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國安局:總統府侍衛長擬退出特勤工作

[複製連結]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0-5-10 22:58: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6294|回覆: 5
以下新聞取自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0/58/25eqi.html
已往總統府侍衛長可以指揮調動軍、警、憲、海巡等單位,執行特種警衛,保護總統安全。侍衛長也是重要的軍職歷練,通常有此歷練後都有不錯的發展。
若侍衛長以後退出特勤工作,不知道還剩下什麼功能?代表著以後總統府及官邸內歸侍衛長?以外的地方由國安局負責嗎?還是說以後就通通由國安局處理,侍衛長等於只是一個儀仗的角色?
國安局:總統府侍衛長擬退出特勤工作[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rti//SIG=10oehufgm/*http://news.rti.org.tw][/url] 更新日期:2010/05/10 17:45 呂欣憓
立法院國防委員會今天(10日)審查行政院提出的「特種勤務條例」草案。國安局長蔡得勝表示,未來總統府侍衛長將退出特種勤務工作,不再兼任特勤編組副指揮官;這項規劃也已經獲得馬總統認同。

根據行政院提出的「特種勤務條例」草案,特種勤務的任務編組,規劃納入總統府侍衛長,擔任兼任副指揮官,專責執行有關總統和家屬的特種勤務事項。但是國安局方面卻有不同看法,局長蔡得勝面對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質詢表示,依照國安局特勤中心擬具的「成立特勤專責機構研究案報告資料」,國安局建議在「中程規劃」階段,將「重新定位總統府侍衛長職務,不再兼任特勤編組副指揮官」。

蔡得勝並且表示,已經向馬總統報告過,總統也認同這個方向。蔡得勝說:『(原音)這個研究案我們有事先有給長官做專報,長官核准我們這樣一個方向,侍衛長應該把特勤這個區塊,交給特勤人員專門負責(林郁方: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希望特勤條例通過之後,(林郁方:什麼時候通過、什麼時候開始?)對,因為有法源依據。』

蔡得勝坦承,對行政院提出的「特種勤務條例」草案並不滿意,但現階段必須找出立法的方向,法案遲遲不能審查通過,實在令他心急。

蔡得勝並表示,考慮將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代表等「代表總統行使執行憲政有關之兩岸、外交及國防事務者」,也納入特勤安全維護對象。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老潘 + 1 感謝發起主題討論

檢視全部評分

SmokeyLT 發表於 2010-5-11 02:04:41 | 顯示全部樓層

讓軍隊中立化,總統超然化

侍衛長為何為重要軍職?因為侍衛長是屬於總統身邊的近臣,通常是總統任命親信擔任的職位。

特勤系統為何不要此人參與?其實有利有弊,但是現行狀況來看,特勤歸特勤,屬於情報和執行單位;侍衛歸侍衛,屬於府內日常的勤務單位,分流而分工,似乎是讓軍隊系統中立化,國家化的好辦法,也是讓總統在人事制度上超然化的一個重要步驟。

一個如台灣大小及軍隊數量的國家,其高級將領職缺,總是有限。總統能夠直接而無政治壓力或引人物議而提拔的將領大概屈指可數,包括侍衛長,參軍長,憲兵司令,這些屬於總統護衛的將佐。其他軍事系統則有一定的人事升遷管道與軍中倫理,如此才能大量吸引優秀人才留任軍中。以往之做法,總統府侍衛長日後的升遷可說不可限量,什麼軍團司令,軍情系統,憲兵系統,政戰系統,後備司令部,哪裡不能去空降。

民主政治當中的總統,卻是經常性的在替換遞嬗,而上台的總統不免會開始任用親信,這本無可厚非;但是要是濫用親信,這就會動搖國本。拿著國家名器當成酬傭或攏絡的工具;另方面,將領們爭相拍馬屁,靠著裙帶關係走夫人後門等不當方式尋求「主恩」,也絕非國家之福。嚴格限制總統身邊的將領未來出路,只會讓制度更好。

吾人當認為,制度是人走出來的。文官體系有其做法,軍事體系升遷亦有正常管道。總統可任命親信擔任侍衛長,但是讓其與特勤系統脫鉤,只是第一步。建立完善的升遷機制,透明化的作業,比照文官系統的「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區別,才是可大可久的措施。否則如同過去許多將領競爬台灣第一高峰的盛況,又或如曾經發生過,政策錯誤政務官沒事反而叫事務官去頂缸,這種權責不符的狀況,在先進的國家應該是看不到的。

事在人為,吾人當期許政府做此改革乃是整肅軍風,重建軍紀的開端。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憲兵少尉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老潘 發表於 2010-5-11 09:24:0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報告落腳,小弟的看法是,即使侍衛長仍依現行制為特種勤務任務編組,也沒有作用。因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復將”一號警衛室”又改隸於特勤指揮中心底下時,其實”侍衛長”就可以與原先的”參軍長”一職一樣予以裁撤無仿(個人意見)。

其對正副元首維安的功能勉強透過本室警衛組(總統府侍衛室警衛組),對總統府的警衛編組施力;但又因警衛室主任也兼副侍衛長,使得侍衛長在警衛措施上毫無置喙的餘地,因為一號警衛計畫是由副侍衛長兼的警衛室擬定,原制侍衛長可以對警衛室所擬警安計畫予以覆核,但前朝時警衛室復改隸於特勤中心,使得侍衛長「完全」被排除於特勤體制運作之外。

這之間的變革是郝柏村時期曾發生過「周馬之爭」,郝又支持周仲南予以改制,才使得周仲南能進特種勤務一窺堂奧。除非又出現一個強人支持侍衛長體制,將警衛室再改制侍衛室底下來,使侍衛長擁有警安計畫核覆權,甚至直接擬定警衛計畫。

目前國安局的新法版本,只是將現況變成法定現實而已,我想侍衛長自己也心知肚明,這是「現實」。

自1975年聯指部成立後,歷任侍衛長都從未有過特種勤務經歷,跟這一塊人事物沒有任何淵源,侍衛長對他們而言只是一個職務經歷,甚至曾有人拒絕接侍衛長,因為這個職務『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因為侍衛長無法主導特種勤務實施運作,但是一出事時卻又因兼任特勤副指揮官而要接受彈劾﹗三一九案就是一個例子。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憲兵少尉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樓主|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0-5-11 12:30:3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老潘 的帖子

原來如此,感謝老潘及菸排說明。
先前的幾次勤務狀況,出人的憲令部被狗幹到臭頭,出來開紀者會說明的都是憲令部,指揮的國安局反到沒啥責任。
我國特種警衛分為侍衛、內衛區、中衛區、外衛區、道路段等,由不同的單位來執行,美其名是相互支援,實則相互監視制衡,更容易發生多頭馬車的缺點。
如果事權統一的話,該誰負的責任,就應該由誰負責。只是目前國安局特勤中心的人員無司法警察權,要對警擾警衛對象的民人做出逮捕、驅離、扣留等動作,恐怕有適法性的問題。而聲光警擾和恐怖攻擊等,又要在第一時間處置。過鬆有319事件的前車之鑑,過緊又不親民或擾民。
只不過要讓國安局事權統一,相關的修法和組織重整,都是一大工程。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survivor + 1 老潘學長太強了!

檢視全部評分

asun 發表於 2010-5-11 16:27:41 | 顯示全部樓層
訪客,本文章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100 才可以瀏覽,你目前積分為 0

評分

參與人數 2貢獻 +1 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J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SmokeyLT + 1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檢視全部評分

SmokeyLT 發表於 2010-5-11 17:27:42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總統身邊根本就不需要另外設立軍職武官。不然參謀本部是要幹嘛用的。

以美國政府為例,軍隊歸軍隊,國防部長主持軍政,聯參就是軍隊派給總統的顧問群。國安會等於是平民身分,也和聯參一樣,屬於總統的幕僚單位。軍隊只負責保衛國土,保衛僑民,以及保護美國在海外的利益,與協助國際和平維護。「本土防衛軍」等於台灣的基幹營,平日偶爾召集訓練,如果各位看過「第一滴血」電影,約略就可了解,當在地的警察無法對付某些犯罪者時,Home Guard也會被召集,配合執行任務。不過維護美國境內平民,包括總統一家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還是以平民警察等單位為主。

美國的總統及重要官員是由特勤局(Secret Service)保護, 隸屬於國土安全部門。雖然該部門也有軍職的連絡官,但是主要還是以平民為主。其道理很簡單,平民的事情由平民解決,軍隊的使用絕不能濫權。好像我們憲兵在台灣根據刑事訴訟法,可為司法警察。這在許多民主成熟的國家中是絕無僅有的。

由此觀之,
總統要保護 -> 特勤局保護之 (中情局提供情資,聯邦調查局協助保護,各地警察隨時調用)
總統要諮商國防事務 -> 國防部長及聯參會議 (中情局及本土安全部列席)
總統要諮商國家安全事務政策 -> 國安會,國防部,及其他相關部會
國家要宣戰 -> 總統提請國會同意 -> 國會同意命令國防部及相關軍種 -> 宣戰

這是一個完全將軍隊的權力和勢力排除在政策和行政體系之外的一種做法,此制度使得美國和其他相似制度的歐西國家,得以維持軍隊國家化,總統超然化,以及權責相符的政府體制。在這個體制下,不會也不可能有特定一個人突然決定把黑手伸入軍隊中,將之擴權以為私用。當然,美國最近也發生過一個白痴總統為了報復恐怖主義隨便亂開戰的例子,但是不管他怎樣搞,或是他下台了,軍隊的運作還是稟承總統與國會的決定,絕不會因為任何私人關係而有所改變。

這種進步,逐漸淘汰平民組成之政府中軍人的力量,才是建立現代國家的趨勢。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3 12:38 , Processed in 0.038546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