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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機構與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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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12-4-17 23:11:3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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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領導統御的角度,時常會碰到的困擾之一即是機構與個人分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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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意指一種已經成立的組織(establishment),一種特殊目的的團體(institution),或是一個眾人的集合(union)。機構有許多的種類,規模有大有小,組織的架構和管理的權力也有不同。有些組織,例如國家組織,軍隊組織,是擁有絕對的權力的組織,上下的機構分明,所有機構的人員都是機構的一部分,自然也就有上下從屬的關係。在一個國家或是軍隊類型的組織內,每個人都有其機構上的地位,也因此機構和個人較難區分;一個政府官員要是板起臉來說,公事公辦,其實不是完全可行的,因為國家內的人民逃不脫國家的約束,法律和政策應該由人民檢視,大家是命運共同體才對,沒有誰一定是對的。每個人的人際關係不但建立在國家內的分工地位上,同時也建立在個人的私人關係上,甚至私人的關係常常就是公眾關係的一部分,因為彼此間具有很強烈的互為決定權。當然,國家要是比較保守,那官員的權力就比較大;國家要是開放,那百姓的權力就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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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國家政府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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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另一種極端的狀態是完全的分離,根本沒有管理的問題的組織。比方說,某某同學會,你和你的高中同學,除非是有組織性的成立同學會,否則多半都是大家打打電話聯絡一批人聚一聚,這批人你也可以說是開同學會,但是這個組織顯然是以個人為主,每個人的關係建立在私人關係上。每個人沒有什麼主從關係,所有人都一律平等,若是同學會組織不嚴密,那麼可說是大家不必客氣,為所欲為都可以。因為沒有既定機構的主體性,一兩人之間的私人恩怨不會影響到整個組織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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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純粹個人的集合,產生的組織。/ J2 G  Y1 O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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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講到的就是和最近發生的事情有關的課題。有些組織,例如後憲論壇,例如信用合作社,這些組織都是有一個主體。且不論這個主體的成立條件或是背景為何,通常主體本身以及其管理員,負有維護該主體存在的責任;同時也具備了私人的身分。但是和國家軍隊最大的不同,就是這個私人的身分通常是可以和組織分開的。本論壇的管理員,除開必須對論壇所盡的責任外,本身也和一般人沒有兩樣;也一樣有喜怒哀樂七情六慾。但是身分不同,場合不同,所代表的意義也就不同。在後憲論壇的領域中,除非是私下的文字來往,或者事先聲明是代表個人,否則管理員即代表網站,其存在之目的,最重要的就是延續網站的生命。猶如信用合作社的經理,對外就是代表信用合作社。他可以私下和別人銀錢往來,但是絕不能將公款拿來和別人交易;對於別人侵占公款,破壞合作社的商譽,合作社的職員最大的責任就是阻止這類事情的發生,讓合作社的會員能夠順利的存提款,順利的進行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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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5 _! [: N5 F% x* _5 ]! {可歎的是,有時候管理員必須面對許多挑戰,其中之一就是有些人對於公私分不清楚,將個人的私怨拿到公有的領域來借題發揮。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管理員必須拿出骨氣來,就是按照規定辦理。但是是否有些折衷的做法?可以大家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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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舞月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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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e914019 + 1
勇哥 + 3 + 1 紀律要維持,斬所當斬。
寧安 + 3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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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mokeyLT 發表於 2012-4-18 07:24: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SmokeyLT 的帖子

(續)基本上,在第三種條件下的管理者,尤其是非營利,志願性的管理者,根本沒有什麼太大的好處,最多只能說,爲大家服務,曝光率高點,這種人脈也許成為他在組織外的生活的一種資源;但是這種資源的代價太高,絕對是比不上付出的。如果隨便付出,也就不會有那樣大的資源,同樣的也就等於丟到水裡去了。8 [* E6 X7 j/ L1 K3 p1 |) P

) e( m9 d, ?0 x機構與個人的關係常常產生問題,主要的原因還是機構內外的人,把角色搞混的結果。比方說,張三是信貸公司的審核專員,我去申請貸款,張三按照規定檢查後,說可以辦理,把我轉給信貸經理李四。李四覆核了我的資格,發現了問題,因此拒絕了我的申請。我就等到下班後,騷擾李四,問他說,張三都說可以了,為何你說不行?你是不是對我有意見?你是不是故意刁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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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 Q5 g4 S+ ^2 t這裡分成兩個部分來講。
8 \' e' `0 j; g  [# _7 a& n; ]1.李四當然和我素未謀面,不可能對我有成見。他公事公辦,也完全沒有犯錯。我去找他麻煩,等於是吠錯了樹,找錯對象了。我對機構的審核資格有問題,應該尋求機構本身的申覆制度,用理性的方法解決;去對李四咆哮,不但於事無補,沒有禮貌,也是一種粗魯沒有教養的行為。1 a* l$ V9 ^. W"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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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四當然也可以給我方便。審核的時候,有些小地方剛好在灰色地帶,管理者可以說OK,也可以說不行。身為管理者,當然是要盡量尋求公平;但是對人難免有著一點成見,也是事之必然。就算李四對人完全大公無私,但是我去對他不分青紅皂白,無理又無禮的去騷擾,去謾罵,去挑釁,我認為李四完全可以不給我任何方便。只要有疑問的地方一律都認為不可以。這是他的權力,他本來不會耍弄這種權力的;但是我去胡鬧,還要威脅他,還要譏諷他,那他也很容易「照章辦事」,那我想要貸到款,根本是作夢。. B4 g  l% ~1 N3 g1 z) P4 x

3 M2 K4 }3 N4 {+ b& Y7 o* K這裡在講領導統御,所以做一個有權力的領導人,通常都要搞清楚自己的權力到底是用什麼方法給人方便或是不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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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都會對於客氣的人,有禮貌的人,熟人,親人,或是有關係的人給予方便。對於陌生人,就看自己高興。對於粗魯的人,不客氣的人,討厭的人,仗勢欺人的人,我們就會不給予方便。有人會說,這樣太現實,領導者不是應該更加中立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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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種的意見,一向說的是孔子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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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憲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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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9 G* Z4 t5 A+ \* p或曰:「以德報怨,何如?」
1 @* f+ T# ~7 E* Y* C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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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4 s* u% `' \+ [5 i9 d) d有人問孔子,用寬容和愛心去對待對我有仇怨的人,好不好?
5 K5 N5 S! x* E# z6 u孔子說,你用寬容和愛心去對待仇人,那你要用啥去對待恩人??對待仇人就要公事公辦。對待恩人,你再用寬容和愛心!" m! _5 d3 d1 J0 E1 R* @

+ G0 w# m+ m" T* }$ B$ f& U! {7 }孔子說的正到我的心坎裡。我們作為管理者的話,不必對於有仇怨的人非要置他於死地;但是卻也不必寬容他,該犯什麼過錯就給他什麼處罰。至於有恩情的,有交情的,好人,那當然可以多用點心,多給他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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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 \. N) _  \9 x這就是伸手不打笑臉人的道理吧!我覺得不管從領導者的角度看,或者從被領導者的角度看,所有社會上的組織和人與人間的關係起點就是認清楚對方的腳色,自己言行的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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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I- o) c- j; F) G5 }另外,機構的存在又是另一個課題。4 [% U9 A; i/ l+ v

6 C1 j% \; {% g很多時候我們聽到的批判是,「你是公事公辦執法沒錯,但是難道管理者不會有錯?」  Z' Y4 ?: C3 D4 y  i

* _: v. N- V# J% M8 `- L這放到國家或是軍隊或是學校團體上,因為成員沒有退出的權力,所以管理者的錯誤必須要經過監督,自我監督或是議會監督,還有彈劾的機制。這是為了保障所有成員因為無法退出,所以必得有的自力救濟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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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問題也可以問同學會的會長,難道你都沒有錯?不過,這就有點...沒意義了。要是不滿意,下次不要參加吧。要是很多人都不滿意,下次自己另外辦一攤吧!同學還是同學,袍澤還是袍澤,不必為了意見不合而把私人感情也扯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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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H# `8 ?; X更有甚者,譬如後憲論壇。後憲論壇是冷冰而無人性的伺服器,還是溫熱有人情味的團體,其實端看會員相互間如何互動。身為這種組織的管理員,猶如公寓看門人,你要在家裡奇裝異服,開舞會,不要吵到鄰居都無所謂。但是不要穿著奇裝異服進我公寓大門!其他住戶會講話!大家有生活公約,你不要違反,則幹啥都行。公寓內部的問題有意見,去對管理委員會申訴;沒事對著執行任務的管理員發飆,實在是沒有道理;沒事到外頭去貼大字報黑函,更加沒有道理。在別處的恩怨,也不歡迎帶進來。講穿了,公寓這麼多,大家愛住哪裡就住哪裡,不喜歡,請搬家,這對公寓所有的住戶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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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許多,其實有些是最近的感觸,有些是多年來累積的想法。我堅信人和人之間可以維持良好的關係,即使處在不同的立場,不同的機構底下。不合適的機構,還硬要把自己勉強擠進去,只會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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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_hsieh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流光舞月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jason211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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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舞月 發表於 2012-4-19 12:47:26 | 顯示全部樓層
煙排大說的很好,小弟也曾管理過幾個論壇,深深了解到無給職版主的辛苦.! H! D7 P' h4 `! P& b0 d8 K+ w
奉獻自己的時間,精神去打理版務,常常還要遭到莫須有的攻擊,常常也會有不如歸去的感受.% Q2 ?3 ?2 ?4 ~" g9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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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人的心中有一把尺,正所謂是非公道在人心.
1 r! R" x& S$ }7 ]  I* \有時候無聲的大眾才是最大的族群,如果管理員的不作為,! O) o, f& D+ O0 n
而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情事,那這才是大家不願意看到的.3 Q" P2 C+ \5 |; S+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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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當然版也有版規,
( \1 w" y+ h9 g/ R3 [$ U# f/ o) L1 J5 O管理的版主只要照著版規行事,自然能讓人心服口服.
3 n+ h! m4 c! I- K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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