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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抗生素奇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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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07-2-28 02:26:38 | 顯示全部樓層
美國的醫生很容易吃上〔誤診〕的醫療官司
輕則賠償 重則吊銷執照 入獄坐牢
因此大多數的疾病∼都用〔消極療法〕∼讓他自己好轉.

保守的用藥和不輕易開藥∼使得藥商都把腦筋動到消費者身上
什麼病的藥都在電視上廣告!好像台灣的廣播公司地下電台一樣...
 樓主| 李排 發表於 2007-2-28 08:35:0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IE 於 2007-2-27 22:24 發表



是否可以請教長官幾個問題:
1. 在台灣  抗生素濫用的情況似乎屢見不鮮, 是否在美國真的就沒有此種現象, 還是只是比較少, 或真的很少?
2. 在美國, 是否非醫師而自行配藥的情況也很常見?(就像長官文中提到 ...



在美國,藥劑師的角色很單純,就是依照醫師的處方簽開藥給病人,頂多在交藥的同時說明藥性與使用方法,藥劑師不能自行開藥。至於一般非處方藥物如頭痛藥、拉肚子藥、感冒藥,就自己到貨架上拿吧,只要按照盒上說明用藥,吃不死人的。
張佐民 發表於 2007-2-28 09:54: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李排 於 2007-2-28 08:35 發表



在美國,藥劑師的角色很單純,就是依照醫師的處方簽開藥給病人,頂多在交藥的同時說明藥性與使用方法,藥劑師不能自行開藥。至於一般非處方藥物如頭痛藥、拉肚子藥、感冒藥,就自己到貨架上拿吧,只要按照 ...


我有一友人的女兒在美國是執業藥劑師,和他聊天得知美國藥劑師也不容易唸的!雖說藥劑師的角色很單純,就是依照醫師的處方簽開藥給病人,但還是得留意醫師開的處方是否正確?因為他們對於藥性比醫師了解!有些藥物搭配後可能失效或变成毒葯!而醫師並不了解,那時藥劑師便得與醫師連絡,請醫師更改處方。
DDS 發表於 2007-2-28 19:55:09 | 顯示全部樓層
據小弟所知
美國有種"臨床藥師"具有處方權!!
這是藥學系畢業後再唸兩年, 沒有碩士學位, 但是可以取得臨床藥師的資格
由於美國醫療分工非常細, 大型醫院的醫師只負責診斷
處方就由這些臨床藥師負責!!平均一位臨床藥師負責調劑三個病人的處方(目前以住院病人為主)
當然美國這個行業的產生有幾個背景....

1.全世界現有的藥物種類與品牌太多, 醫師也無法完全掌握所有產品的特性
2.病人人權高漲, 曾出不窮的醫療糾紛讓醫師願意釋出處方權, 以求責任分明
joechou 發表於 2007-4-3 12:27:45 | 顯示全部樓層
美國要還有一種' 臨床護士', 可以診斷, 也可以開藥. 也穿白長袍, 看起來跟醫生沒兩樣, 只是可能薪水差醫生一節.
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07-4-3 14:03:5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來說說幾年前在美國的經歷好了...

六年多前的農曆新年﹝民90年﹞,
我照往例是與老婆及當時快滿一歲的老大回LA探望父母,
也是在要回台的前兩天吧!
小朋友突然食不下嚥、無精打采、上吐下瀉,
我與老婆當下直覺就是「生病了!」

要是在台灣的話一定是直奔小兒科診所問診拿藥,
我在LA時要怎麼辦呢!
也是只好直接找89年時當老大出生時有問診的小兒科古醫師﹝Mrs.Gu,是位華人女醫師﹞吧!

去了古醫師那兒等了一會兒也總算看到了,
只一會兒的功夫最後聽古醫師說「回去好好讓他休息」的話就沒了,
連個處方箋都沒有?

我問了下:「那現在要怎麼減緩小朋友的不適症狀?小朋友又拉又吐的總不能這幾天都這樣啊?」
古醫師想了想就說:「那我開一個電解質液給他喝好了!」
我們付了USD70拿了處方箋去樓下處方藥局再付USD20拿了一罐外表像打點滴的東東就回家了!

回家後小朋友喝了幾口電解液就哭鬧著不喝了,
我原本以為這玩意喝起來應該像X跑一樣的味道吧!
小朋友怎麼會不喝呢?
我自己喝了一口後就吐出來了,
原來這麼難喝!
難怪現在台灣的診所都有一堆專門是給小朋友喝的電解液﹝喝起來酸酸甜甜的,也是不便宜﹞!

事先就了解在美國看醫生是很花錢的!
當下會覺得這90美元花的實在有點......
joechou 發表於 2007-4-4 05:44:10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 小時候在台灣感冒發燒看醫生,  就是兩針. 大夫說, 一針消炎, 一針退燒. 然後一大包藥, 一次要吃4, 5 顆. 現在資訊發達, 知道感冒發燒, 多喝水, 多休息就好了. 到現在 都還搞不清楚, 那時打的是什麼針, 吃的是什麼樣的藥.

一個國外留學回來的醫生, 回到自己父親的診所服務.  一個老病患上門,  年輕醫生, 兩帖藥就把老病患的陳年老疾治好了. 兒子得意洋洋的對父親誇耀國外醫學的先進. 父親醫生說; 兒子阿, 好好的想一想, 沒有老病患,你怎麼出的了國, 完成你的學業. 
Joe 發表於 2007-4-4 06:15:33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在臺灣的時候,
內人有一回重感冒,到家附近的私人診所看病
醫生還號稱在美國混過﹝外面招牌寫的﹞
看完診後就開藥。
結果內人找不到藥劑處方,
回去要求醫生開單子。
這時醫生覺得很納悶,心裡可能在想怎麼會有這種“奧客”
最後還是開了。
內人看了處方嚇一跳
三天份的抗生素!
太扯了!抗生素至少都要服一星期
內人堅持不吃,撐過去!
在美國這種藥通常醫生不會亂開,如果開下去也一會開足夠量。
藥局沒有處方籤是不會賣的。
Joe 發表於 2007-4-4 06:45: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07-2-28 02:26 發表
美國的醫生很容易吃上〔誤診〕的醫療官司
輕則賠償 重則吊銷執照 入獄坐牢


美國的醫師通常會買〔誤診〕保險,而且保費還不便宜,
因為醫療官司的賠償很嚇人的。
所以病人也保,醫師也保,什麼都保,結果肥了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自己也投保,分攤風險。
好像每一個人活著就是忙著買保險
很多美國人明明退休金夠養老了,
可是還拖著老命工作,
為了還是保險,沒保險真的會傾家蕩產
在美國真的沒有資格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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