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勤務] 釋字535號與憲兵隊勤務之臨檢

[複製連結]
老潘 發表於 2005-2-21 13:01: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7691|回覆: 14
憲兵隊勤務在配合協警臨檢與警備車巡路檢是否可行?+ X# t) V$ O/ C$ k0 f
(部份內容援引91年1月中華日報)

) `2 G0 z: q8 P/ ^) f, B- _% s5 _4 \8 P8 j
[box=white]大法官釋憲文內容,臨檢之手段雖有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同名稱,但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甚鉅。故要求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之救濟,均應有明確之法律規範。而釋憲文亦提及應參酌社會實際狀況,賦予憲警人員執行勤務時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俾對人民自由與憲警自身安全之維護兼籌並顧。引言之,大法官並非否定憲警執行臨檢維護社會治安之必要性,而是要求憲警不得濫權執行臨檢,必須要有適法性,否則即屬侵害人民合法權益。* R" [( f1 A% q- c/ G
6 \' W# L( p5 W$ Y5 x' w
- c" V4 W+ N/ G5 a3 ]  N+ v
釋字535號雖存有若干爭議,但對保障人權之用心,絕對是值得肯定的。我憲兵隊應將此一危機轉為利機,全力推動憲警職權相關法令催生,解決多年以來遭民眾質疑臨檢係逾權、濫權的問題。在完成立法前,執行臨檢之流程、方式必須重新規劃,同時應尊重人民救濟之權利,更重要的是執勤的心態要調整。須知執法設限是朝向法治國的應然與必然,為不影響維護治安的品質,今後應加強訓練、提昇執法能力。但所有民眾亦應以平常心來面對臨檢,而不是一昧無理由的拒絕合法之臨檢。唯有以健康心態正視臨檢問題,容忍此一必要之惡,才是雙贏之道。[/box], I; ?! U* e7 Z1 O' @

4 K1 I8 l0 p# c4 a- W0 j根據國防部軍聞社報導:新的憲兵司令沈世籍上任以來,在巡視各地憲兵隊的時候,強烈要求各地憲兵隊加強司法警察勤務訓練,望能從此中彌補憲兵弟兄執法認知。  b+ D" C! G1 a/ q: n6 u, v

2 u* d: r) I; Z' A  Y在釋字535號之前,於民國80年7月1日公佈之該號釋憲案,亦與地區憲兵隊勤務有關。
; m3 W2 [& L( u: c
* |7 g. T+ t8 S0 S4 l( f6 v$ l; B在憲兵隊執行各類型巡邏勤務時(車、機、步),對於不服從糾舉,或身分未足以辨識,實務作法都是強制帶隊處理。% J6 ~1 y! w" z( r
! F* j0 M- U4 l+ E% V) Y5 l- n
但在釋字535號之後,我憲兵隊沿用之與各地警察局同用之"違警罰則"便已廢止,而改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替代﹗(80.7.1後)
7 R1 X) s0 O" y# `
- x. m+ s: `" _& O( O否則要確定其違法性質,才能逕行逮捕之...
( ?" x: W1 C: z" c" w4 a( l- A- C4 g0 e1 e2 D( F0 J
但關於國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我要再找相關法令,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否另有給憲兵權責,足供憲兵執勤時對現役軍人在人身強制上的相關規定??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2-21 14:52:04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在連上,服大門哨長勤務時,收假士官兵出入大門都要到會客室檢查行李,看有沒違禁品。有些比較頑劣或是長相雜碎的士官兵,會被連上哨長命令直接把行李倒在大門哨亭做檢查。
: [$ R. \: E' N5 K9 N而大部隊收假時,連上會派員著軍便服於大門,支援哨長搭配警衛排的陸軍對新兵連隊做細密的檢查,好查察是否有違禁品夾帶入營區。不過檢查所有新兵連隊收假的措施,僅止於師部同營區的新兵連隊,沒派去師部其他所屬的營區。但也只有抓到一些小的違禁品,如收假酗酒或是夾帶香煙手機等,更扯的是有一個天兵還把手機藏在鳥那邊,被發現鳥那邊異常時,還大言不慚的說他鳥大.......
  f+ b6 ^/ P$ R- C: y* Y不過以上僅止於憲兵對軍人的糾察,屬軍人對軍人的內部事務,應可用憲兵勤務令等勤務法規做法源依據。
: v+ X5 u5 F: W% h2 ]不過解嚴後,比較少看到武裝憲兵對民人的干預,大概是不想被扣上擾民或是軍事國家的帽子,大多是在新聞上面看到憲調組去衝煙,賭,毒,槍等重大刑案。7 P$ Y2 p' K* C6 K) Q
不過先前在憲校受訓時,曾聽過教官說的一個案例,說某單位執行步巡勤務,路上活逮兩名外出洽公之類的友軍士官兵,而步巡的憲兵中,有一位竟然阿天的學港劇的警探,叫對方臉面向牆,雙手高舉伏牆,在大廷廣眾之下給他來個搜身。事後被對方投訴,結果該名弟兄被關禁閉......
 樓主| 老潘 發表於 2005-2-21 21:25:01 | 顯示全部樓層
憲兵隊執行司法實務以目前來說,各地該管檢察官指揮,不去不行﹗這在電視上常看到,有時是檢察官的心態,愛用"憲兵",例如北檢的劉承武...5 Q! q5 Y" N7 c' _0 x, i. a
+ w  q' P3 z2 c& G: Z
第二點便是積分(績效),目前來說,偵辦民刑案對地區憲兵隊已沒什麼積分,憲兵隊長基於私心亦不可能閒閒沒事要自己的官兵去白忙一場。不過"緝毒"的分數還是很高的,這也是為什麼10餘年來憲兵和警察常為毒品案起衝突,傷和氣的案例不少...
8 _7 |" S8 |7 F/ @5 h. y; k- c- c3 H0 i
再來就是"緝逃"囉..分數不錯喔...。
DDS 發表於 2005-3-20 10:40:59 | 顯示全部樓層

憲警聯合臨檢

本主題中包含更多資源 (圖片、附件...)

你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檢視,沒有帳號?加入後憲

x
DDS 發表於 2005-3-20 10:41:50 | 顯示全部樓層

憲警聯合臨檢2

本主題中包含更多資源 (圖片、附件...)

你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檢視,沒有帳號?加入後憲

x
DDS 發表於 2005-3-20 10:48:21 | 顯示全部樓層

憲警聯合臨檢3

本主題中包含更多資源 (圖片、附件...)

你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檢視,沒有帳號?加入後憲

x
5200928 發表於 2005-10-27 23:20:07 | 顯示全部樓層
...哇∼∼好久的資料了..% y) {# R' ]1 Z8 |
現在都看不到了
% a& c$ g3 g$ p- [" {尤其是後面的照片...
7 Y: c# k  m2 ?; V還有速可達的車...
0 B6 ]% _8 F, J還不用帶安全帽呵呵
Ken 發表於 2005-10-30 22:57:26 | 顯示全部樓層
當兵時 和警察一起在陸上臨檢 幾乎都是在晚上 夏天蚊子多 冬天有夠冷  
/ c- x8 M; s$ `- {# {還有一種路檢 是只在白天  由警察 憲兵 和陸軍 3各單位一起  這種勤務較少 一個月一次的樣子  執勤的前一個小時  陸軍會派一名士兵  來到憲兵隊跟我們一起出去  這個士兵應該是跟軍車有相關係的士兵  這個勤務主要是在路上攔下軍車 座排氣檢查的樣子  看有沒有在規定範圍內  好像是這樣 太久了有點記不得
jojonick 發表於 2005-10-31 14:36:59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Ken at 2005-10-30 22:57:2 C$ x( f2 v* n9 c$ k2 h7 f
當兵時 和警察一起在陸上臨檢 幾乎都是在晚上 夏天蚊子多 冬天有夠冷  
9 w5 \' ]. }" _& e: _還有一種路檢 是只在白天  由警察 憲兵 和陸軍 3各單位一起  這種勤務較少 一個月一次的樣子  執勤的前一個小時  陸軍會派一名士兵  ...
: }+ k. r9 ^! W
還有一種路檢 是只在白天  由警察 憲兵 和陸軍 3各單位一起  這種勤務較少 一個月一次的樣子  執勤的前一個小時  陸軍會派一名士兵  來到憲兵隊跟我們一起出去  這個士兵應該是跟軍車有相關係的士兵  這個勤務主要是在路上攔下軍車 座排氣檢查的樣子  看有沒有在規定範圍內  好像是這樣 太久了有點記不得
. K* Y- c* p/ m1 q. i  k8 V0 |9 V: q  O' i, a% ], P% N0 d
學長,你說的這項勤務是『軍車排氣檢測』,小弟也有出過這項勤務,7 E4 ^; E( R; w) m9 v* L2 W
不過我們到是沒有會同警方或友軍共同出勤,
0 }( r1 ^9 A% v4 L! c而是由車巡組出去攔檢軍車。9 n1 U' \( |# O2 b
按規定要抽驗排氣一定要有一名受過相關合格訓練的人員在場,3 `" J6 _& q0 L6 c  U
小弟我就有去受訓,剛好又是警務、又是駕駛,1 ^2 C3 h1 w, ]& ^* G& X7 _
所以該項勤務人員中多是有我....
: B% ^% j  H; `1 K然後老督(也有受過合格訓練)、後面再兩名資深學長。
byronliao 發表於 2005-11-4 11:59:54 | 顯示全部樓層
憲兵是執法的兵種,依法有軍、司法警察的身分,對於國家法令、規定必須遵守與執行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5-4-20 05:05 , Processed in 0.026381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