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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武警部隊的發展歷程和體制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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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cm 發表於 2009-1-20 18:34: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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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20日,大陸軍方發表了2008年國防白皮書。書中就安全形勢、國防政策、國防經費等方面做了詳細闡述。同時,書中還簡明扼要的介紹了解放軍陸、海、空軍,二炮和武警部隊的發展歷程和體制編制。現將部分內容摘抄如下,以供感興趣的朋友共賞。
國防白皮書為公開發行,不涉及軍事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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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
陸軍是人民解放軍的基礎,是主要在陸地遂行作戰任務的軍種,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航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電子對抗兵等兵種和各種專業勤務部隊組成。

發展歷程
人民解放軍建立於1927年8月1日,建立之初僅由陸軍組成。陸軍長期以步兵為主,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有了少量的騎兵、炮兵、工程兵和通信兵,解放戰爭時期建立了坦克兵和防化兵。20世紀50年代,成立了炮兵、裝甲兵、工程兵和防化兵等兵種領導機關。80年代以來,陸軍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增設了陸軍航空兵、電子對抗兵等兵種,並於1985年組建陸軍集團軍。經過81年建設,陸軍已由單一兵種發展成為諸兵種合成的現代陸軍,成為既能獨立遂行作戰任務又能與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實施聯合作戰的強大軍種。

體制編制
陸軍目前未設立獨立的領導機關,領導機關職能由四總部代行,七大軍區直接領導所屬陸軍部隊。陸軍部隊包括機動作戰部隊、警衛警備部隊、邊海防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等,實行集團軍、師(旅)、團、營、連、排、班體制。集團軍由師、旅編成,隸屬於軍區,為基本戰役軍團。師由團編成,隸屬於集團軍,為基本戰術兵團。旅由營編成,隸屬於集團軍,為戰術兵團。團由營編成,通常隸屬于師,為基本戰術部隊。營由連編成,通常隸屬於團或旅,為高級戰術分隊。連由排編成,為基本戰術分隊。陸軍機動作戰部隊包括18個集團軍和部分獨立合成作戰師(旅)。



海軍
海軍是人民解放軍的戰略軍種,是海上作戰行動的主體力量,擔負著保衛國家海上方向安全、領海主權和維護海洋權益等任務。海軍主要由潛艇部隊、水面艦艇部隊、航空兵、陸戰隊、岸防部隊等兵種組成。

發展歷程
海軍成立於1949年4月23日。1949年至1955年,先後組建水面艦艇部隊、岸防兵、航空兵、潛艇部隊和陸戰隊,確立了建設一支輕型海上作戰力量的目標。1955年至1960年,先後組建了東海、南海和北海艦隊。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海軍的主要任務是在近岸海域實施防禦作戰。80年代以來,海軍實現了向近海防禦的戰略轉變。進入新世紀,海軍著眼資訊化條件下海上局部戰爭的特點規律,全面提高近海綜合作戰能力、戰略威懾與反擊能力,逐步發展遠海合作與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能力,推動海軍建設整體轉型。經過近60年建設,海軍已初步發展成為一支多兵種合成、具有核常雙重作戰手段的現代海上作戰力量。

體制編制
海軍平時實行作戰指揮與建設管理合一的領導體制,由海軍機關、艦隊、試驗基地、院校、裝備研究院等構成。海軍下轄北海、東海、南海三個艦隊。北海艦隊機關位於山東青島,東海艦隊機關位於浙江寧波,南海艦隊機關位於廣東湛江。艦隊下轄艦隊航空兵、保障基地、艦艇支隊、水警區、航空兵師和陸戰旅等部隊。海軍編有海軍指揮學院、海軍工程大學、海軍航空工程學院、海軍大連艦艇學院、海軍潛艇學院、海軍兵種指揮學院、海軍飛行學院、海軍蚌埠士官學校等8所院校。

海軍潛艇部隊裝備戰略導彈核潛艇、攻擊核潛艇和常規動力潛艇,編有潛艇基地、潛艇支隊。水面艦艇部隊主要裝備驅逐艦、護衛艦、導彈艇、掃雷艦、登陸艦和勤務艦船等,編有驅逐艦、快艇、登陸艦、作戰支援艦支隊和水警區。航空兵部隊主要裝備殲擊機、殲轟機、轟炸機、偵察機、巡邏機和直升機等,編有航空兵師。陸戰隊主要由陸戰兵、兩栖裝甲兵、炮兵、工程兵和兩栖偵察兵等構成,編有陸戰旅。岸防部隊主要由岸艦導彈、高射炮兵、海岸炮兵等組成,編有岸導團、高炮團等。



空軍
空軍是人民解放軍的戰略軍種,是空中作戰行動的主體力量,擔負著保衛國家領空安全和領土主權、保持全國空防穩定等任務。空軍主要由航空兵、地面防空兵、空降兵、通信兵、雷達兵、電子對抗兵、技術偵察兵、防化兵等兵種組成。

發展歷程
空軍成立於1949年11月11日。1949年至1953年,陸續成立軍委空軍、軍區空軍領導機關,組建殲擊、轟炸、強擊、偵察、運輸航空兵、空降兵部隊和一批院校,並組成中國人民志願軍空軍參加抗美援朝作戰。1957年空軍和防空軍合併,實行空防合一體制。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確立重點發展防空力量的指導思想,逐步發展成為一支國土防空型的空軍。90年代以來,空軍進入快速發展時期,陸續列裝了第三代作戰飛機、第三代地空導彈以及一批較先進的資訊化武器裝備,加強了以戰略理論為核心的軍事理論建設,確立了攻防兼備的戰略思想,空軍開始由國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備型轉變。經過近60年建設,空軍已初步發展成為一支多兵種組成的戰略軍種,具備了較強的防空和空中進攻作戰能力,一定的遠端精確打擊和戰略投送能力。

體制編制
空軍平時實行作戰指揮與建設管理合一的領導體制,由空軍機關、軍區空軍、軍(師)級指揮所、師(旅)、團構成。空軍下轄瀋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7個軍區空軍和1個空降兵軍,以及各類院校、科研試驗機構等。軍區空軍下轄航空兵師,地空導彈師(旅、團),高炮旅(團),雷達旅(團),電子對抗旅(團、營),以及其他專業勤務部隊,在重要方向和重點地區,設有軍級或師級指揮所。空軍編有空軍指揮學院、空軍工程大學、空軍航空大學、空軍雷達學院、桂林空軍學院、徐州空軍學院、空軍大連士官學校等院校,以及7所飛行學院。

航空兵師通常按團、大隊、中隊體制編成,主要機種為殲擊、強擊、殲擊轟炸、轟炸、運輸、偵察、作戰支援等。航空兵師下轄航空兵團和駐地場站。航空兵團是基本戰術單位。地空導彈部隊以營為基本火力單位,通常按師、團、營或旅(團)、營體制編成。高射炮兵以連為基本火力單位,通常按旅(團)、營、連體制編成。空降兵按軍、師、團、營、連體制編成。



第二炮兵
第二炮兵是中央軍委直接掌握使用的戰略部隊,是中國實施戰略威懾的核心力量,主要擔負遏制他國對中國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擊和常規導彈精確打擊任務。
第二炮兵遵守國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貫徹自衛防禦核戰略,嚴格執行中央軍委命令,以保證國家免受外來核攻擊為基本使命。第二炮兵所屬導彈核武器,平時不瞄準任何國家;在國家受到核威脅時,核導彈部隊將提升戒備狀態,做好核反擊準備,懾止敵人對中國使用核武器;在國家遭受核襲擊時,使用導彈核武器,獨立或聯合其他軍種核力量,對敵實施堅決反擊。第二炮兵常規導彈部隊主要擔負對敵戰略戰役重要目標實施中遠端精確打擊任務。

發展歷程
創建第二炮兵,是新中國為應對核威脅、打破核壟斷、維護國家安全,被迫作出的歷史性選擇。中國於1956年開始發展戰略導彈武器,1957年組建戰略導彈科研、訓練和教學機構,1959年組建第一支地地導彈部隊,1966年7月1日正式成立第二炮兵。20世紀70年代後期,第二炮兵確立建設中國特色的精幹有效戰略導彈部隊的目標。90年代,第二炮兵組建常規導彈部隊,進入了核與常規導彈力量協調發展的新階段。進入21世紀,第二炮兵努力推進資訊化建設跨越式發展。經過40多年發展,第二炮兵已建設成為一支精幹有效、核常兼備的戰略力量,具備陸基戰略核反擊能力和常規導彈精確打擊能力。

體制編制
第二炮兵作戰指揮權高度集中,實行中央軍委、第二炮兵、導彈基地、導彈旅的指揮體制,部隊行動必須極端嚴格、極端準確地按照中央軍委的命令執行。
第二炮兵由核導彈部隊、常規導彈部隊、保障部隊、院校、科研機構和機關等組成。導彈部隊編有導彈基地、導彈旅和發射營,保障部隊編有偵察情報、通信、測繪、氣象、電子對抗、工程、後勤和裝備等技術專業保障部隊,院校編有指揮學院、工程學院和士官學校,科研機構編有裝備和工程研究院所。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武警部隊是中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武警部隊由內衛部隊和警種部隊組成,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列入武警序列。國家賦予武警部隊的根本職能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經常性執勤
經常性執勤是武警部隊為完成國內安全保衛任務而實施的各類勤務工作,主要由內衛部隊擔任。基本任務是:防範各種侵害和破壞活動,保衛警衛物件、警衛目標和國際性、全國性重要會議及大型文體活動現場的安全;保衛重要機場、電臺和國家經濟、國防建設等重要部門的機密要害單位或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護重要橋樑和隧道的安全;確保監獄、看守所的安全;維護國家規定的大中城市或特定地區的社會治安。經常性執勤分為固定執勤和臨時執勤。

應對公共突發事件
應對公共突發事件,是武警部隊處理和懾止突然發生、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的行動。應對公共突發事件主要由武警機動部隊擔任,包括處置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事件、事故災難事件、公共衛生事件等。具體任務是:控制事發地區,檢查可疑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保衛重要目標,驅散非法聚集的人群,解救人質和被鬧事人群圍困的人員,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捕殲犯罪分子,進行搶險救災等。

國際反恐合作
中國高度重視國際反恐合作,現已參加11個國際反恐怖條約。武警部隊是國家反恐怖的重要力量。

維護邊境沿海地區社會治安與口岸出入境秩序
列入武警部隊序列的公安邊防部隊,是國家部署在沿邊沿海地區和口岸的一支武裝執法力量。其主要職責是:邊境沿海地區治安管理;口岸和邊境通道的邊防檢查和監護;毗鄰香港、澳門一線地區的巡邏警戒;防範、打擊沿邊沿海地區偷渡、走私、販毒等違法犯罪。
公安邊防部隊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公安邊防總隊30個(北京未設),在邊境和沿海地區(市、州、盟)設公安邊防支隊110個,在沿海地區設海警支隊20個。在開放口岸設現役邊防檢查站207個,在邊境沿海地區縣(市、旗)設公安邊防大隊310個,在沿邊沿海地區鄉(鎮、蘇木)設邊防派出所1691個,在邊境主要通道、要道設邊境檢查站46個,在邊境地區的重點地段、方向部署機動隊113個。


節選自:http://www.people.com.cn/
pzg 發表於 2009-1-21 15:51: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有沒有人忽然覺得
大陸武警跟台灣警方比較的話
某些部分比起憲兵其實更像是保安警察?
泉水叮咚 發表於 2009-1-21 16:23:5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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