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貼的文章, 今天再把台菲關係拿來檢驗一下,9 Z L4 _- D2 _
1. 充分授權, 我其實不太能夠完全相信, 我們的國會會授權給總統. 從海外看到的現狀, 是人民缺乏耐心, 天天喊打, 但是還沒開打先詆毀最高統帥, 雖然民意至上國會不敢不授權, 但是顯然執政的馬政府(其能力之高低當然大家有目共睹...)絕無順利得到長期授權之可能, 必然綁手綁腳, 這點國內的共識都無凝聚力, 遑論開戰出兵了, 搞不好戰死一兩個小屁孩, 又會有人抬棺材去府院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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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正義的理由, 我想島內不會有人說對菲宣戰不正義, 但是就像是美國反恐戰爭, 你的正義不是他的正義, 這就比較難搞.3 h: l" X+ U- v; |* y/ v" m
' \% R4 [+ h- O) C, H3. 正確的動機, 說真的,我這幾天在網路上的觀察, 我覺得馬政府如果出兵, 其動機絕對只是減少輿論和民意壓力, 不得不爾. 人民支持出兵的動機, 也是很混亂, 有些是主張討回公道, 有些是主張宣揚國威, 有些是主張以戰逼和, 有些是主張面子不可丟, 但是也有些則是故意出點難題給政府, 反正只要政府出洋相他們最高興. 種種不同的動機, 坦白講大部分的都不足以構成宣戰的必要, 最多靠外交交涉, 或是派出艦隊巡弋一下就可, 開戰可說是over 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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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後手段: 說真格的, 除非不開戰大家馬上就會出瘟死掉, 否則永遠有其他手段. 不過, 這個條件只要檯面上看起來像是沒有別的選擇, 那就算是最後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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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I8 S% O4 k$ q/ w5 F5. 比例原則: 為了緝凶一人, 為了叫菲律賓政府道歉, 因而開戰, 其比例原則當然有可議之處, 其花下的軍費, 光是派個艦隊的汽油錢, 可能就比賠償數字要高上百倍,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 絕對不是出兵為了討回賠償或是「公道」, 而是與「國格」「面子」和「尊嚴」這些東西有關的. 在這點上, 我個人是支持國家必須挺起來, 必須有面子有光榮. 但是國家必須要盡義務讓老百姓了解, 這開戰不是為了討賠償, 並不能得到任何好處, 只會大大的破財, 這樣讓民意去決定是否有出兵的價值, 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才是正確做法; 打迷糊仗, 一方面怕不出兵會被百姓唾罵, 一方面又不肯老實的公佈這些訊息, 那麼變成豬八戒也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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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 Z, Y! o- {8 j( B; U6. 合理的前景... 這仗打起來, 我們不會輸的- 有人想過如果輸了怎麼辦? 馬英九可不是忽必烈, 遠征日本碰到「神風」,輸了摸摸鼻子撤退回來, 照樣做他的中原皇帝; 我國就這樣一個大島, 未算勝, 應該要先算敗, 再怎樣不可思議, 歷史上還是有很多這種前例可循, 所以,要是輸了怎麼辦?? 其次, 要是贏了, 但是美國介入調停怎麼辦? 我國不能不買美國面子, 否則他下次一定把台灣視作「麻煩份子」,這對台灣的前景是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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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仗前和打仗後,即使最樂觀的算上,我們勝利又怎樣,菲律賓最多是賠償加道歉。但是我方失去的,可能是無法估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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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反對採取應該的軍事和政治措施,對菲律賓強硬點;但是談到宣戰,尤其是小國要得到國際社會的協助,不能不想到這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