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後憲論壇 裁字號] 違規處份裁決文 裁字第九五0七一二號文

 關閉 [複製連結]
Morries 發表於 2005-7-12 02:49: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4712|回覆: 0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七日後憲網壇(九四) 裁字第九五0七一二號文 全文如下

主文
經查 後憲網壇 憲兵上兵伍長 gigilin
於 7-11-2005 05:40 發表帖文 文址如下
http://lin.homeip.net/mp/viewthr ... amp;page=1#pid11675

違反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 > 論壇公告 >【公告】論壇管理規定
第二條、一般性發言、個人資料及簽名檔之處理:
          第四款、使用人身攻擊,或是意圖煽動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得予以刪除。發起紛爭的會員,予以加重處分。


裁決
國有國法,站有站規,無規、矩不能成方圓;
該員本應收入後憲禁閉室,經站長裁示按照管理規定 "第一條、免責 上站時間24小時內及發帖5次內或初犯除外免責;但經管理團隊判斷裁示為惡性犯規者不受免責保障。" 處理,念其為初犯,責付即可,免其禁閉處份。

但書
該員再犯論壇管理規定,將加重量刑。

請各位會友、會兄遵守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 > 論壇公告 >【公告】論壇管理規定

覆希 查照。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網際交流站論壇 管理團隊 敬上

[ Last edited by Morries on 2005-7-12 at 03:25 AM ]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3 12:22 , Processed in 0.019168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