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nder 發表於 2008-10-20 23:39:34

我也覺得不該廢除死刑+1:sppt:
人權團體一天到晚在喊要"廢除死刑及犯罪者要有人權",
犯了法的人需要什麼人權呢??他們在傷害受害人時,有想到受害人也有人權嗎??
法律應該是保護善良守法的人,而不是在庇佑那作奸犯科之吧~!!

A副排 發表於 2008-10-21 00:12:03

非死不可
憑什麼犯了國法天條還要養他一輩子
甚至還回社會為非作歹
人權   只會欺負善良的原告
原告要舉證被告有說謊翻供的權利
太多了

鴨仔 發表於 2008-10-21 02:27:29

小弟我也是不廢除死刑的人之一:handshake
我看過電視台有關的專題報導,其實很多家都做了
但當中,好像是白冰冰吧.....她說的一句話是我支持的最大理由
"當這些人殺害別人的時候,他有想到人權嗎??"
人不是神,當然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
但這個世界上就是有人這樣做,所以國家及法律不得不給予法官制裁行兇者死刑
雖然很多西方國家都廢除死刑,改用終生監禁替代
但美國有些州還沒有廢呀
除了養他浪費納稅人的錢,人犯收容的空間不夠也是一大問題
地廣人稀的美國蓋座新監獄都很難了
更何況是人人不想跟監獄作鄰居的台灣
東方社會都深受中國文化的影響,"殺人償命"被視為理所當然
而且各位學長覺得台灣的治安有好過嗎??
死刑也有殺雞儆猴,亂世用重典的效果
廢除死刑就很不受現今社會主流支持
只是為政者都屈服少數人權團體
一堆該行刑的不敢在上面簽字執行
更何況,真要廢除死刑,那可是要把刑法大修特修
立法院的效率大家也很清楚
真的要廢嗎??恐怕到我年老了都還是無解吧.....

立平 發表於 2008-10-21 02:59:55

這就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是永遠得不到一個滿意的答案
人永遠有劣根,不可能人人都會是好人,所以這也是見仁見智的
問題,到時死刑真的廢了,那贊成死刑的聲音一定又會出現,你
說該怎麼辦呢? 小弟覺的亂世才要用重典,端看一個國家給與人民
的教育成不成功,社會能達到祥和,再考慮死刑的存廢,反之則必
然須要死刑做為手段。

abb431128 發表於 2008-11-15 21:15:50

最近我的服務機關,新進一位憲兵小老弟退伍,他之前在軍監服役。
自從軍人強姦婦女廢死刑後,軍監的強姦犯不少。
一位曾任副連長的軍官,看到一位美麗小姐來找連上弟兄會客,這副連長起歹念,偷到弟兄手機,傳簡訊給他馬子,約到他馬子後強姦殺死。
居然未判死刑,活的好好的,在裡頭當起老大來。
還有,之前司令部的那位少校,曾在憲校當過他教官,居然也成為他管理的階下囚。
這就是保護強姦殺人犯的---人權---
不久前,高唱兩性平等的政黨,主張廢除死刑,卻未考慮到被害婦女的人權在哪。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08-11-15 23:02 編輯 ]

燕尾服蒙面俠 發表於 2008-11-16 01:22:43

廢死刑講人權....

簡單那些要求廢除死刑的人權組織的頭頭們
當他全家被殺光連他年幼的小孩都不放過女人還被先姦後殺家裡還被燒成白地
而兇手卻還在國外逍遙時...

而他還可以尊重人權覺得兇手不該被判死刑那才有資格出來大聲嚷嚷   
否則只是為了個人利益與名聲的偽君子

小小憲 發表於 2008-11-16 02:03:54

雖然無期徒刑讓人生不如死,
不過我認為犯重大刑案的人還是該處死刑,
第一.給受害者與家屬.人民.社會一個交代;
第二.不需再花錢花時間照料他們..
以人權為由太牽強了,
雖然犯罪者不管犯了什麼大大小小的罪案,還是必須給他們自尊,
但是廢除了重刑犯的死刑,只是讓他們沒有受到該受的處罰,
也無法給人民作為警惕,
判刑關個100年.200年實在也沒什麼用,
等到那時候關屍體,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很多白痴刑案,反正不是發生在立法者.法官跟陪審團的身上,
所以他們總無法替人設想..往往忽略了受害者與家屬的感受

邱明宗 發表於 2008-11-16 10:21:58

您對死刑是否應該取消的看法?

對死刑犯主張人權的人士.是否對受害者與家屬的人權主張.有加以關心嗎......................
就算被殺者犯下滔天大罪.也不用處以私刑吧.自然法律也會加以處罰吧.........................
自古名訓殺人者.一命賠一命........................................

xo_kuang 發表於 2009-4-22 10:48:16

死刑應該存廢與否?

各位學長好:
                  近日發生兩件親兒被父親虐殺事件,看了之後心中無限感概,如題不知各位學長心中如何感想,相信法官們在審理犯人時其心中應當也有相當的掙扎,個人認為犯人若是罪大惡極如:
劉煥榮,綽號「冷面殺手」也被人叫做「神經」,涉及四件命案、菲律賓滅門血案、華銀搶案共九條人命。
黃主旺,外號「鬼見愁」,涉及多起殺人埋屍的命案。
黃鴻寓,綽號「黑牛」,涉多起殺人強暴案,國內治安史上第一位開槍射殺立委的人。
及陳進興等等這些冷血殺手判死刑相信大家應能認同,若是失手誤殺呢,我想罪不致死.
                                                                                                                                                   報告完畢!!!
補充如下:
依據現行的法令,刑法中只有規範殺害尊親屬的施暴者可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卻沒有對,向卑親屬施暴者有同樣的規範,而在近日連續發生虐童至死的案件後,國民黨立委邱毅就認為亂世要用重典,所以他要提案修法,只要是殺害直系血親,包含子女等卑親屬,都可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t)

對於這樣的提議,國民黨立委吳敦義表示贊成,同意該給法官更多的彈性,不過他也認為,應該要配合道德教化,雙管齊下。(t)

吳敦義也說,政府應該要創造更和諧、更好的生活環境,以減少悲劇發生
(簡單說就是要有好的教育)(人之初性本善)(各位學長要如何教育您的下一代呢)!!!

[ 本帖最後由 xo_kuang 於 2009-4-22 16:06 編輯 ]

purplefire0623 發表於 2009-4-22 11:06:58

回覆 哨長 ilikebrandy 的帖子

回哨長的話
司法的部分因為牽涉到很多方面,每個人的考量面也不同,我是覺得司法可以不廢
但是軍法就不應該廢死刑了,軍人特殊身分及勤務,還是保留死刑比較好
當兵沒有當兵的自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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