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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討論]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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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 發表於 2010-9-14 13:27: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7440|回覆: 33
最近的幾則新聞; 以社會大眾觀點來看之不知變通鑽牛角尖法官輕判性侵狼數案以來, 再看以下四則新聞; 法律不就是要保護保障守法之人; 並將不法之人繩之以法嗎?! 怎變成了... 恐龍讀死書到死讀書最後讀書死之適了法條文字但卻狗屁不通情與理, 最重要的事是; 因為那都不是發生在這些恐龍身上, 否則怎會如此輕判呢?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9月25日白玫瑰運動... 這就是民意, 主掌法官考核的大人們; 民之所欲, 要在您心呀, 不適任之貪瀆法官要法辦, 搞文字遊戲之自我主觀而緃放惡狼的恐龍法官更該被法辦, 法律應該是保護保障守法全民百姓, 而不是保障萬年惡質法官與壞人.

再來; "拾金不昧" 這個傳統美德... 竟被民法給一條之留置權推翻掉了... 新聞事件中的學姊絕對是侵佔與勒索, 學法之人翅膀羽毛都還沒長齊就開始賣弄不完備的拙劣知識, 這都是因為一個字 "貪", 而且是惡質的貪,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竟然教出這種小孩來?! 這位惡質貪學姊見事態搞大了; 就全數歸還清寒學妹, 條件是不准洩露二人一切, 另... 若被人肉搜索到了, 都要追討三成... 哇靠~ 簡直是山中小人之山小, 先是侵佔加勒索, 再來恐嚇加勒贖?! 大家一起來人肉搜索吧... 壞人就是要繩之以法; 人肉搜索到後, 這所大學最好是退學那惡質貪學姊吧... 大家一起來搜索吧~

在同樣一片土地上; 一樣的晨昏時間過著; 竟有這麼可憐的人在為了照顧父母而手足無措的小孩... 我看在惡質貪學姊之後的底下三則新聞; 滿心難過, 不禁掉下淚來... 貪瀆惡質政務官, 法官或(及)其子女繼續屠害我們的社會同時; 天底下還是有這麼多的孝子, 令人動人的孝子,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幫助弱勢很難嗎? 一定要貪贓枉法嗎... 法律系學姊一定要邪惡心靈賣弄拙劣手段來欺壓清寒學妹嗎? 第二則起的三則新聞; 讓我看到了人性的光輝與偉大, 相之下; 惡質法官與惡質貪學姊實在是忝不知恥到了極點~

不知恥; 鬼都怕... 這幾則不知恥的新聞事件共同點都是學法執法之人; 賣弄法律以有心無法有形無形傷害我們的社會, 弱勢新聞這幾則共同點是... 我們的社會福利對不起他們; 也似乎是法律可以由少數的惡質法律人為所欲為來為壞人護航, 而絕對弱勢族群卻怎麼樣也得不到社會福利的保障之永不見天日...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來源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3/5/2cyhr.html
拾金不還要報酬 大學生很誇張
更新日期:2010/09/13 16:53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3日電)成大女學生在校內遺失裝有學費(現金)的皮包,被學姊撿到後,學姊去電向失主要求報酬,不然就行使「留置權」。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今天表示,立院通過這種「恐龍法條」他很抱歉。


黃偉哲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日前接獲1名成功大學女學生陳情,指由父母貸款借來的新台幣4萬元,本來要用來繳學費,但不小心在校園中遺失,沒想到撿到的學姊打電話給她要求3成報酬,否則就要行使「留置權」,讓這位欲註冊的女大生心急如焚。


黃偉哲說,留置權是民法第805條中規定,「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3/10……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但何謂留置權?與侵占又僅一線之隔,立法院通過這樣不合情理的「恐龍法條」,他個人覺得很抱歉。


法務部科長郭宏榮解釋,因為現金是可分割(不像物品不可分割),撿到4萬元的人,頂多只能主張3成(即1萬2000元)報酬,且僅就3成部分主張留置權,不能留置4萬元,否則失主若因要繳學費,為了被多留置的7成(即2萬8000元)去借高利貸,其所衍生損害賠償,失主未來可向拾獲人求償。


黃偉哲認為,過去學校、家庭教育的「拾金不昧」、「物歸原主」、「完璧歸趙」等傳統美德,可能因為留置權規定不再出現,他個人傾向修法,也希望朝野立委、法務部可以一同研究看看,是否修法解決。


與會的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呂丁旺表示,法務部是參考德國、日本立法,才明訂留置權;這樣的規定是為了「激發人性」,因為撿到錢的人,返還後不僅有美名,也能得到一定程度報酬,他認為這樣的規定還算合理。


至於留置權與侵占遺失物如何分別?呂丁旺說,只要撿到錢的人有通知失主,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就不算侵占,可以向失主主張取得一定報酬及留置權。


郭宏榮表示,一般這種情況,可先由警察單位協調,不成再由縣市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最後才走上司法途徑;但因為金額不多,都是小額訴訟,大約3個月左右就能裁決。990913

來源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4/4/2czij.html
怕父挨餓拾荒誤觸法 孝感動警
更新日期:2010/09/14 03:10 張朝欣卅雲林報導
中國時報【張朝欣卅雲林報導】


孝子當竊賊,員警也感動!家住北港患有輕度精神障礙的四十七歲黃姓男子,今年農曆年前後,為了買一些豐盛飯菜給八十二歲的失智老父享用,三度竊取北港清潔隊的廢棄電池,派出所將他逮捕後,發現犯行背後隱藏的孝心,不僅主動向檢察官爭取緩刑,員警也常買生活物資濟助黃家。


黃某的弟弟罹患小兒麻痺症,日前因肺癌病逝,全家連三、四萬元的骨灰罈與塔位錢都湊不出來,北港派出所與警友會,合力捐助三萬三千元給黃家應急;不善言詞的黃某,當場感動地說「以前會怕警察,現在覺得警察是大好人」。


領有殘胞手冊的黃某,在家排行老二,大哥長年在北部,為了照顧智障的兒女,無法經常回家;弟弟與弟媳,生前為了生計,都在南部工作,家裡經常只有黃與高齡八十二歲的失智老父相依為命。


兩人住在僅十坪大的低矮平房內,由於屋子過於破舊,門前低窪處又經常積水成塘,慈濟還曾主動幫黃家修屋填地;黃父平日不是呆坐在椅子上,就是突然跑掉失蹤,所幸都被鄰居及時找回,沒有釀成意外。黃某因為輕度精障無法工作,只能靠四處去撿資源回收物,及低收入戶補助維生。


今年農曆年前後,黃某見北港清潔隊裡堆放了許多廢棄電池,以為可以隨意撿拾,便拿了一些廢棄電池去變賣,所得一千元全拿去買東西給父親吃,沒想到幾天後警方便找上門,告知他犯了竊盜罪,將他移送法辦。


檢察官認為黃患有精神疾病,且事後深有悔意,因而給予緩刑機會;承辦員警許恆銘與呂世雄也發現,黃家境清寒,父親的醫療費用,更讓他有一頓沒一頓,生活過的很辛苦。


不過黃某非常孝順,只要有時間便去收集資源回收物品,賣得的一、二百元,都拿去買食物幫父親加菜,兩員警感動之餘,馬上買一大堆白米、罐頭、餅乾,對他說「要吃飽一點,你的父親還要靠你照顧」。

來源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4/4/2czil.html
高二小恩獨力照顧精障母 同學接濟便當 「媽吃飽我再吃」
更新日期:2010/09/14 03:10 楊宗灝卅桃園報導

中國時報【楊宗灝卅桃園報導】


「如果沒有媽媽,我現在還不知道在哪裡流浪!」就讀餐飲科二年級的「小恩」,為了照顧精神障礙生母一度打算放棄學業,在家扶中心協助下,母子兩人勉強棲身在五坪大的房子,但每個月不到六千塊的生活補助,有時連三餐都成問題。


學校同學都知道小恩家庭狀況,有時候還會主動掏腰包接濟便當,為了孝順母親,小恩堅持把飯包帶回家,先讓媽媽吃飽,自己再胡亂扒兩口充飢。「有時看到母親餓整天,心裡實在有股休學打工衝動,好讓她能過好日子。」小恩紅著眼眶說。


目前就讀高二餐飲科的小恩,原本與母親居住在後山花蓮。孰料生父無故離家,讓外公、外婆很不諒解,從此更斷絕往來。小恩的母親在生活、親情雙重打擊下,多年前竟罹患精神分裂症,被迫搬至桃園打零工過活。


小恩說,剛開始時母親的病情很不穩定,尤其想起父親不告而別,更會發狂的胡亂罵人,到後來根本沒有人敢接近她。儘管如此,媽媽卻堅持自己一定要完成學業,有時還會外出拾荒貼補家用。


桃園家扶中心獲悉小恩狀況,主動提出協助,無奈每個月不到六千塊的生活補助,就連繳房租都有問題。志工表示,小恩暑假為了照顧媽媽,甚至放棄參加丙級廚師證照會考,孝順之心令人動容。


「我不會放棄學業,只是看著母親病情加劇,總覺得自己很不孝。」小恩說,專業精神病院評估,小恩媽媽須住院治療,不過母子倆連生活費都成問題,更遑論負擔龐大醫療費用,只能靠每個月定期服藥抑制病況。


小恩未來希望能考取餐飲學院,半工半讀籌措母親醫療所需開銷。「或許這只是個夢,卻是我跟媽媽最真實願望。」小恩說。


來源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3/2/2cxlt.html
念空官要自費 美眉愁學費
更新日期:2010/09/13 09:36 記者彭芸芳卅新竹報導

「妳為什麼要申請獎學金?」新竹家扶中心日前頒發獎學金,依例詢問學生念什麼學校;一名楊姓女生回答「空軍官校」,全場一楞,「官校不是都免費嗎?」楊母表示,不知女兒念的是自費,現在家人為了籌學費傷透腦筋。


空軍官校過去都只招收公費生,免學費還有薪水可領,畢業後馬上分發,工作有保障;因此許多優秀的清寒子弟,常把念軍校當做脫貧的一條路,既可完成求學夢想,又可減輕家裡負擔。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七年前,大學指考第一類組榜首、九二一地震受災戶張穎華,為減輕家計而報考軍校,結果失常僅列備取,此事經報導後,同樣想念軍校的正取生雷家佳決定讓賢,放棄軍校報到選念國立政治大學。如願從軍的張穎華,目前已考上軍法官。


據了解,官校招收自費生,最早是陸軍官校去年開始,空軍官校今年跟進。自費生每學期學費二萬五千元,每月還要另付三千五百元的伙食費。可能是宣導不足,許多人不知道「官校也有自費生」。


楊姓官校生父親十六年前過世,三兄妹全靠母親打零工、送報拉拔,楊母現改賣彩券,屬低收入戶。


楊母表示,打零工賺錢很辛苦,聽到么女說想念軍校,心裡一寬,以為往後擔子輕了,沒想到開學時接到繳費通知,「才知道原來官校也有自費生。」


「一期學費二萬五,每月還要三千五百元的伙食費,」楊母表示,賣彩券收入有限,還好她有低收入戶身分可申請減免,家扶中心也適時幫忙,總算解決了學費問題。


至於未來有沒有工作保障,楊母說,既然是自費,就不敢想那麼多了,「現在的軍人大概和以前不一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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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10-9-14 14:03:14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發哥~~

的確.....我也想問.....現在的人心到底是變成怎樣了?

曾聽過一句話.....台灣從事法官中少部份的人根本不夠格稱為法官....只能稱為『法匠』!
只知依過去的判例及死的條文去判決,
完全沒有一點兒人文素養在內!
依一般常理(也就是說市井小民都懂的道理)判斷已經是不合理的判決,
還是有法官老兄振振有辭的說他依法有據,
這種食古不化的人擔任法官~用來鞏固最後一道法律防線的職位~整個社會還有什麼是可以期待的?

另~關於那位大學生主張可以留置她所撿到的錢的新聞,
我想到的是這種人以後畢了業出來就業的話.....會不會也會利用其職務或專長之便用來掠奪不當之利?
我不敢說跟前兩年鬧的沸沸洋洋的國務機要費相比,
但在本質上會不會再一次發生?
現在還沒畢業就已把"利"看的比什麼都還重,
哪天真正讓她有機會可以拿取更多的財產時.....她會不會變本加厲?

唸法之人要是懂得法律知識來保障其基本個人權益的觀念我是不反對的,
但這保障個人權利是建立在不損害他人的權利為前提,
以這例子來看.....她也許主張她的權益應受到保障,
殊不知這讓社會大眾會給她什麼樣的看法?
『唯利是圖?』
這值得嗎?

[ 本帖最後由 憲兵少尉 於 2010-9-14 16: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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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ght 發表於 2010-9-14 14:19:53 | 顯示全部樓層
發哥非常同意你的評論
這幾則新聞>真是讓我看了為之氣結就是很生氣
尤其是>>拾金不還要報酬 大學生很誇張<<這則真是功利主義<<的最佳的例子
遺失的學費是這位女同學母親借貸來的,這位<學............姐>也妳太誇張了(還學法的>>真是學以致用啊)這種錢妳也敢要分一杯羹嗎.....我們的社會真的變了,變的無情無義,要貪的有義有情嘛>>>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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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en3084 發表於 2010-9-14 15:01:15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各位學長們...昨日才和朋友討論那"成大"的議題.唉...."玩法的台大","不讓位的清大",現在來個"白目成大"
咱們的國立"四大"學府已幾乎淪陷...(對於上述學校的
學長,先說聲對不起了...)不要改天換"交大"也上報..那....
其結論是....."自以為是"!!!讀書讀到....唉...不說也罷...
對於法官判決事件....學弟與現在在甲仙鄉公所任職的朋友
認為"內情"不單純啊....
咱們這片土地.."兩極化"真的愈來愈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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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人 發表於 2010-9-14 15:05:2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寧安 的帖子

報告發哥營長:
那位法律系的學生所行使的權利
都在法律的保障之內
「牠」站得住腳

知法者,擅玩法
成大未來會出個「2630」
比醜台大!!

納稅人花錢培養這種大學生
學校進全球百大大學有何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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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am 發表於 2010-9-14 15:22:20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個大學生..不用學太多...
只要學會5個字..必定出頭天...
就是"仁義禮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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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en3084 發表於 2010-9-14 15:35: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小sam 於 2010-9-14 15:22 發表
一個大學生..不用學太多...
只要學會5個字..必定出頭天...
就是"仁義禮智信"
報告學長....
那""呢???(對不起,偶承認偶來亂的....)
(學弟旁邊撐著去....)
其實啊....家庭,學校及社會都要負責任的....
當然...學弟也要負責任的....(算社會的部份)
報告5哨痴人學長:
您用"牠"字真的好"貼切"啊!!!
哨長也有PO咱們現今"溫暧"的新聞....所以咱們寶島
還是有"溫情"的.....
就讓"溫情"發揚光大....痛心的事->引以為鑑吧...

[ 本帖最後由 cchen3084 於 2010-9-14 16: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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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cc 發表於 2010-9-14 15:49:38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各位學長

在我的印象中,自從有了"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的口號後,其實社會的風氣就已改變很多.
加上媒體的氾濫,政黨的對立,民粹的被利用.....等,造成今日種種怪異現象!教育可能是最後的救囑方式吧!!
生哥 發表於 2010-9-14 16:46:03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完本主題,心中感嘆正如標題【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看看現在的新聞報導,情色緋聞居然攻佔頭條要聞「藝人婚變搶子」「名師喇舌歹戲拖棚」「明星戀情緋聞」•••等,終日躍上新聞版面,天啊!這些都是他們家的事,何關百姓生存、國家發展大計?我們的社會到底怎麼了?
mayaw 發表於 2010-9-14 20:49: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生哥 於 2010-9-14 16:46 發表
看完本主題,心中感嘆正如標題【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看看現在的新聞報導,情色緋聞居然攻佔頭條要聞「藝人婚變搶子」「名師喇舌歹戲拖棚」「明星戀情緋聞」•••等,終日躍上新聞版面,天啊!這些都是他們家 ...


報告學長:
情色緋聞攻佔頭條新聞,也就算了。
還在新聞台連續播放,每天都有最新發展。
最不以為然的是在結尾時還加了一句
"XXX與OOO的婚變成為了大眾矚目的焦點"
"大家非常關切OOO和XXX的戀情生變的後續發展"
那是新聞台關切的焦點吧?

大家比較關切的焦點應該是薪資到底能不能調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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