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應該存廢與否?
管理員註:原主題「死刑」,異動為「死刑應該存廢與否?」 28/02/09 00:25在部隊看新聞的時候,看到一則虐童致死案,嫌犯是以變態的手法將女童雙手反綁吊起來毒打致死,當下看到這則新聞很氣憤,就說法官應該判處該嫌犯死刑,一命賠一命才是,這時部隊班長說現在都要廢除死刑了,這是要講求人權的時代,不能隨隨便便就取一個人的命,違反了嫌犯的生存權
的確,現在不只台灣,全世界的人權組織都希望廢除死刑,也有國家陸續的修法廢除死刑,大家都在為那些殺人的犯人爭取人權,但是他們卻忽略了那些被他們用變態手法殺死的人,他們雖然死了,生前一定很不希望自己的生存權被殺他的人剝奪,那種臨死前可望活下去的眼神不知道那些嫌犯是否有看到,他們在殺人的時候是否有想到那些被他們殺死的人也有生存的權利?
人權組織一直希望能廢除死刑,因為違反人權,但他們是否有想過那些死去的人是否也要他們的權利?人權到底是什麼?廢除死刑就等於是保障人權,那就表示說人都可以殺人了?因為這是權利,可以剝奪對方的生存權沒有關係,反正我有人權
看完以上文章可以看出學弟我很不贊成廢除死刑這件事情,因為我認為當一個人在剝奪對方權利時,相對的他也喪失了此項權利,這樣才公平,不知道各位學長是否支持台灣廢除死刑? 原帖由 ilikebrandy 於 2007-1-28 01:16 發表
在部隊看新聞的時候,看到一則虐童致死案,嫌犯是以變態的手法將女童雙手反綁吊起來毒打致死,當下看到這則新聞很氣憤,就說法官應該判處該嫌犯死刑,一命賠一命才是,這時部隊班長說現在都要廢除死刑了,這 ...
:sppt: 我個人非常贊成不廢除
尤其是像這種泯滅人性,已經是到了虐殺的地步
孔武有力的大男人,欺負小朋友,:mad: 讓誰都看不下去
有本事找實力相當的來"釘孤支"
對這種人處以死刑,希望未來能修法
[虐童致死者,判以等同兒童致死方式]刑責來處分"獸行"人:sppt:
也就是說[對付這類的畜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 本帖最後由 417T阿杜 於 2007-1-28 01:59 編輯 ] 老實說
學弟並不支持廢除死刑
對於那萬死難辭其咎的人
苟活於世上
簡直是浪費人力資源與社會成本
就算是悔改了又如何
既知悔改
當初又何必去做
就像是學長說的"當一個人在剝奪對方權利時,相對的他也喪失了此項權利"
那他也不存在
任何存留於世上的權利........ 那些提倡廢死刑的人一定不是受害者家庭今天你家老婆被強姦致死 你會原諒那位兇手嗎 殺了你兒女你會原諒他一時的衝動嗎 我想一定不會吧 一定想打死兇手吧 反正政府要做啥都不是人民可以決定的了 好好工作存點外幣吧 小弟對於死刑存廢沒有意見!
再者,對於上述那樁"虐殺幼童"的案件;死刑似乎太便宜那隻犯案的畜生!無期徒刑才是真正的折磨;似乎比較可以達到報復的效果!如果,要處以死刑;應可讓被害者家屬在旁觀看處死過程![一部由蘇珊莎蘭登及西恩潘主演的"越過死亡線"( DEAD MAN WALKING ),正好有相類情節;不過它也質疑死刑就是啦!] 我覺得討論死刑廢除與否,應該先問問:判死刑的目的是什麼?
第一個目的,是隔離犯罪者:因為他太危險,所以要把他隔離起來;殺了他,是唯一確保他不會再犯的方法.
第二個目的,是警告社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子彈等你來領.
第三個目的,是懲罰犯罪者:報應到了!該你驚屎了!
第四個目的,是安慰被害人家屬.
要是為了第一個目的,我贊成死刑.終身監禁不准假釋,雖可以達到同樣的目的,但是要是無期徒刑犯,在牢裡又犯罪呢?叫他不要投胎嗎?
要是為了第二個目的,我贊成死刑.我覺得這種殺一儆百的方法最有效果;就像SNOOPY大哥在金門所見一般,保證人們再也不敢為非作歹.但是這是有條件的!我們的死刑都是秘密執行;若要教育大眾,為什麼不在市府廣場舉行槍決大會?這樣教育功能更高,不是嗎...:drl:
要是為了第三個目的,我反對死刑∼我不反對死刑判決,但是我主張判他一個死刑,卻不執刑.但是常常嚇他,說明天就要執刑,把他嚇個半死!然後∼〔哈,騙你的啦.〕這樣,玩個幾十年再說.
要是為了第四個目的,我反對死刑∼我贊成〔選擇性〕死刑:就是說他的罪太大,可以判死刑,也可以不判.要是家屬可以原諒他,就無期徒刑好了;要是家屬不能原諒∼抱歉,去死吧!
綜合來看,我覺得死刑是有必要的.人權團體的人,不知道在想什麼.禽獸不如的東西,還有人權嗎?那要不要把監獄也拆掉好了,以為坐牢很人道嗎?為什麼不廢除有期徒刑啊?假仁假義. 我贊成廢除死刑
如果審判程序有瑕疵、錯誤的話,那人被執行死刑完後怎麼辦?
蘇建和案的那個唯一的證人不也就是因為是現役軍人受軍審而先執行了嗎?雖然他是兇手,但相對的也是唯一的證人。
民主的進步從應報刑必須要提昇到教育刑才是,所以廢除死刑是必然的。
[ 本帖最後由 9527 於 2007-1-28 10:51 編輯 ] 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07-1-28 04:15 發表
我覺得討論死刑廢除與否,應該先問問:判死刑的目的是什麼?
第一個目的,是隔離犯罪者:因為他太危險,所以要把他隔離起來;殺了他,是唯一確保他不會再犯的方法.
第二個目的,是警告社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
個人支持學長的看法:sppt:
對於學長所說的第一∼第三個目的的看法個人完全支持。:sppt:
但對於第四個目的,個人認為仍有處以死刑之空間,此部分端看其犯罪動機、手段、犯罪後態度來分辨。
首先在動機部分來說:
1、 倘若其犯罪動機係出於一時義憤、「未必故意」、受有刺激或為了自衛...等當然值得審酙不該給予死刑。
2、 倘若其犯罪動機係出於有預謀的、以犯罪為業、見他人受害為樂....等,自無免予死刑之考量空間。
其次在犯罪手段部分來說:
倘其手段殘暴,不容見於當下之社會,或為避免他人加為效法的,非以死刑實難收儆世之目的,如此又豈能廢除死刑?
再者談到犯罪後之態度:
每每我們在媒體上見到某些人在犯罪後仍一副不在乎或「怎樣、又怎樣」的表現,這種人值得同情或加以保護?其實我們能在媒體上看的不過是冰山之一角罷了。以個人的經驗所見,當他們面對審判時的態度,很多很多真是會讓人萌生出「這種人還抓來幹嗎?怎麼不在當場把他X了」的想法。
最後談到「人權」
1、 以國家這個大機器來結束一個人生命,固然似乎有點不太公平,但如站在國家係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而為,又有何不當之有?
2、在大談犯罪者的人權時,有無想到被害人的人權及其家屬的負擔及感受呢?:L
以上尚請學長們多指教
回覆 #1 ilikebrandy 的帖子
我是覺得死刑還是該有的.現在的社會變的太多了.不要說是大人打死小孩啦?就一些社會事態來說.太多壞人的!<最恨飆車族亂砍人>做壞事的人會想反正沒死刑.<表現好可以假釋>出來又可以繼續做.那這樣法律有用嗎?所以我是覺得還是要有死刑的約束比較會有作用.:sppt: 死刑這種東西我認為將它放大來看
即為一種最露骨的以暴制暴行為
跟尋兇殺人一樣,沒有本質上的差異
只是我們將它被上了一層法律的外衣
讓這個行為看起來很文明
雖然我這樣說,但學長們千萬不要以為我贊成廢除死刑
其實我是相當反對廢除死刑的
我還認為現今的死刑對那些罪大惡極者太人道了
還緩刑?還上訴?直接拖下去宰了
人類的劣根性是需要暴力才會根除的
不需要在意別的國家廢不廢除死刑,國情不同
人當然天生有人權,但有些人做了禽獸的事情
就是自我放棄人權,對付野獸
當然要用野獸的方法跟邏輯來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