21 08:17:43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封鎖或刪除 內容自動遮蔽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3 11:35 , Processed in 0.034192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