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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60梯憲兵軍旅回憶之九」金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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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愚 發表於 2011-12-6 18:10: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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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七年八月初,我從淡水情報學校畢業,剛回到臺北市民權西路98號隊部,旋即接獲憲兵司令部輪調金門命令,限定八月廿日前報到並完成交接。
2 y7 n4 U" b* r8 z; S; {; E: o接到如此緊急命令,我深感不解也不敢多問,心想調查官早晚都要輪調外島一次,除非升任少校分隊長,早去就此可以免疫沒有什麼不好,既然不能抗命只有坦然面對;臨行前,葛0明上尉偷偷告訴提早派遣到金門的原因。原來是經常到司令部調閱資料,稍有延誤都會到福利社用餐,福利社雇員安0曼小姐總會藉故搭訕,其父安0唐中校(內管處)不想女兒與軍人交往,教唆情報處管人事參謀將我調離本島,聽完我哈哈大笑未置是否。* I# k( t5 \" {5 n
那個年代兩岸對峙局勢緊張,金門、馬祖兩地處於敵我接戰區,因應戰場監察任務的需要,責成憲兵司令部成立戰場監察工作隊;金門以任務編組方式設戰地工作隊,人員共計三位,隊長由本島調查隊分隊長輪流擔任,駐金門金城。另兩位隊員同由各調查隊中尉級調查官輪調,分別駐守山外、沙美。馬祖僅派一人駐守南竿,任期皆為一年。$ r) i7 O; S4 q. o
當時金馬兩地實施戰地政務,對出入境軍民管制非常嚴格,我雖曾經懷疑沒有軍人身分補給證,如何進出戰地金門,但我相信軍方必定有相關協議,犯不上我這小軍官操心。
  ]7 h* ^% O/ H3 A八月十八日前往司令部情報處辦理出境手續,情一科長彭0彰上校面見,除當面交付任務並提醒安全注意事項外,隨即交付差假證(期限到8月20日)、搭乘軍用飛機機票(空軍總部航管組發給),憑司令部職員證辦理台、金出入境手續,使用的是本名。, m! G$ S2 J& F, t6 M; \7 ^1 T0 \* C; D
八月廿日清晨,我拎著簡單行囊離開隊部,搭上吉普車直奔松山軍用機場,簡略通過行李安全檢查,隨即搭上空軍C-46往金門運輸班機;機上約莫只有廿來個座位,乘客多是官階中校以上軍官,約莫有三兩位身著中山裝者,應是戰地政務委員官員,我是機上唯一穿著西裝的人,自然顯得突兀引起機上眾人側目。! M. W2 V- q" ?" G
後來才知道,因為C-46運輸機只有廿四個座位,金防部只分配到廿個座位,規定中校以上主官(管)、縣政府(戰地政務)委員以上官員,因公務需要才能申請搭乘軍機,優先順序則由防衛部排定;另四個座位由空軍總部航務組控管,承司令部與空總公關做得不錯,我這低階憲兵中尉得以承受餘蔭,在金門期間休假都是搭軍機往返;其他中校以下官士兵、民眾等,往返台金只能在高雄、料羅灣搭乘海軍運輸艦,我只在一次迫於無奈,才由高雄港搭海軍運輸艦反金門。(另一個故事)- h( O: j! k( ~7 i5 d) f, C
踏上金門尚義機場排隊候檢,機場安檢主管(初級班同學張0上尉)發現是我,連忙拉著進入班公室,行李也不檢查就就倒茶水話家常。這時,我注意到回台軍官都已登上飛機,返金軍官卻滯留在候機室裡,接我的車子也沒到機場好奇問著同學原因,他才說「全島戰備演習已經三天了」要我別急慢慢等,並交代執勤憲兵準備午餐,看情形一時三刻是走不掉。
, u" t) m. j' R" F; P3 b沒想到接我的車子最先到機場,那是金門憲兵隊所派出的白色巡邏車,在場所有人都露出異樣的眼神,看著一個老百姓坐上憲兵隊巡邏車,呼嘯快速離開機場。2 l6 X: m9 G, s0 @
初到戰地我難免好奇四處張望,只見沿途多是軍用車輛交互奔馳,鮮少民車在水泥馬路上行駛,每個路口都是憲兵雙哨全副武裝攔車盤查,砲陣地砲管都是朝天裸現,旱田裡壕溝中隱約可見人頭亂鑽,槍口一律朝向馬路,感覺到處充滿著肅殺氣氛,這對從未親臨戰地的我,心裡無形中感到緊張和不安。& P$ }3 S0 Y2 M1 i+ R( w
車行約廿餘分鐘抵達金城金門憲兵隊,憲兵調查分遣隊就設在憲兵隊內。組長陳0良少校(調查第二隊)隨即帶著我離開憲兵隊,在附近走進一家餐廳,赫然發現有兩位便衣人士等候著,我就發現刑事調查班同學龔0群上尉(調查第四隊),另一位經介紹是駐山外調查官李0萍中尉(調查第五隊),名義上是歡迎刯歡送餐會,同時作任務提示簡報。
9 u  |, F1 z/ u1 r2 N% q從組長簡報中得知,原來民國47年中共823砲戰挫敗後,曾揚言10年後將再犯金門,情報顯示中共武漢軍區部隊南移,所以金門全島正處於全面演習備戰中;這時我終於明白,就算龔姓同學刑調班畢業就派金門,怎麼算都還不滿一年任期時間,居然以家庭因素請求提早回台,這是司令部要我限時到金門報到的原因,原來怕死是主要原因,我心裡明白卻不好說破,既然人都到金門也沒什麼好抱怨的,何況還有一段同學情誼。
1 Y, V( n3 T# {( W* b% C7 J午餐過後由憲兵隊支援吉普車,組長領著我和龔上尉直奔沙美,在沙美憲兵隊二樓寢室內監督移交後逕行離去;事實上移交物件非常簡單,除了一把點38手槍、100發子彈及床褥被單外,其他連文卷、資料都沒有交代,當場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返正一切從頭開始吧。
8 Z' f/ o1 G- {2 \- A8 P# Y移交完成後,龔上尉帶著我開始逐戶介紹地方士紳,接下來兩天不間斷的迎新送舊酬宴,並沒有感覺到戰地緊張氣氛。8月22日龔上尉離金返台歸建,我開始了為期一年的戰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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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12-6 20:57:0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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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副座:6 g# _: G2 K' M; a% X) ]
依您的經歷,戰場監察是否跳過金防部,直接對司令部負責?若有不法情事,是由司令部指揮辦理?還是要會同金防部辦理?
abb431128 發表於 2011-12-6 21:1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 H2 w6 {: n9 @' E8 s. a
當年還是單打雙不打的日子,在士校時班長說:有的榴彈會咻的一聲,鑽到地下,宣傳彈不爆炸,讓大家緊張十足。3 U$ ~7 U- s$ T0 n/ A4 Q/ _" q3 R6 O+ H
小弟未曾到過金馬前線,分發金門軍中憲兵的同學,到憲訓中心三講班一起。- |- m' g( ?: k( E* c
同學說:偶爾休完假在回部隊路上,會遇到不爆炸的宣傳彈砲擊,三角點落地,會像在追人。
( v( E, s5 W2 e4 z: G! r一次部隊晚點名,宣傳彈打到臉盆架。1 l' v4 I/ g9 Z/ S5 f  \
一次他們連長起床到浴室盥洗,一顆宣傳彈掉到連長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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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6 22:27:4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副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戰場監察在金門平時有點類似反情報對任務,對上校級以上軍官營外行為監察,直接報憲兵司令部彙整呈層峰參考,對民間不法活動資料送金防部參考運用,分送憲令部備查;戰時在戰場上對遲滯不前有潛逃之虞官兵,經戰場監察認定後由原部隊當場槍決,並對有影響戰局當地居民,指揮憲警直接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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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12-6 22:40: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4哨 慕愚 的帖子

報告副座:
  S1 \; ~. M' Q, |9 F, y. H" w/ Y小弟服役時業管參三,您說的「戰時在戰場上對遲滯不前有潛逃之虞官兵,經戰場監察認定後由原部隊當場槍決」,後來改為「戰場督戰隊」,由各師憲兵連及獨立旅憲兵排負責,有無與政戰或軍法人員編組就不是很肯定。但散兵查緝、難民管制、敵俘收容就肯定是和師政戰部人員混編執行相關任務。印象中前述三項任務由政戰人員為主管,憲兵為副主管,本師禁閉室也是由陸軍軍官為室長,憲兵士官為副室長。2 S8 T! b# f- a; `$ \

/ q) |5 `6 N, @8 G  u戰場督戰任務在小弟服役期間收過陸總部 (還是憲令部?) 來文,說明取消戰場督戰任務,回歸軍法審判。雖然此舉可避免誤判,但過度保護人權,是有可能讓意志不堅的官兵起投機心態。認為反正也打不過敵軍,被移送判軍法說不定有轉圜餘地?
" ]$ }7 t& F1 r: Q) c2 g& G. Z3 ^% j( s
不過這又可以做個中外觀點的比較,我軍比較注重與陣地共存亡,不成功便成仁。美軍對於戰況不立於我,殺身成仁仍無法改變戰局而被俘的戰俘就比較寬容,軍方與民間都比較強調營救戰俘回國。或許這就是民族性的不同,中華民族對於殺身成仁的觀念還是比較重的。
asun 發表於 2011-12-6 23:53:5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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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q' E" J& Z+ ^& h( w[ 本帖最後由 asun 於 2011-12-6 23:55 編輯 ]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7 08:30:4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5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雖然沒在軍中憲兵部隊服務過,記得學校受訓軍事教材,師級攻擊、防禦作戰計畫兵力部署圖,在接敵區後方畫有一條散兵查緝線(憲兵派遣);散兵查緝、難民管制、敵俘收容屬師旅階層任務。4 _, @+ S% N2 Z. @/ k  V. {! m
戰場監察由戰區(甚至國防部)編成,成員軍法、政三、參二、參三、憲兵上校級軍官,依「戰時軍律」執行戰場監察任務。(我在74年某演習接到任命戰場監察官命令,是軍法局以總長名義下達)5 a7 `+ S# f7 {, ~9 C( E' U9 R
" o  O" t% a! d/ ~% n, n' E; d) V' ]
[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1-12-7 08: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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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哥 發表於 2011-12-7 09:33:06 | 顯示全部樓層
野戰師的戰場督戰隊.是由副師長任隊長.軍法組長為副隊長主要任務是散兵收容轉送.或是處理逃兵.二戰時的德國.脫離部隊者.身上若無行軍條.被戰地憲兵逮到.輕則送收容站.重則當場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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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12-7 21:0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7哨 慕愚 的帖子
8 C7 m- l  P/ H5 S" b1 b原來如此,感謝副座說明。
) O- J4 y4 r) R& s: }" O小弟只見識到師級的戰場督戰,副座指的是戰區監察,果然趴數有差 ! J9 }0 v# Y: E. y6 b

$ d: [( N$ ~3 O$ j( R回覆 8哨 兵哥 的帖子
2 |  l5 Z) h- O% N3 B報告兵哥:/ ]( g. {$ U% \4 o
小弟服役的時後,師已經沒有軍法組的編制,不過本師有一名軍團軍法官住在關東橋。進出大門無需接受本師管制,應該是住在關東橋,平常都去軍事法院上班?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7 22:4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abb431128 的帖子

歡迎參考本日「戰地生活與砲火洗禮」,也許能提供作本帖有關砲彈問題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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