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死刑的時候~還是有人殺人~連死刑都沒有~這種世界我就無法想像~
可以盡量避免判死刑~但是不能廢除~起碼還能有個警惕~ 贊成與不贊成廢除死刑(見仁見智).這不是你我這升斗小民能決定的:L
公道自在人心.(人之初.性本善).沒有人一生下來就是壞人.
雖然現今人權意識高漲.但應從各國國情不同去立法.才不會有後續問題產生:xd:
這個問題只能讓我們抒發內心的感覺.立法廢除或不廢除就留給政府官員吧!! 對這話題我猶豫很久,因為我很矛盾,不確定我是反對或贊成:
1、刑罰的訂定必須有一個標準,就是符合社會絕大多人民的期望,如果一項法律的制定,是違背絕大多人民所期望,不論是太重後太輕,我認為都是惡法。
相信反對廢除死刑者,無法認同的是:一個手段殘忍的罪犯,無端剝奪了別人生命後猶能存活在世。
受害者家屬在親人慘遭毒手後,憤恨的心中想到的,大多也是「一名抵一命」吧?如果兇手不被槍斃,恨意難消。
陳進興殺了那麼多無辜者,如果終結判決不是死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會因而憤恨不平!
2、死刑不可能完全阻絕殺人,但無可否認的是有警惕世人的作用。
如果死刑完全廢除了,那些平日無惡不作、魚肉善良百姓的流氓惡霸,是不是更可以肆無忌憚的嗆聲:「你敢去「扒」?我殺光你全家,最多是無期徒刑而已!怎麼樣!」
3、部分死刑的廢止,有時候也是對被害者的保障。
年紀稍長的會員應該記得,以前犯擄人勒贖者多數會被判死刑的,所以犯下犯擄人勒贖者,自知死罪難逃之下,往往會撕票---反正被抓一定吃子彈,乾脆撕票,至少沒了被害人的指認,或許還可坳個免死金牌。後來,只要在擄人勒贖過程中不凌虐、殺害被害人,幾乎不會被判死刑,就很少再發生「撕票」案了。
5、「好人」與「壞人」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一個犯下滔天大罪、被一般人視為十惡不赦者,往往也有些鮮為人知的「善」的一面。
講一個古早的案例,比較少爭議:
20幾年前在台中發生的一個很轟動的案子:台中縣警局刑警隊洪隊長被匪徒殺害案,這個兇手「美國博仔」林博文因為當時是交軍法審判,在數月後也不負眾望的槍決了。他夠壞吧!可是他卻也有「善」的一面。
當「初判」判死刑後,他母親幾乎每週到看守所接見,面對這恐怕不久將被槍斃的兒子,總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他母子際遇特殊),而「美國博仔」也總是反過來安慰她母親:
「沒事啦,我朋友已經【安打】好了,最多是無期的!」
「妳放心,這次出去我會收腳洗手!」
「我在裡面很好,我現在在學水電!」
事實是,他每天在押房白天睡覺,晚上看小說看到天亮(晚上不敢睡),也不只一次私下對戒護官員說:「長官!幫幫忙,看能不能向上面反應一下,早點讓我走!反正我很清楚結果是怎樣…..唉!等死的滋味真不好過。」
6、如果有人曾很多次,很近的站在一個活生生的、更由接觸中發現他的「善」面的死刑犯背後,默數著他背後的彈孔,看著一個熟悉的生命在眼前迅速的消逝,恐怕不容易說出:「我反對廢除死刑」。
就因為以上這些矛盾的想法,我很難說出到底贊成或反對死刑。
我是傾向:
長期而言,完全廢止死刑或許是可以努力的目標,但是有期徒刑必須不設限,可以判個1百年、2百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罪大惡極者永久與社會隔離。
現階段則應減少死刑,尤其對於侵犯國家法益者,一律廢止死刑。可是對於蓄意剝奪他人生命者,仍維持最高死刑之刑罰。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7-1-29 00:52 編輯 ]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7-1-28 11:22 AM 發表
對這話題我猶豫很久...不確定我是反對或贊成:
其實,我在美國看了很多年的影集 Law & Order之後,也和自己辯論了好幾次;所以和您分享,我對您這些猶豫的看法!
年紀稍長的會員應該記得,以前犯擄人勒贖者多數會被判死刑的,所以犯下犯擄人勒贖者,自知死罪難逃之下,往往會撕票---反正被抓一定吃子彈,乾脆撕票,至少沒了被害人的指認,或許還可坳個免死金牌。後來,只要在擄人勒贖過程中不凌虐、殺害被害人,幾乎不會被判死刑,就很少再發生「撕票」案了。
這個可以當作兩種方面討論:特赦(由相關首長心戰喊話),以及永遠廢止該罪的本刑.特赦一個罪犯,以救援被綁架的人,也許可以換取一個無辜的生命;但是社會的成本就是〔法律可以商量〕!這樣會動搖法律的根基的.
但要是為了保障被害人的生命,廢止死刑本刑,難道不會造成更多類似的犯罪嗎?況且,即使是只坐牢,也有人會撕票的.真正兇頑的歹徒,豈會因為不判死刑,就不撕票?也許他們真正要的是〔無罪開釋〕哩!就像電影〔空軍一號〕裡的恐怖份子:
〔我們不會放你的!現在我們知道你還是肯妥協的,那我們還有許多要求!〕
一個犯下滔天大罪、被一般人視為十惡不赦者,往往也有些鮮為人知的「善」的一面。
講一個古早的案例,比較少爭議:
兇手「美國博仔」林博文...可是他卻也有「善」的一面。...
事實是,他每天在押房白天睡覺,晚上看小說看到天亮(晚上不敢睡),也不只一次私下對戒護官員說:「長官!幫幫忙,看能不能向上面反應一下,早點讓我走!反正我很清楚結果是怎樣…..唉!等死的滋味真不好過。」
如果沒有死刑,犯人會大徹大悟,並表現出善的一面嗎?就算他懺悔了,也得到〔天主〕的原諒,但人間的債還是要人間還.
如果有人曾很多次,很近的站在一個活生生的、更由接觸中發現他的「善」面的死刑犯背後,默數著他背後的彈孔,看著一個熟悉的生命在眼前迅速的消逝,恐怕不容易說出:「我反對廢除死刑」。
我覺得這種狀況,是出於對”法”的信心不夠.解決方式,是更加慎重的偵查和結案,更加慎重的起訴和量刑,使得送上刑場的人犯,都是在〔法律〕上罪有應得的人.至於死前的大徹大悟,我們應該當他是對往生的期許;但是今生的罪孽,也不容他逃避而不予以制裁.
希望這些論點對您有所貢獻.
回覆 #12 南勢埔管理員 的帖子
人權高漲的今天~罪大惡極之人可享有人權否?
以白曉燕案為例!
三人冒險犯案動機為何?求財吧!
那位為何要姦殺了白曉燕?
後來又多次犯案~又多了幾各被害人?
犯案前不顧及他人之人權~
犯案後在要求人權合理嗎?
所以陳進興判了三個死刑!
治安史上有多少再犯?(當然不是沒有想改過的)
人權團體總是說人權!死刑是不人道的!
是阿~是不人道!可是他們所做所為也不人道阿!
誰要來保障被害者人權?上帝嗎?人權團體?
陳進興死前信了教~如果白曉燕也到天國!
那上帝怎麼評判?誰知道阿!我又還沒死!:L
老祖先5千年來的智慧~創造了善與惡空間,
讓大家知道有西方極樂亦有阿鼻地獄!
制定了律法,讓百姓安居樂業!賞善罰惡~千古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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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認為死刑如同國家擁有軍隊,告知他國:
不要打我喔我有軍隊喔!我會殺你喔!
如同創造一各"恐怖和平"!維持平衡!
國家在於抵禦外辱~保護人民!
法律則是警惕世人~保護善良!
"死刑"制定以來自有它的功能存在!
就跟所有法律一樣!不過是一種約束的力量!
諸惡莫做,眾善奉行!來去7-11捐十塊:drl: 現在已經沒有所謂的"唯一死刑"了
連敵前逃亡都可能免於一死了
恐怕打仗的時候
拿槍上戰場的都難免會有一絲絲的好死不如歹活的念頭
這個仗還能打下去嗎
廢除擄人勒贖唯一死刑的原因是
希望因此免於肉票被撕票的危險
所以只要肉票安全
大概都可以免於一死
如果向陳進興這種情形
肉票都被幹掉了
死罪難逃
那他們就什麼事情都幹得下手了
果然真是亡命之徒了 我贊成廢除死刑,加強管制假釋條件。
中華民國以人權立國,要與對岸中國由所區隔,
讓世界看到中華民國在人權方面的重視,
慶幸的是2006年達到0人槍決的記錄,是走向廢除死刑的一大邁進。 我贊成廢除死刑,但是因殺人而宣告無期徒刑的人不得假釋,必須搞的和義大利一樣,讓他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且就算是冤獄也有平反的機會,因為這種關了十幾年後平反的例子國外也是有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20/17/j1dw.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29/19/jivs.html 我是贊成死刑啦
不過我也支持廢止死刑
但是不是現在
因為現在台灣的法律太過鬆散了.連無期徒刑都可以假釋出獄.這樣根本沒有教化到其他人
為啥要有死刑.講難聽一點就是要殺一儆百.以殺戮來制止另一個殺戮的發生
但是要廢止之前.真想請問那些一直說要廢止的人說.請問他們其他的措施作了嗎???
就如同789789學長所說的.有些人真的就是犯X.
不是說教化不行.但是有些人真的只能用像死刑一樣的刑罰才能有效遏止.
最近有個新聞讓我感觸很深.就是路正案纏訟20年到現在又更10審.還尚未還他父親一個交代
當初路爸爸跟我父親是同事.以前還一起參加過他們單位內的活動.
以前也有一張陸正與我的合照.
不過在案子發生之後.因為習俗的因故而燒掉了
要是祂沒死.祂今年也跟我差不多快30歲了.大概也已經成家立業.娶妻生子
世事無常啊
雖然我不贊成濫殺無辜.但是被害者家屬的心情.那些一直不斷更審的法官們真的有了解嗎???
既然要廢止死刑.那就最少要讓那些犯人永遠隔離於世界吧
上次看到美國關於911事件(還是其他恐怖攻擊.有點忘記了)將那個犯人判處終身監禁.
而執行的地方是美國最新的重刑犯監獄
聽說一關進去.幾乎是與世隔絕
除了一台黑白無聲的電視以外.只有一張水泥的床.一個馬桶.一個洗手槽之外.其他都沒有
每天一個小時放風.除此之外只能呆在牢房內.完全看不到任何人.包括獄卒跟其他犯人.
永遠只有自己跟無聲的世界.這樣只能說這真的是人間地獄
要是真的能做到這樣.再來說廢止死刑才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