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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even 於 2009-4-2 14:48 發表 今天凌晨這件新聞就發生在我租屋處附近,不過已經很久沒卡46哨的我,對於三點半的起床記憶已經很遙遠了,因此完全沒有聽到消防車的警笛聲。話說回來除了譴責惡作劇的無聊份子之外,學弟在這邊有幾個疑惑要請教一下打火學長: 一、請問消防局接獲火災報案電話時出動的人員車輛數目依據為何,我的意思是說只要留守的人員全員出動嗎?或是會依火災大小分配呢?因為從這則新聞看來好像在沒有確定火勢大小下就派出了為數不少的消防弟兄? 二、承上題,那若我們是發現火災發生的目擊者,在報案時是否有什麼除了地點以外的資訊可以讓消防弟兄在作業上可以預先準備或有所幫助的呢?(比方說有人受困或是需要雲梯車支援,甚或更專業的可以告知是是哪一類的火災或幾級的火災等等呢)...
原帖由 fire409 於 2009-4-2 18:42 發表 以本市來講:當勤務中心接獲火警電話,立即啟動同步作業,各分隊從無線電即可獲知何地有火警發生,以做支援準備,大致一場火警約派三個分隊,轄區分隊需出動3台消防車一輛救護車,救助隊則出動水庫車、器材車、水 ...
原帖由 steven 於 2009-4-2 20:06 發表 。不曉得學長所謂一般火警和重大火警在判定是有沒有什麼標準,抑或這是災後鑑定時才會給予定義呢?
原帖由 d61103 於 2009-4-3 09:15 發表 我記得我做過這樣的事情 是在我幼稚園的時候 有一次拿起電話起來撥了119 我沒有講話 嘟了幾聲之後直接掛掉 後來電話掛回去之後 電話就回撥了 後來怎麼結束的不知道 但是事後回想起來真是愚蠢又幼稚 浪費資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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