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12
返回清單 發表主題

[交通] 高速公路限速新規定±3,為省荷包必看!

[複製連結]
reashen 發表於 2007-5-4 09:16: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雲生 於 2007-5-4 08:40 發表
理論上,超過已定的速限即是超速
但因安全考量(你說的是其中之一)所以才有所謂的10公里產生
如原有速限100,不建議開超過100
因為所謂的10公里,所以駕駛人會車開到110左右
但萬一超過110那就很抱歉
假設你超 ...



這消息好像滿久前就聽說過了
但一值都不確定有沒有實施
一直以來我只要開高速公路
速度大部分都自動+10
也都沒收過紅單
看來要乖一點
+5就好
faver67 發表於 2007-5-4 10:13:2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8 Alexz 的帖子

報告學長
其實我也是覺得   在速限100/KM的路上  不管你開到101或110以上  警察要開你超速  也沒有話說吧
一般會有10KM的寬限  都是因為誰無法確定你的儀表版的車速是正確  還是測速儀器的準
所以有10KM的寬限   當警察開你超速10KM以上  這樣也比較沒爭議吧 屬於行政單位的行政裁量權吧
學弟的拙見  請指教
神龍 發表於 2007-5-4 10:36:14 | 顯示全部樓層
給各位大大一個我個人從以前乾妹的國道警察男友聽來的路透消息.
但目前我一直遵守 也很慶幸都沒在國道接過單
1.國1(中山高)--限速-100 超過106拍
2.國2(北2高)--限速110.超過113拍
給大家做參考

評分

參與人數 1貢獻 +1 收起 理由
417T阿杜 + 1 好資訊

檢視全部評分

5200928 發表於 2007-5-4 14:37:1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 雲生 的帖子

報告雲生學長說真的我好像都很少在看新聞的

不過我都會去問一下我朋友(交通隊的)聽聽他們的話以他們的話為準

話說...我好像有幾次不小心照相到都拜託我朋友

開車還是小心一點開,不要開太快,小心紅螞蟻就在你身邊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3 15:44 , Processed in 0.031897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