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嵐 於 2007-8-16 09:20 發表 只能算是君子之交的朋友了吧~~畢竟人一生笨兩次就夠了吧~
原帖由 憲兵少尉 於 2007-8-16 09:39 發表 現在也拜科技進步所賜啦! 不用真的碰面也能面對面看到對方, 往好的方面想是一方可以藉此免除另一方萬一有不理性的舉動, 不然就是可以省略雙面見面談分手的尷尬吧! ...
原帖由 雲生 於 2007-8-16 10:04 發表 當公主對待?? 也要看她的命格夠不夠 想要人家看的起,先認清自己是幾兩重 讓要人家尊重,就先尊重別人 PS:會不會有一語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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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7-8-16 10:30 發表 原來嵐哥真的是"實戰經驗"豐富,看來您不開一個"愛情青紅燈"專欄都對不起廣大的粉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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