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天子 at 2005-8-27 10:17 PM: $ x! l8 w- j" e 以前聽排長說憲兵有跳火車的禁忌,本來不相信後來連上一個菜兵487幾梯的忘記了,在火車上睡睡過頭結果怕收假遲到跳火車就發生意外腳被火車輾過,以前還發生過押解人犯人跑了,人犯跳火車憲兵跟著跳人犯沒事跑了,憲兵 ...
在228營時,隔壁第二連的負責海總的內外哨,另外還負責在哈密街的拘留所,有一次負責處決海軍死刑犯,由一個菜牌帶一個士官及一個兵去新店執行,回來後領了兩千多元勤務獎金,立即買 了汽水及泡麵請大家,把那些錢用完,那支槍綁著紅線,沒人去碰(新兵去擦),另外每年過年時,我們連上阿兵哥都會塞一個50元紅包(紙幣)在自己m16後面的槍托內,每年換新,但是裝檢記得先拿出來,( h; P; w; {! _7 m w
ps,那個菜牌我記的幾年後也退伍,在內湖x義房屋上班,我還跟他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