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生哥 於 2010-1-6 17:21 發表 ! ]1 w. u7 K% {$ F8 l% ^# M2 p& w: S
9 b- K+ q+ ~6 d' m4 r& x「壓運」請問是火車押運勤務嗎?我記得敝連剛接行政院時,行政院連要執行押運的勤務。" W/ r* N4 r3 L$ c. I7 j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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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年也一直認為「押運」是行政院連額外的勤務,這不是憲兵隊的事嗎?好像跟行政院連沒啥關係吧!(也不能這麼說啦!行政院 ... 當年在行政院真的是超多勤務的,我一開始也覺得由在行政院的我們去執行適當嗎?可是在有一次聽完當時202指揮部湯先智指揮官的一次演說後,就明瞭我們執行這許多任務的緣由.
! \2 T8 D3 S# Z# i; o* X; D* v當時湯指揮官的意思是202指揮部所在地是台北憲兵隊,指揮官兼台北憲兵隊的隊長,而我們所有屬於202指揮部的各個營,無論是駐守哪一個駐地,都是從指揮部分派出來的,直屬長官都是指揮官也因此都具備有憲兵隊的軍司法警察權,所以當然也都可以執行各類的憲兵勤務,也必須去執行,並不是只有憲兵隊才能去執行的.因為我們202指揮部的各個營本身就是直屬台北憲兵隊的.
3 z! L: ]: q% i& }0 s. q" N( w5 ?因此,各位弟兄如果沒有忘記的話,是否記得當年不論駐地在何處,除了自己駐地的識別證外,都會另外多加發一張指揮部中華營區的識別證,那張指揮部的識別證除了去指揮部洽公 或是開會,聽訓時要配帶之外,平時就是代表執行憲兵隊勤務的證明,所以我們在行政院時,營部又是一個北區憲兵隊,當然就免不了的有各種的不同的憲兵勤務了.除了提到的押解,押運外更多的是與中山分局一起執行的臨檢,對轄區內的特種行業的臨檢那是更多的了,畢竟中山區的特種行業之多是出名的,定期的掃蕩是一定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