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府官員拒安檢 開車撞傷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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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11 發表於 2009-8-12 15:27:28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之前在總統府站哨經驗
進出的人車真的不少
如果只是靠背車號記人臉的方式
風險還是會有的,也許是因為這樣才要求說要嚴格辯證
更何況,現在官員三天兩頭換,職務調動什麼的
要記人臉辨識對於各位弟兄實在有點難度
既然要求辯證,身為府內官員應該就要自動配合
別說什麼,今天就算是總統要是搭乘一般民車要進入總統府
除非事先通報,不然各哨還是要照樣攔下的
除非是總統副總統等高官
如果一張臉可以進出無礙,那剛退伍的弟兄門哨應該都有印象
隨便換個軍便服是不是都可以在總統府暢行無阻了是嗎?

希望府方好好處理這件事,別讓盡力執勤的弟兄無所依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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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發表於 2009-8-12 18:45:11 | 顯示全部樓層
:您好!
  謝謝來信,所提寶貴意見,我們已敬留供參考。今後仍盼不吝惠賜卓見,提供總統個人或施政的參考,大家一起努力共謀國家之永續發展。祝福您
順心如意
           總統辦公室 2009.08.12

註:如欲再次來函,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仍請至總統府網站信箱內填寫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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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來自總統府的回覆
看了內容差點.....,制式的回覆,完全沒有提到解決之道
我相信論壇中許多先進投書後,所收到總統府的回覆也都是如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nan 發表於 2009-8-12 20:29:53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要指望監察院
上回要總統好好管監察院的信
總統府轉過去快一個月了
都沒看到監察院回應一個字
平常在管行政院行政效率
這時反而看出監察院行政效率的差勁!

原帖由 440 於 2009-8-12 18:45 發表
:您好!
  謝謝來信,所提寶貴意見,我們已敬留供參考。今後仍盼不吝惠賜卓見,提供總統個人或施政的參考,大家一起努力共謀國家之永續發展。祝福您
順心如意
           總統辦公室 2009.08.12

...
溪湖後憲忠貞590 發表於 2009-8-12 22:08:55 | 顯示全部樓層
選舉的時候跪著來求選票,選完了之後換人民跪著來求我們的公僕,
我們是頭家溜,X的,我每年繳的稅都給這些"前生"來花嗎?
國難當前,我們應該以國家大事為優先,但是這個"小事",
所有的後憲都睜大眼睛在看,馬總統..您看著辦吧!
pcy 發表於 2009-8-12 22:20:18 | 顯示全部樓層

敬呈 各位學長

8/10我針對這個事件,向憲令部表達我的意見。
主旨:        總統府官員拒安檢 開車撞傷憲兵
姓名:        XXX
處理情形:        已回覆並結案存參
內容:       

報告 司令,

我是忠貞407梯的後備憲兵。之前有關憲兵在各種勤務上的疏失,而引起社會上對於憲令部存廢的討論。雖然各地後憲覺得不捨又無奈,但大家始終稟持著一日憲兵、終身憲兵的精神。始終支持我憲兵傳統優良的忠貞精神。

關於日前發生總統府官員、國會連絡組長施昭顯拒絕安全受檢而與憲兵爆發衝突。這種嚴重挑釁衛哨兵的情形,尤其又是發生在總統府。雖已被免除兼任組長職,但此一行為無法原諒。試想如是憲令部被人硬闖,不服衛哨兵管制,憲令部長官會如何處置?

此事件憲令部或指揮部應代為出面舉發,由地檢署偵辦。憲令部一定要硬起來,有那麼多後憲支持你 。讓各營知道,只要照規距制度服勤,有事我司令或指揮官挺你。做不好我們也依法懲罰,這樣下面的人才會安心的做好自己的工作。這理當是在上位者最基本的領導統馭。讓其他軍種知道,憲兵有心好好整頓。不再是以前的巧克力部隊。


今天下午收到憲令部的回覆。雖然回覆的內容沒有總統府的那麼官僚,但是卻很消極。我看了之後實在不知憲令部在怕什麼?
XXX 先生 您好:
這是中華民國國防部民意信箱陳情信件回覆通知函,感謝您使用本民意信箱。
對於您一篇主旨為「總統府官員拒安檢 開車撞傷憲兵」之陳情信件,本部回覆如下:

XXX先生您好:
感謝台端對憲兵全體的支持與關懷,有關台端所反映之問題,答覆如后:
一、有關「總統府官員拒安檢,開車撞傷憲兵」乙節,本部已運用總統府會議時機向長官反映,並要求該營加強教育官兵執勤要領及警覺,以避免類案肇生。
二、再次感謝您對憲兵全體的指正及支持,謝謝。如仍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連絡。
(一)國防部憲兵司令部承辦人:顏暉哲少校
電話:02-25860219、25972181轉691325


最好笑的是還要我填滿意度調查表,並敘述理由。我當然是勾選不滿意。
理由如下:
總統府官員拒安檢,開車撞傷憲兵。這已構成刑事要件,居然不敢主動依法訴請偵辦。根本就沒有任何作為!
憲令部這麼沒有GUTS(我認為要用這個原文,才能明確表達。),難怪當初會被國防部裁撤。人家當然是柿子挑軟的吃。
另外我也有寫信給林郁方委員, 因為他是我這區選出的立委. 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回信, 今天打了一天他的選民服務處的電話, 但都沒人接. 感覺我們真像是破鞋, 被人用完就丟了.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09-8-12 22: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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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 發表於 2009-8-12 23:56:4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75哨 pcy 的帖子

從學長這封投書到憲令部
看到回函內容
我個人開始很認真的去思考
是否該以後憲身份去贊同推動〝直接裁撤憲兵單位〞
以免將來憲兵這個名詞變成讓人抬不起頭的ㄧ個兵科

今天因為憲令部這樣的處理事情態度
換作我們是第一線執勤的基層人員
勤務缺失,出包事件一定會層出不窮
憲兵絕對會變成一個負面的名詞

那還不如趁早"滅種"
後人討論起憲兵的歷史
還可能會說「那是一個曾經很優秀的單位」
而不是我們這些後憲將來面對人得低著頭說:「我以前是當...當...憲兵」

以上是真的因為憲令部的態度
讓人寒心....
而不得不去做這樣贊同滅種的思考
慟.........
誠哥 發表於 2009-8-12 23:59:3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大致看了以上後憲弟兄的文.對此事件我有一些看法.也以我親自在博愛特區執勤經驗對照經驗法則.來說明.
國家的重要單位[高勢單位].憲兵衛哨勤務的責任權不容挑釁.門進管制從嚴不從寬.外界常說憲兵的工作是[看門X].我不能茍同.衛戍責任區域的安全是第一道防線.挑釁憲兵..如同挑釁國家憲法.不服從還撞傷202憲兵.等於=妨害公務執行..依法絕對可以辦他.但要看上面層級〔長官〕膽識.以我的經驗感覺.可能私底下府內當事人應和憲令部有達成共識〔和解〕.所以202指.憲令部長官選擇以息事寧人態度〔府內內部行政懲處〕做結束.....
20年前特區值勤.只要不配合憲兵識証或車輛.我一律欄下.管你官有多大.只要記憶中掃過非單位主管車號.一律攔下.誰知道是不是搞滲透.〔不知現在還有沒有這一套〕.
.被我正面吹哨擋下識証的有 
-北賓大正〔蔣x國上將〕.座車〔裕隆vip〕.
-202大正〔陸軍x令.上將〕.當時著便服.
-202大正〔x北市長.官派的喔〕包括一些小主管.
.....依程序.辨識明確清楚後才放行.
事後當時學長告戒我.等著去關禁閉吧.當然我也壓力不小.來人未事先通報.我不知來者何人.攔下辨識是我的責任..
重點是最後也沒事.後來指揮官指示...有重要官員來訪.一律我卡大正.
我只照教則辦事.亦是職行公務.挑釁憲兵職勤亦是挑釁我國憲法喔!
請現役憲兵後憲弟兄们參考.[dabin12]

附一張我騎十幾年的愛車

[ 本帖最後由 誠哥 於 2009-8-13 22: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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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38 發表於 2009-8-13 01:32:55 | 顯示全部樓層
總統府發言人說:施昭顯究竟有無開車衝撞值勤憲兵?各說各話.....
這件事一定要處理,
難道沒有目擊者?
不是有去醫院驗傷?

這事不處理,要全國的憲兵以後如何站大門?
高官不爽受檢,就開車撞衛兵硬闖,
這事不處理,那當憲兵還有什麼尊嚴?
沒了尊嚴,要叫衛兵如何執行勤務?

一人一信,請總統府與司令部重視這問題!
若還是不辦,
投書到報紙去!

不知現在有在調查嗎?
就算將來不起訴或是緩刑,也是要辦,
開車闖總統府,撞傷憲兵,居然不用法辦!還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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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11 發表於 2009-8-13 10:42:2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75哨 pcy 的帖子

看完憲令部的回信~
一、有關「總統府官員拒安檢,開車撞傷憲兵」乙節,本部已運用總統府會議時機向長官反映,並要求該營加強教育官兵執勤要領及警覺,以避免類案肇生。

以上這點的意思是說,因為營上官兵執勤要領及警覺性不夠
所以才會該博士官員撞傷嗎?
如果是這樣,憲令部也是覺得是我們憲兵弟兄執勤有問題嗎?

再者,目前經過總統府,都可以看到四周加設許多攝影監視設備
相信車道口這種重要的地方總會有攝影監控吧
請府方公佈相關監視錄影還原現場,就會知道是誰對誰錯了吧!

感覺上,府方和憲令部,還是沒搞清楚憲兵弟兄們如此反感的主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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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3453 發表於 2009-8-13 15:53:21 | 顯示全部樓層
請以上有投書府方的兄弟,再投一次,大意大概就是說他們對這次事件的後續處理結果,就是下次總統大選我們後憲的態度,只要敢搓圓仔湯,我們絕對空前組織大動員,杯葛到底!看看每天警衛的對象如何對待這些辛苦的安全人員(或者他認為是馬小九?)套句部隊常講的話:不要隨便考驗我的耐性!

[ 本帖最後由 sino3453 於 2009-8-13 1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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