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jojonick at 2005-9-16 10:53 PM: ( ~% t. ]2 P+ J4 L 我的甲鞋..... - ]! r: O( a9 _" `/ O8 L在移防至西區憲兵隊的時候,被222的給幹走了.... 9 q" \' p3 ?: ]) k0 \: G我是第一批先遣部隊,當我們到的時候,那兒真的是亂的可以.... & L X$ ?6 @& @8 L1 Q3 f我們連裝備都沒有地方可以放。$ S9 o: ^* H; k0 ]
好不容易,他們第一批也出發去堅實了,才空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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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A9 a8 t* l" h8 E 6 _8 d4 U( w: X& u9 I4 V$ k ~遇到和外單位在一起,可能不要在明顯處署名自己的單位比較好,這樣別單位看到可能會想,反正老子待會就要和單位的弟兄到別的駐地,幹走你也不知道找誰討?, y% I. l' \7 b8 W9 V' Z8 H
如果沒在明顯處署名的話,別單位的弟兄可能會認為是自己單位內的學長的,就不敢亂幹了,免得晚上就有好戲看 0 P f1 W: {. x9 \; y# |4 f1 U當然,在不行顯的隱密處署名,還是必要的,才不會發現自己被幹走的東西,卻沒法證明是自己的,那就欲哭無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