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三年半的福利來了..(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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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ght 發表於 2009-6-12 09:10:1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同意阿113的看法...還是煩請hpk999學弟跑一趟台北...你剛好是模糊界線...或許還是有機會的(況且你是在79年2月9日前入學)學弟去台北再試一次
lai 發表於 2009-6-12 12:25:18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學長  :   恭喜有拿到榮民證的學長
我今天收到.退輔會...回函    大慨內容如下
經後備指揮部提供下士任官令為79年3月3日任用  退伍日為82年3月1日
服役未滿3年 申請榮民證一案與資格不符
我的退伍令入營日期為79年3月2日  退伍日期為82年3月1日    明明滿3年
看來201期也失望了

[ 本帖最後由 lai 於 2009-6-12 12:58 編輯 ]
wei25172 發表於 2009-6-12 13:02: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81哨 lai 的帖子

學弟不解201期為何無法申請榮民資格
我們所適用之~修正前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志願服一定年限之現役軍官、士官、士兵
,依法退伍除役者,指左列人員:
一、常備軍官、常備士官服役滿十年或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九日本細
    則修正發布前已入學之各軍事學校學生,服滿原定服役年限,退伍、
    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lai學長之下士任官是在79年3月3日,那入學日期應為78年9月間,完全符合上列規定
至於回函之服役未滿三年與資格沒有關聯,資格在服滿原定服役年限,退伍。
阿1l3 發表於 2009-6-12 13:32:52 | 顯示全部樓層
學長說的沒錯.
後指部只有任官日期.與退伍令一樣.
任官日也是入營日.這是不對的.
學弟已回文多次學長們都不注意的.唉~人微言輕啊......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 ... p;extra=&page=9
79.2.9新修正前入學含在訓軍事院校學生即可.
憲校結業證書有正確的入學日期.
且服役3年未滿10年是指79.2.9之後的入伍軍士官生.
需服役滿10年年限退伍.才有資格辦理榮證.
那版上辦下來的學長們不是也不符此規定?
看來各地退輔會資訊及理解能力有待提升.
亦或者嫌麻煩的推諉之詞.......
學弟我是不能辦.但也不願看到學長們被退輔會凹.
直接拿著憲校結業證書送台北吧.

[ 本帖最後由 阿1l3 於 2009-6-12 13:52 編輯 ]
阿1l3 發表於 2009-6-12 14:15:10 | 顯示全部樓層
修正前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志願服一定年限之現役軍官、士官、士兵
,依法退伍除役者,指左列人員:
一、常備軍官、常備士官服役滿十年或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九日本細
    則修正發布前已入學之各軍事學校學生,服滿原定服役年限,退伍、
    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二、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服現役期滿,志願留營或再入營服現役,先後合
    計滿十年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版上學長都是用第一列: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九日本細
則修正發布前已入學之各軍事學校學生,服滿原定服役年限,退伍、
  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所謂修正後是指94年新修正案.是增加志願役士兵部份.依服役期滿即有
榮民資格.是為了招收志願役士兵所定的誘因.但只適用前幾期.
之後的志願役士兵就沒此福利了.

[ 本帖最後由 阿1l3 於 2009-6-12 14:44 編輯 ]
阿舍 發表於 2009-6-12 15:44:32 | 顯示全部樓層
接近修正截止日期的各位3年半學長
請注意一下您的憲校畢業證書
不要只拿退伍令申辦
那是會被退回的
退伍令的入營日期不會等於憲校的入學日期
而且憲校的受訓時間有折抵役期
這些注意事項在版上有好幾位學長有提到
記得要有憲校的畢業證書才能證明3年半是軍校畢業學生
也才能證明真正的入伍日期
張致華 發表於 2009-6-12 20:13:19 | 顯示全部樓層
畢業證書是指:符合軍事院校資格
任官令~不符合軍事院校資格
當然被打槍啦
畢業證書裡面包含受訓班別及畢業日期
當然也包括:入伍日期

退伍令:也就代表軍旅的畢業證書
有開始也有結束,兩樣證件就可以辦了
後備指揮部不可能替人家準備畢業證書,因為離開憲校後
人事資料都是以任官令到部報到用,畢業證書不必繳交~~個人留存用
所以~~請先準備檢查
憲兵學校畢業證書(遺失!毀損!去申請補發)
退伍令(遺失!毀損!請至各地後備指揮部申請補發)
都可以順利取得證件,沒有不能申請不過的(除法令規定之外)
我的畢業證書都缺相片,我還是申請過了~~~[dabin12]
lai 發表於 2009-6-12 20:15:07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A副排學長
好感動  好想擁抱您   學弟我已送件第2次  也都被退件了  
我們201期是79年3月2日任用的   後指部的資料卻是79年3月3日
等我把初任官令找出來  證明我是79年3月2日初任   再第3度送件
今天下午去後指部查我的初任官令   那位大哥也是說有可能是當年我的部隊人事士筆誤了   把2抄成3了     後指部的人員叫我自己去找出當年的任官令 然後行文給後指部  才能更正我的任官日期  方能辦理榮民證
報告完畢  謝謝學長
阿1l3 發表於 2009-6-12 20:42:3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87哨 lai 的帖子

學長
您怎還在執著任官日期??
就算滿3年還是不能辦的.
要以憲校證書來證明您是79.2.9修法前入伍的軍校生.
就可以辦了啦~
當然退伍令.大頭照也要備妥............

學弟一直在說.學長都沒在聽......累

[ 本帖最後由 阿1l3 於 2009-6-12 20:55 編輯 ]
lai 發表於 2009-6-12 21:04: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88哨 阿1l3 的帖子

學長你好
我有提供憲校的畢業證書阿
是退輔會回函   必須證明初任官令及中士任官令到退伍日   一定要滿3年
才符合服滿原定服役年限       我已在找我的任官令了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九日本細
則修正發布前已入學之各軍事學校學生,服滿原定服役年限,退伍、
  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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