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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軍人為甚麼不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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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9-28 15:10: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21905|回覆: 8
小弟服役在憲校受訓時,教官曾提到執勤時的衛哨兵,屬廣義的公務人員。對衛哨兵暴行脅迫或是攻擊衛哨兵,則是會違犯刑法的。
: b; y# k6 ?! C! Y$ A當時未細究,反正教官怎麼教,我們怎麼學。
1 W5 l: j0 A4 G+ [* k服役期間,也遇過本師憲兵官報考警察,考上警察後報退轉服警察,服役年資得移轉過去,卻得從最基層的一線三開始幹起。
+ x- s; v- N! E+ Z3 e. u! T退伍後,國軍的精實案、精進案不斷的發威,國軍志願役幹部說砍就砍。中箭落馬的人,就回家吃自己,和公務人員相比一點保障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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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因為工作的需要,經常會接觸到警察。雖然有時候違規遇到警察,還不是常被開單
; P2 y, q! L" W: d: L某次和警察聊天時,他們提到考上警察,因為是公務員。只要不犯大錯,基本上都可以幹到退休,雖然工時長,但福利和私人公司比還算不錯。
+ e# c7 x7 [- ^# K6 N% E5 R近年來的警察特考,也開放一般老百姓參加。警察特考的錄取率,可以說是公務人員考試中較高的,因此吸引了許多社會人士報考。1 H2 }$ T% [$ P8 F' s0 C

! F+ w3 f5 s6 \. ?; y! n小弟的問題是,照現行的體制,軍人不是公務人員,卻受到法令的限制。國家依照公務人員的規範來對待軍人,卻沒有公務人員的保障。: v% Q+ z2 W! s- s- X
軍人要和警察、消防員、文職海巡、海關等公務單位一樣,24小時待命和執勤。薪水、福利和保障卻沒有公務員來的好。  l8 w+ q9 Y5 u( I! I3 l% b
一紙裁軍命令下來,說打包就打包。一個全志願役的政策推出,基層就卯起來募兵。/ @& E/ \% G8 u
義務役的官兵不具公務員身分,小弟認為是非常合理的。但志願役的官兵不具公務員身分,對於長時間奉獻青春给國家,執勤時有高度危險性的軍人來講,有點說不過去。
5 v3 v4 u& U2 Z同樣是殉職,軍人和警察的撫恤金差多少?同樣是單位裁編,公務員是可以想辦法安排到類似的公家單位繼續幹,軍人卻有可能回家吃自己。
4 c' e6 g1 W# T6 \. t+ \1 I* P: R9 I: T" h5 J5 i
不知道國外的軍人,是否也不具公務員的資格?
survivor 發表於 2009-9-28 16:00:3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報告MP269C570T執行長
5 G! b& V1 D$ n$ P; \" P) ?6 \: o; }( j8 R( Q$ W% F
之前曾經看過相關的問題,國防部有答覆:! `, e+ d: s2 K
以下文字引用自此:
6 k6 Z+ }$ b& D1 W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530&p=7529- ]# b; D6 I% X; {6 u3 ?) p
軍人是不是公務員?* Y" h: O  o) [' X2 j
只要是依據法令執行公務的人,就是廣義「公務員」,所以軍官、士官是當然的廣義「公務員」,這裡所說的公務員與在公家機關上班的「公務人員」意思是不同的,「公務人員」是指經國家文官考試及格分發任用的人,所以「公務人員」一定是「公務員」,「公務員」不一定是「公務人員」,另義務役士兵只有依法獨立執行職務時才具有此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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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公務人員應該指得經過國家考試(如高普考之類)才能算數吧。
台灣之翼 發表於 2009-9-28 17:33:5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一般公務員都需經過高普考及格,才能分發任用,近年來警員特考開放給一般民眾報考,不過考完特考後,還是要去警專接受警察養成教育,警察和海尋特考,都是屬於國家考試,而軍人無論從軍官學校或士官學校畢業,就直接任官,沒有經過國家考試,所以不能算是公務員,也不能比照公務員職等,若經過警察四等考試及格,警察是以警佐任官(比照公務員委任官),若是三等特考及格以警正任官(比照公務員薦任官),所以軍人若有違法亂紀,也不必經過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召開人評會.
 樓主|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9-28 17:49:42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各位學長:
) q8 k+ o4 F3 g% e8 V9 \7 q軍人和公務人員的差異,小弟大概還知道。( ~8 D8 M* O- b& z& W
我的問題重點在於,和公務員相比,同樣是為國做事。和警察、文職海巡、消防、海關等24小時運作的公家單位相比,同樣是24小時戰備和待命的軍人。, X; m7 p; O- c4 U7 W0 m0 q
在制度上的設計,為甚麼就不具備公務員的保障?1 j' t. V& o5 O  r
說實在的,今天要是景氣沒有那麼不好,國軍推動全募兵的話,招得到多少人?軍人的待遇、福利、保障,可是連公務員差上許多呢。
asun 發表於 2009-10-28 12:10:52 | 顯示全部樓層
落咖這個問題真是大哉問,至今各方有不同的法律見解。6 z7 k* s/ v8 V0 Y9 ^* n

6 e" Z6 \2 g5 E$ _先看依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祇要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即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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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司法院字第1063號解釋:「士兵不能離軍隊獨立執行職務,故現役士兵,不得視為刑法上之公務員。」也就是說,士兵不算刑法上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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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B( x$ Q! N% k但是,司法院字第2434號解釋:「在營軍官固屬軍人,但其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亦係刑法上之公務員。」怪了,士兵不是,但軍官是公務員。嗯,官比較大吧。# k( }6 x3 u) w,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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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是、士兵不是,那士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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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52年度第一次民、刑庭總會會議決議:「 參照司法院院字第2434號解釋,現役士官依法令從事於公務時,具有刑法上公務員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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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士官也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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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7 W4 j* ?& Z( {* w" z簡單來說,軍人或許不是「公務人員任用法」所稱之公務員,但卻軍官與士官卻是「刑法」所稱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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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還沒完呢,除了公務人員任用法、刑法之外,還有沒有別的法律對「公務員」的身分有所認定?
4 V) Z9 }* P0 q; h
0 T/ W9 x$ E$ T7 K' t# P嗯,應該還有喔。
sevenlight 發表於 2009-10-28 15:3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4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因為台灣的制度;軍人台灣在行政制度上是武官,而非軍人外的公職人員均為文官,亦為行政法稱的事務官,或稱為政務官的民意代表(或總統直接任命的特任官)等。
- l7 ^2 l8 S8 F- X' f1 F而要成為事務官在台灣目前行政制度下唯一途徑就是考試,且要是考試院所舉辦的考試或特考,雖然有些職業軍人也有通過軍事入伍考試,但差別是國防部所舉辦而非考試院。
$ W6 v0 a4 q+ q) J. f0 u因此在行政法上有分為廣義的"公務員"(武官或刑法稱之公務員),及狹義的"公務人員"。
: U& p9 e0 @+ e) ~6 l4 |2 W其實軍人除了身份上較無保障外,其他如薪水、福利等都與警察差不多吧(我個人認為啦...),因為以中低階級的軍官與基層警員薪水相比,雖剛畢業的警員就有五萬多,但繳完稅後(還有家中水電費),其實相差無異。但是高階軍官的薪水與福利卻遠超過高階警官。而我們也最常被民眾嗆"你們還不是我們繳的稅養的...",殊不知我們也是要繳稅的∼,繳的稅甚至比一般上班族還重。# B2 i/ T$ d& d# ^& X  n! {* I6 a5 l
總結:臺灣的制度....很難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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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10-28 16:21:5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哨 sevenlight 的帖子

感謝學長的回覆,正如您所說的,軍人在身份上是沒有保障的。& @2 h- p" q4 v% o
雖然同樣是為國服務,但國軍對於軍人的規範,卻是比一般公務員來得多。以往,軍刑法動不動就是槍斃,以及相關的營務營規等規範。
" `8 M/ S7 G  m5 U) W但始終不像公務員有相關任用的保障,說裁就裁,說精實就精實。所以光小弟所知,就有兩位少校去考警察特考,幹最基層的一毛三...。
台中阿豪 發表於 2009-10-28 16:45:0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9-9-28 17:49 發表 & N# U8 w- y/ N6 p# h  G  D# m+ g
報告各位學長:  _/ ?3 O! }& }# A' {- H
軍人和公務人員的差異,小弟大概還知道。9 E  {# O* Z3 V6 G& t" V" J, P
我的問題重點在於,和公務員相比,同樣是為國做事。和警察、文職海巡、消防、海關等24小時運作的公家單位相比,同樣是24小時戰備和待命的軍人。
' Q! C2 A; _- ]5 J+ o+ _! ~5 f9 A在制度上 ...

1 a2 U( `" D& `2 J% b
# |5 n! i! F5 }1 ~* k) n這也就是許多海巡軍職身份人員
* m1 M' O: F6 h3 \藉由海巡特考轉任文職身份(例如科員、科長..)
. X, f! }/ [1 u  W. P3 `; p) v5 m, V
不過海巡是軍+警+公務文職(3合1)
; x( h5 r4 C; t  k  D的單位
# u- W+ e* {  t) @( k- u7 a  f
/ C! w  J8 z( u有時候就連我們自己也會角色錯亂.....
痴人 發表於 2009-10-28 17:09:46 | 顯示全部樓層
痴人的見解是0 A' c4 N9 |# T
軍人屬於專門技術人員
, A8 {- ?+ \# S! |: V5 \6 i3 q( e與公立學校教師相同
+ P9 ]) q& _4 V6 v# l具有專業技能而受聘) ^; `# S9 Z# y7 q/ U7 O: f) q
故精實案可視為民間的裁員7 V' E$ G: r5 V
  g. C* ~8 I! v4 ]# }* x

+ ^4 @1 G( y) W9 G/ D+ y如果軍人獲得如公務人員的任期保障. [8 Q& B: F* b* _+ J% V+ y. L+ r
那.....! W3 i8 O% J* A; e1 y
大家將會發現,營區多是老芋頭
0 M2 R# g4 T' s* q# ~+ N拗到65歲才甘願退伍,標準的老弱殘兵7 ^. P. {1 L( k
英雄出少年難矣~~
# R/ Y# Y/ A- g' D1 [- _軍校也可以打烊了(目前的師院便如此)/ A1 d$ A1 G3 C1 i!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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