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忠貞七字頭] 請問在林口跟五股營區受訓的差異

[複製連結]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11-29 21:24:4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0 妖姬 的帖子

您可以利用(搜索)功能查詢(學長學弟制)與(申訴)名詞!
希望教育班長用不到申訴
不過有了申訴制度後,學長學弟制也沒以前那樣重了,
10多年前,抗壓稍微弱的人,可是會被學長學弟制...嚇到拿槍自裁,不然就是綁肉粽上吊!
但這都是出自於要求與磨鍊,只是常會被某些惡劣學長曲解,拿來當玩新兵的藉口
當然..也有人樂在當兵,還是自願受苦
張致華 發表於 2006-11-29 21:37:0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0 妖姬 的帖子

沒關係,你可以續繼在這版面(聊),沒人會趕你的
聽說,唉,有太多的聽說了,聽聽就好,說多了變成胡說八道
學長制,這時代還有學長制喔,麥開玩笑了,只差沒噓寒問暖而已
會被電,不會啦,除非他懂得一切勤務規範及服裝儀容等等,如果都不會
是不是眼睛睜大點,菜鳥守則多背點,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睛的
電,如果說成刁難,好沉重,每個菜鳥都會有的必經之路
你可以問問你爹,他與我們都是這樣走過來的
放寬心,讓妳男友自己學會面對與承擔,這也是人生的一種歷練
 樓主| 妖姬 發表於 2006-11-29 21:58:04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來.您是自願受苦的那位....
想嚇死我嗎?
0800534785會不會比較快阿?
前幾天.我用計程車.送了一個包裹(充電器)
到現在都還沒收到??聽說收信很麻煩?
這樣申訴.會部會反而惹火長官.而害到他阿?
 樓主| 妖姬 發表於 2006-11-29 22:01:4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一直都贊成當兵這段歷練是每個男人都應該經歷的
但是.人不在身邊.總是會擔心嘛
要多謝各位哥哥們的回覆囉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11-29 22:15:1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3 妖姬 的帖子

啥?
小妹妹寄通信器材給軍中男友喔?
你有沒有詳讀過軍中(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 ... &Fcode=F0010041
不要亂來喔,小心讓你男友受逞罰!
 樓主| 妖姬 發表於 2006-11-29 22:27:37 | 顯示全部樓層
........
是歐?他叫我寄的阿...
我哪裡懂什麼法.什麼準則嘛...
但是.他們可以帶手機阿
阿.帶手機當然要充電嘛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11-29 22:58:4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6 妖姬 的帖子

他叫你寄的喔?
那...我無言了!
手機在軍中屬違禁品,照理說是不能帶,更不能使用,
不過軍官好像也是人手一隻

再請較一下,您今年貴庚(多大年紀了?)
父親也是憲兵嗎?方便幫我們問一下學長何時當兵?服役梯次或是期別?
 樓主| 妖姬 發表於 2006-11-29 23:45:06 | 顯示全部樓層
奇怪?剛剛發的沒出來?
我老爸很老了耶
我問問他在跟你說
他現在睡了
不過.手機是違禁品?只要沒有照像功能就可以帶耶?
HOPE小饅頭 發表於 2006-11-30 03:23:23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沒照相功能的手機都能帶進去了,只是不能一直開機,要等他休息的時候才會開,不管在林口或五股都沒聽說有不當管教的事,因為申訴管道很暢通,也不操了,去那裡像度假一樣,還會胖起來,我朋友就胖了六公斤,下部隊到金門才努力自我訓練體能.
現在的憲兵不再像以前那樣子,連甲服也是下部隊才開始做,做不好,學長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亂丟,會等你做好.
所以不用擔心,你只要擔心他們的抗壓夠不夠,如果你的男朋友,沒有做軍人的自覺,就別讓他受士官訓,安心把兵當完就好了,其他真的沒什麻好擔心,真要擔心就擔心他會不會胖一圈回來,太胖穿甲服真的很難看,也沒辦法穿得很好看~這是我血淋淋的經驗...
 樓主| 妖姬 發表於 2006-11-30 09:46:09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饅頭哥(或姐?)搞糊塗了...
我剛剛正在看你問的"五股受訓".很多人回應.我也得到了很多鼓勵.
他已經在受士官訓了.我們都希望這些磨練可以更成熟.
但是....制服已經量了...他現在就說冬天的褲子有點緊...
感覺..慘了...滿心期待穿上憲兵制服的帥勁...要破滅了...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3 11:43 , Processed in 0.034811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