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7年農曆過年期間我被派駐在警總特檢處擔任分遣班長,除夕夜用完豐盛的加菜晚餐後於班部休息,大約8點左右處長傅先生的參謀來電找我說處長於文康中心宴請留守人員也邀請我出席,到了現場只見餐桌上擺了2瓶750cc的大瓶高梁酒,心想一桌喝2瓶高梁應該不會太難過關,哪知處長就位後請參謀拿來長官們今晚的酒竟是玫瑰紅酒,而那2瓶高梁原來是我與通信班長每人一瓶的配額。 - s8 K: W6 |- u0 c' y% v; ~ \4 s$ v, e' u; h- ~
仗著天生還算不錯的酒量與年輕時一身的酒膽硬著頭皮逐一的向處長與各長官敬酒,通信班長見狀也學著我向長官們敬起酒來,大概喝了三分之一瓶左右通信班長已不勝酒力無法站立被兩位班兵架回通信班大吐一場,而我在眾長官的讚賞與勸酒聲中,幾乎已是欲罷不能了,席間談笑聲與杯觥交錯間我已醉得期待這場酷刑趕快結束,一位組長看我一瓶高粱下肚依然挺坐,走到我身邊拍著我的背向大家說:「你看!你看!憲兵的訓練就是不一樣,喝了一瓶高粱還是坐得直挺挺的。」此話一出眾長官皆點頭認同,而我為了保住全體憲兵的榮譽只能繼續強忍住酒醉的痛苦捱到這場飯局結束。 & _/ O. U( E6 C' k- C6 ]4 X+ y, {/ M; ~( b
這場鴻門宴我雖好不容易保住中華民國全體憲兵的面子(沒像通信兵一樣丟臉)也贏得處裡長官們的一致讚嘆眼神,不過當天晚上幾乎醉得不能入眠(整個臉皮發麻,眼睛一閉上就天旋地轉),隔天大年初一更是嚴重宿醉,渾渾噩噩到下午3、4點才能稍微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