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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務] 【大陸網友詢問】台灣的憲兵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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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6:08: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7501|回覆: 4
本人从小就喜欢宪兵,认为宪兵很威风。但是没见过真正的宪兵。0 ]2 C, o# T2 {. `" {0 I
现在也对宪兵很感兴趣,但很难找到资料。
2 b: [4 v5 g% \& i0 F6 O5 ?在这里终于学到很多知识,也碰到很多真正的宪兵。" y: v9 a; V" V! F1 E# f: S; s
我现在觉得宪兵不象想象的那么遥远,也都是普通人,看起来也非常普通(除了那顶有点夸张的白胶盔)。但从另一个方面说,宪兵又比我想象的要优秀(从各位的回忆中感觉你们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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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些问题想请教各位。
$ b4 q: B8 i% o/ C4 ~1,各国宪兵编制有“团、营、连、排”的还有“中队、小队”的,是翻译不同吗?还是确实有区别?
# j. Q& M0 ~0 Q  a8 i3 c6 R  @这些编制和是否参加作战有关系(前者要作战?)?还是前者是军中宪兵而后者是地区宪兵?
3 [) \* D5 O: `( {2,宪兵违法违纪是什么单位查处呢?还是宪兵吗?
5 q9 I/ @4 i, M/ V! Z& v3,我看到很多时候你们外购服饰,会不会造成不规范?  q0 t1 Y3 L$ w1 i

- S. j% ~! d. J# F: K8 O+ D谢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7:21:24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兵弟兄您好:8 Y* E6 F4 C9 }( t
很高興您對我憲兵感到興趣,也歡迎您多多造訪本站,與我們多多交流。
+ O9 Z2 k: _* a以前的中華民國憲兵,挑選很嚴格,訓練很嚴苛,戰力很堅強,但的確如您所說的,我們都是普通人,和其他三軍弟兄一樣,都是很普通的役男。只要憲兵能達到的標準,其他三軍弟兄一樣能達到,只是憲兵部隊對於榮譽與傳統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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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問題回覆如后:
9 J, ]3 w' B% `; Q' D# A4 r# E1.這個解釋起來很複雜......,等小弟想清楚再回答。
$ p/ w0 [! n. y不過這部分牽扯到各國的兵力編制與組織再造,例如以前國共戰爭或是對日抗戰,中華民國單兵、伍、班、排、連、營、旅、團、師、軍、軍團、兵團等等的編制,現在卻簡化成單兵、伍、班、排、連、營、旅、軍團。6 a' l, p' v. w, A, @& v' Q9 ^
編制與組織層級,主要是看各國的軍事需求,且同樣是連級的單位,在後勤單位的連隊,人數可能五十人不到,在戰鬥單位可能是上百人,而有些連隊的兵力卻可能高達近兩百人。2 Q# O# ^1 K* Q3 O
中華民國憲兵的兵力編制,大約和陸軍相當,但卻有些許差異,更別說是和他國相比。$ r* U/ J8 I" |  F& X" y4 g$ Z: T
# h/ k9 w1 x) A( d$ Z. Q
2.憲兵違法違紀也是由憲兵單位查處,基本上憲兵就向警查或是公安一樣,有自己的轄區。例如某憲兵隊負責某地區的軍記維護,只要在該憲兵隊的轄區之內,不管是憲兵本軍弟兄或是陸海空三軍的友軍弟兄違紀,還是會由該地的憲兵登記處理。
, X! F* l" _5 ]然後往上呈報,上級單位在發文給被登記的單位,被登記的單位就以此做依據實施懲處。1 W0 @! e. g4 J. ^9 B
而違犯軍法的話,不管是憲兵或是其他三軍弟兄,由憲兵逮捕後,移送軍事法庭審理,判刑確定的話就移送軍事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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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A2 }/ M3 {3.憲兵的服制都是憲兵司令部發的,當然有時會因為撥補速度過慢或撥捕的數量不足、尺寸不對等問題,有些弟兄會自行外購。但是前提是必須要和部隊使用的規格一樣,不然買了也不行用。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8:05:57 | 顯示全部樓層
MP269C570T:谢谢!
) y# S% ~% R+ [8 @% l2 l9 g, ^; U
) c* @7 h& H: Y& v( b关于第2个问题,由本单位处理同一系统的违法、违纪事件,会不会造成包庇?
, M5 N! l/ ]; u2 l, e# @民间警察违法可以由检察机关查处,而宪兵作为军中警察,是不是也这样呢?我想总要有制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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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军队应该有宪兵,宪兵是军队法制化的必要条件。; M# l0 ~8 P# v5 o" f7 l& i  `

) N9 O) d' }+ o3 h9 g* k. C( o还有,我看了西方宪兵的起源,主要是由于西方警察制度的历史也很短,而中国很早就有完善的警察制度,比如衙役、捕快,是不是也是中国古代对宪兵的需求不是很迫切的原因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8:23:50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同是憲兵,不同單位的憲兵學長學弟,也不見得會彼此買帳,特別是擺明看起來就很爛的人。; k$ M4 h3 ?. u# y( R- v) @$ _6 N
當然也是很容易因為是同屬憲兵的關係,加減有徇私的狀況,不過基本上以前的憲兵訓練很嚴格,比較少違紀的狀況。, h! t$ z) b/ ]8 s4 L
至於違法的問題,憲兵只是執行逮捕的軍法警察,還是要受到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的指揮,並不是說你想徇私就可以徇私。萬一真有徇私的狀況,那徇私的憲兵被抓到,判刑會比一般人更重。基本上違法被憲兵逮捕,大多都已經蒐集證據差不多,一般的武裝憲兵或是憲兵調查組只是被指揮去抓人而已。/ J, X+ _* d, D* g7 v
違法也要看違反甚麼法?如果是軍法的話,應該都是憲兵在執行逮捕的勤務。如果是軍法以外的,例如詐欺或是煙毒等,只要具備司法警察身份的,例如警察、調查局、海巡查緝隊等等,只要證據確鑿,都有權利可以抓的。
1 Y6 f& D: n& U+ A" F' H7 o軍隊法制化,並非一定要有憲兵不可,而是要將軍法單位獨立出來,不受軍事單位的指揮與干涉。
: J$ E. x" L% O4 y例如以前中華民國在部隊軍團層級就有軍法官,軍團司令可以暗示軍法官.....,後來則是將軍法系統獨立出來,類似司法系統有三級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就不受部隊主官的干涉。- W2 B( ~. u8 D9 {  L  y
憲兵獨立於陸海空三軍以外,可以超然行使軍記糾察等權力,也可做三軍的表率。且憲兵有自己的司令部、學校、訓練中心,和三軍單位互不隸屬,才更不會受到友軍上官的壓力。" T0 ]9 Z, C+ H* L) r,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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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MP269C570T on 2005-8-4 at 06:24 PM ]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5 09:16:16 | 顯示全部樓層
谢谢!. [, U' [8 f7 q# [$ W
  {1 D+ q8 J  O( t5 o% Y# W* P
不过我想秩序要靠制度来实现,而不是仅靠执法的个人之间是否互相买帐来维护(大陆叫自觉性),所以应该靠制度(纪律/法制)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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