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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政策] 要讓性工作者何處措其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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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奇 發表於 2011-7-17 02:36: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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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專區授權地方 勵馨批中央卸責   p" t1 C) a- p% a' Q) V; w
【聯合報╱記者李晏如、陳洛薇卅台北報導】 2011.07.16 03:21 am
* s: V+ b( C. [" X$ T  . R: s2 a3 C2 I4 x+ M$ |/ i
新版社會秩序維護法同意地方劃設性交易專區,但無一縣市願設立,性工作者擔心屆時可能「娼嫖皆罰」,出現比現在更嚴重問題。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地方須因地制宜決定是否劃設,不能樣樣都靠中央決定。 ! M; `# Y  J% x) R* I6 P" f

# Q% Y# @. v  a% i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批評中央作法無濟於事,是「卸責政策」。對台北市長郝龍斌公開表示不歡迎性專區,日日春關懷協會執行長鍾金竺也批評郝龍斌的說法,昧於現實。 , p7 _/ Y- y3 |* h: Q' K% p2 [

& O, N/ e( t3 ?% f0 c+ |0 {8 `$ `吳敦義表示,地方政府必須衡量當地狀況和民意接受程度,決定是否成立專區。他並舉離島建設條例博弈條款為例,澎湖縣也辦過公投,「地方政府最了解各地社會狀況與共識,應在權責內扮演執法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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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產業早就存在台北市多時,比郝執政時間還久!」鍾金竺認為,政府與社會大眾皆需看清現今性產業結構的難以動搖,與其討論專區的設置與否,不如好好規畫產業現狀,與鄰里社區間的關係。 4 v; C( G/ \0 {* @

* I  ?+ M/ {4 d5 B- f4 |2 f紀惠容指出,性產業和民代黑道權勢關係的盤根錯節已行之有年,地方首長現在表態,難保幾年後會否抵抗不了地方壓力。「今日若選擇不實行性專區制度,產業並不會消失;若實行,只怕警察權力腐化更快。」 - P2 X* q, n# J8 \5 O
【2011/07/16 聯合報】
( f! d  E/ L3 k- r# t& v這性產業的問題
+ P, J3 Z; J5 m7 v* j吵吵嚷嚷很多年
, W4 n2 T9 s: ]. d看起來又是一個不了了之的無解之局
1 Q& G7 r/ Y; h3 }- D! _我覺得這白日青天之下,尚能容納神女5 a" i2 q. f7 X( D& e4 B
怎麼就不能給人家一個合法合理的工作環境??
. V# B+ p6 s# {是既得利益者怕少了個刮錢的管道??
7 `3 N* [, S" @9 C還是保守人士認為這些人是尿壺
* V5 h/ w' {, Y有存在的必要但不能見光4 w  x2 }0 a, N
所以必須要先把她們污名化,好讓自己處在道德的制高點??1 R# A9 Z' g3 i% x2 i; a
這要讓性工作者何處措其手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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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yuhsiung 發表於 2011-7-17 10:29:17 | 顯示全部樓層
屙....這個問題我也不知該怎麼說.與其讓這些業者偷偷摸摸,倒不如設定某些專區專責管理,禁?騙誰啊?酒店、小賓館、按摩理容院一堆,不讓這些行業見光問題更多,政府單位、警政單位收黑錢的一堆,你們沒聽錯,是一堆而且是一大堆!
9527 發表於 2011-7-17 12:26:3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議題其實蠻有爭議的,所以大法官在解釋罰娼不罰嫖時有大約點了一下,其實以民主國家來講,「性自主權」、「工作權」、「生存權」都是基本人權的一部份,國家即指保護一個人的「性自主權」而對於性侵者違反當事人自主之意願而給予相關法律效果,那為何又要在社會弱勢在社會上為求生存而行使「性自主權」予以限制。
$ e5 N2 R2 I9 x2 I性工作及情報工作是全世界最古老的行業,而且就整個中國的歷史來看,即便是秦皇時代也沒禁止性工作吧,若說歷史上真的有,那大概只有文革的時候,難道台灣要走民主的回頭路嗎?
, `0 K" a, t; w+ e) p' d檢附釋字666號理由書,各位學長可參照一下黃茂榮、陳新民大法官協同意見書,兩位大法官對於666號大法官解釋的結論是相同的,但是他的立論基礎是與其他大法官不同,但寫的也蠻不錯的,各位學長有空可以參閱一下。
& E$ T0 f) V# T9 I/ J( b7 r& z , K# y( y9 K1 n5 B7 G: x/ v; v3 v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j' \+ N4 h* b. B: i& ~) S6 m+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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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9527 於 2011-7-17 12: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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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致華 發表於 2011-7-17 17:47:10 | 顯示全部樓層
政府首長,都是一付滿口的仁義道德,說的都是為人民
, P7 g5 x' ]' z% N0 m結果,澳門與南韓賭場出沒,更別提性產業的爭議2 d& J' E$ }1 Y0 c2 l
性產業只有地下化,才有錢可撈,才有利可圖
* J1 b1 d2 A* ?, T9 m  {合法化後,不論黑白都無利可圖,所以才有不設立專區的言論
1 f( \% K+ b* ]0 O7 ]現行的性產業,造就相關週邊產業良多,只能做不能說的* P; x# w, _9 o( u3 t3 @4 a5 t
熟不知合法化後,人蛇偷渡集團的最大油水斷糧,這些所謂的有力人士沒搞頭了,當然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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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昀 發表於 2011-7-17 18:14:08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家在社會工作
# t8 W' W; R4 ^+ p無奈都是為了能活過明天~給自己或家人更好的生活
4 C/ ?  R3 |" L) n5 J9 Z只是用不同的方式工作
  ?$ X; E' K. t  S# ?9 v) f+ g在科技公司當主管~在外就是人見人攀
. B; O' K8 K2 d9 |. ?大家都想攀~
6 i- Z3 q3 `$ Q: `+ [那這些性工作者呢~在外就是人見人躲
/ h2 ?7 t6 V* c" }, Y. m看到都想閃
" z: y  w' `* b' k這就是社會的現實0 X2 i! q! G$ E
政府一值都沒拿出好辦法~只是一在的壓制
5 K! r" U$ {' E+ ^) L參照別國的作法~看看國外人怎麼去看待這件事0 C; r' F4 x7 v
不去改革哪知政策是否有誤~' [2 y. I$ U& A1 d8 }
還是為了能再多收一些黑錢( w' M5 X7 F' l5 ]! P
油水再多賺一些呢?: M+ b' D/ Q3 m% i" g* b$ x2 C
這也只能另一種~雷洛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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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431128 發表於 2011-7-18 11:20:41 | 顯示全部樓層
蔣經國先生在民國61年間,推行的『公務人員十大革新』,就未將公娼廢除,確實是很人性化。
. V7 u& P' w' P* u$ L在綠洲山莊時,會到綠指部醫務所,找一位駐在綠洲山莊內的醫務兵聊天,偶而跟她到831看看----不消費-----9 x: j% I' r: o
綠島的831位於公館村,大約有14名工作小姐,曾有一對北部來的2姊妹。
  D: x4 |8 F; i4 X. N1 v每週4下午,可能是上過莒光日,會搭乘3/4中型卡車,到醫務所檢查。( \8 F0 D! K4 C
我曾一次跟老婆,開車經水上交流道往嘉義市,在快速道路上太早下交流道,便下車到路邊民宅,請教嘉義如何走。2 A+ }2 r, `( }  j* t
裡頭的小姐都說:她們不是這裡的居民。
! G/ a, m) z9 ?3 v; V2 X- R一瞧,原來是私娼區,好險未被拉進去。1 e6 `, X6 I; V* _
這些地方一看便知,警察會不知道嗎?剷除的掉嗎?
阿士 發表於 2011-7-18 20:14:50 | 顯示全部樓層
最原始的產業,有人類它就存在
$ b+ i: [* _; I但是一些假道學的人士總是以道德為藉口/ X3 b( p- z7 o
試問,如果她們有謀生能力願意去從事這種工作嗎?
: \" D5 f! {3 r* X# _警察怎會不知道,只是爭隻眼閉隻眼,大家都有油水!
6 E! s8 T& s/ D( t- z或力的只是有力人士和黑道,性工作者只能默默被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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