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 發表於 2009-6-24 13:49:17

回覆 86哨 jershiou 的帖子

幫主說得沒錯.. 押解任務最怕..就是學長交代的..千萬別自己進去補滿伍!
雖然台南到台東那麼遙遠..還是很累人的!.想到這句話,自然精神振奮.....
但是長途押解也是有小撇步啦...學長交接的喔!!....

博A 發表於 2009-6-24 19:27:55

押解經驗~

記得76年在桃園隊時常有押解勤務.有次押解到高雄.是2押1.著甲服.行前告知犯人車上不準任何動作(上廁所等等)犯人上手銬.腳銬.手銬一邊銬在士兵左手.士官右手勾住犯人左手.那時坐自強號.上車時犯人坐靠窗銬於杯座.一路到高雄站.請高雄隊支援警備車到軍團.

大條 發表於 2009-6-24 20:42:50

學長
小弟是覺得犯人反手銬
然後自己在和他的手銬上才妥當
服役中有2次押解經驗
一次由大武營後面的白宮軍事看守所.由師部的憲調官和軍犯部隊的輔導長一同押到台東東成山莊
第二次由師部軍法組出發.只有我武裝一人和軍犯部隊的輔導長坐計程車到高雄市公路局車站要坐中興號往台東.結果要等2小時才有車.輔導長當下坐裕隆牌2000cc柴油的白牌野雞車.到台東不知天仁山莊在何處.到台東車站班問憲兵學長順便換車.軍犯當下在車站內腳鐐沒拉上.一直在地上拖.引起民眾的惻目.下車前我已警告他.結果到山莊內遇到同梯告訴他這狀況.同梯馬上叫機動班弟兄把該軍犯拖到後面練一下身體.以消除長途坐的勞累車

chiaju 發表於 2009-6-24 21:48:07

其實反銬是比較安全的,但是跟他們靠在一起並不是明治的方法,因為會導致本身的傷害,所以可以銬在座椅上是比較好的方法,包括押解時除非有必要不要接觸到身體,如要接觸時也要處在適當位置並有距離可以反制才安全。

cicqcicq 發表於 2009-6-25 14:38:05

學弟來跟各位學長回報一下之前待過單位的作法好了
原則上戒具的使用會依照戒護的範圍和對象有所不同
基本上在看守所以內的各種收容人行動,如會客、律見或開庭
都是上手銬到定點,進入會客室之前解手銬,會客結束再上手銬帶回監舍。律見同會客。
開庭因為軍檢署跟看守所在同一營區,因此帶到開庭等候室之前上手銬
從等候室到法庭中間會再加上腳鐐
到法庭後會再由法官指示解戒具,畢竟羅馬法的精神:任何人在被確定有罪之前,都是無罪的

這裡腳鐐有兩種,一種是可用鑰匙開的,另一種是用鉚釘釘死的,也叫死鐐
通常營區內開庭上的是第一種腳鐐,因為方便開庭前後拆解
但只要出營區開庭、移監或外診,都上死鐐
死鐐幾乎可以確保收容人長距離逃脫,因為跑不快
所以即使是外戒收容人,敝單位憲兵倒沒有要把人犯跟自己靠在一起

至於腳鐐拖地板的匡瑯聲,我們解決的方法,就是在手銬和死鐐的中間,用活的腳鐐兩頭綁在一起
也就是形成「工」字型的三鐐一體的方式
收容人只要把雙手往上微舉,就能把死鐐的鐵鍊往上抬,減少金屬撞地聲
當然,對高一點的收容人而言,由於活的腳鐐長度問題,使得他必須微微駝背行走
也就更增加了他脫逃的困難度

所以,就小弟前一年所見,不管是任何戒護勤務,內戒或外戒
倒是還沒聽長官或一等長說過,要把收容人和自己銬在一起的情事

一點點分享,還請學長們指教

鍋太圓 發表於 2009-8-15 18:22:57

我在81年的時候在桃園憲兵隊時,就有一次讓我印象深刻的押解經驗,當時我跟一位435梯的上兵(其實我也記不清楚那時他是上兵還是一兵)一起押解一個空降部隊的中士(要押到屏東空特司令部看守所)(我們也是穿甲服帶手槍),喔~他長得很高大,有超過180公分,又壯,我跟435梯的兩人都只有一百七十幾公分,跟這個空降中士差了半個頭左右(其實心裡還是會忐忑不安),押解時一樣是再加銬一副手銬在鏈條上,我跟435梯一人攬一邊,出發前連長有再告知說以前有憲兵押解人犯因為跟人犯銬在一起,又因人犯要求去廁所,在去廁所的途中,人犯向車門一躍而下,而銬在一起的憲兵也被拖下去,還因而殉職,所以交代我們在火車上不能答應人犯所有的要求,在桃園火車站上車後,每到一個車站都要下車到月台簽到(在火車到站之前,已有人等在月台上),在車上很多乘客都會看著我們這邊而議論紛紛,大概是很少在火車上看到憲兵押人犯吧.
爾後一路順利到高雄火車站,高雄六和憲兵隊的車已經在等我們了,上了車就一路直奔屏東空特司令部看守所,在把逃兵人犯交付看守所完成手續後,心中的大石總算是放了下來,也順利完成這次的押解任務.

tu 發表於 2009-8-15 20:25:21

學弟押解人犯蠻多經驗了.不管是從旅部到空特部看守所還是從空特部看守所到醫院(人犯就醫)但到還沒有跟人犯銬在一起過..
都是靠前面及上腳鐐在用一條繩子讓人犯自己拉腳鐐的鐵鍊.以免聲音過大..
我們都是一左一右的押解以及子彈都裝好..
如果真的跑了追不到的話就開槍囉(每次出勤長官都指示的)
好在沒被跑過一次要不然就換我去補他的位置囉..
:titter:

夢昊 發表於 2009-8-15 22:10:03

學長好~
學弟押解收容人只有兩種任務遇過
一是轉診任務!
當收容人患病經山莊內醫務所診斷需至國軍醫院轉診~
此轉診之收容人在轉診當天會上腳鐐與手銬!!(均銬著收容人)
而每位收容人會有兩位押解之憲兵站其兩側架著這位收容人!!
我們兵只配有手銬及三節警棍!(不配槍)~
記憶中每次至軍醫院~因為收容人的腳鐐會在地上拖~
聲音非常刺耳~軍醫院內的病患或是家屬都會往我們方向看~
他們都是驚訝的表情~無一例外~~
至於第二種任務就是住院勤務~~
押解的情形跟轉診勤務類似~!!

[ 本帖最後由 夢昊 於 2009-8-15 22:11 編輯 ]

abb431128 發表於 2019-7-4 21:51:53

押解人犯,我可以敘述好幾篇。
我第一次押人犯是在台北隊,一天午餐後,值星官要我這半年多的中士,跟一位大專下士,押解一名逃兵人犯到龍崗軍團。
先到地下室領人犯,叫他上廁所,到一樓蹲馬步,下馬威一下。
不準他打公用電話,帶到門口,人犯說要搭計程車,由他出錢,直接到軍團。
爽,計程車還開進去到軍團軍法處,交給值班軍法官。
回程搭客運到中壢,轉火車回台北。

abb431128 發表於 2019-7-5 08:55:44

在台東讀初中時,常在公路局車站,看到2名便衣,押解一名人犯。
細繩子五花大綁加手銬,沒腳鐐。
一名警察還抓著手。
看了真是覺得恐怖。

咱押解的大多是逃兵人犯,多數由警察查獲移送憲兵隊,再由咱押解至其部隊。
送軍種司令部,或供應司令部,或軍團部,交給軍法處值班軍法官。
師部就交給重裝師憲兵連,或輕裝師憲兵排。
送監獄就交給戒護科。

我在基隆隊222-2,一天一位小姐,陪一位斷左腳,佇著柺杖的男人,到憲兵隊。
下午起床,連長說..那個人是逃兵,車禍斷腳,未婚妻陪同來投案。
要我一人配手槍,押解這位無左腳的,逃兵人犯到台南新營。
我們搭下午約14:30平快,約20:30到新營。
在車上,我上廁所,也不用擔心他會跑。
他們也買便當請我。

當年的新營分隊,是由虎頭碑的陸軍師憲兵連,派一個班駐守,一位老上士帶班。
老班長到外面買麵招待我們,我跟人犯睡休假弟兄床,他未婚妻住外面旅館。
隔天早上老班長派吉普車,送咱到虎頭碑師部,他未婚妻也一同。
剛好我一位初中同學,步兵下士,帶班大門哨長。
將人犯交給憲兵連,他未婚妻留下陪他。
我一人搭吉普車到新營,搭莒光號轉台北回基隆。
很輕鬆完成任務。

咱公差僅能搭平快車,或普通車免費。
若趕時間搭對號快以上列車,我都會先向列車長打招呼。
我一位同學帶一位弟兄,由台中搭莒光號,列車長查票時,還態度強烈,被列車長登記姓名,函送憲令部。
憲令部來文,要同學補2張台中-台北莒光號車票。
連長氣的,都讓我帶班押解。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9-7-5 10: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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