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嚴後也有槍決勤務!
78年駐地在台北隊時,我們營上的隨隊連仍有被指派這樣的勤務。而且槍決對象是我們自家三年半的學弟。 學弟心中有個疑問.....??
就是當年執行槍決死刑的前輩們,在執行完命令後,
心中難道不會留下一些陰影嗎?
軍中應該會對於這一些前輩們,有一些輔導措施吧......
[ 本帖最後由 mp338 於 2011-1-23 21:31 編輯 ] 原帖由 189 於 2008-9-28 19:5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78年駐地在台北隊時,我們營上的隨隊連仍有被指派這樣的勤務。
而且槍決對象是我們自家三年半的學弟。
報告學長:
該人犯是否為三年半199期的洪*進?
請學長移駕民國七十八年-直潭連事件 72~73本營執行兩次
大約是前一天通知
因此還緊急辦了一場軍士官團教育
科目: 五花大綁
教官由隔天執行槍決的上士擔任
課後我和161尤學弟跑去找營長喬喬看
要負責押解任務臨場見習
不准 給我回去睡覺, 我3點半就要起床
[ 本帖最後由 mp338 於 2011-1-23 21:52 編輯 ]
槍決的不成文規矩
槍決的不成文規矩來自槍決李師科的士官經驗傳承
1.死刑犯被踢跪下即開槍不給他有回頭的機會看到行刑者
2.不要知道死刑犯的名字
3.事先準備好一塊錢,驗屍後檢察官給紅包時一定要找給他
意在沒有全拿, 大家有份
4.拿100元鈔票包紅包, 塞在槍口給幫忙擦槍阿兵哥辛苦錢
5.當天行刑槍手放假一天,
6. 最重要的重點一定要仔細執行
在太陽下山前把紅包花光光一毛不剩 包括找來的錢
免得亡魂跟回來
[ 本帖最後由 mp338 於 2011-1-23 21:54 編輯 ]
72~73本營執行兩次槍決 ,我負責的任務......
72~73本營執行兩次槍決 ,我負責的任務就是不用參加晚點名
負責切西瓜給大家吃, 西瓜是上士槍手將紅包與自己貼錢請採買 ,買的
大家有份由我執行, , 一塊不剩
有菜鳥阿兵哥問我
報告班長:為什麼怎麼好晚點名後還有西瓜吃
今天早上槍決死刑犯的紅包買的
..............
[ 本帖最後由 沈君悌 於 2009-10-31 23:33 編輯 ]
來自槍決李師科的士官之經驗傳承
李師科與十大槍擊要犯羅xx李師科比較勇敢靜靜的挺直腰桿赴刑場
中第一槍後還要回頭看, 他立刻補兩槍
羅xx赴刑場嚇到尿褲子,是拖到定位,上士還在子彈上加
料 一槍畢命
回覆 哨長 A副排 的帖子
74 年在部隊時,曾聽一位長官說到他還是菜排時,也曾被指派擔任執行的槍手,
他帶了兩位學長〈菜鳥〉去執行,
領到的紅包也是一樣拿去吃吃喝喝花掉,
回來之後,有一位學長可能是壓力太大,
幾乎花了整個星期的在营休息〈天天買醉方能安眠〉,
上哨都不敢給他佩槍彈,
心理輔導後才漸漸走出陰影,
由此可見,
雖說是依法執行,
但心理還是會蒙上陰影。
回覆 15哨 沈君悌 的帖子
記得舍弟同學在金門當預官醫官說過他們醫官必須到金門某靶場執行槍決驗屍官
好像是由軍法官還是軍事檢察官
先驗名正身確定不會殺錯人後
給犯人抽一根煙
和忘了是喝酒還是吃何餐飲
(就是最後一餐就對了)
再由金門憲兵連憲兵用手槍執法行刑
最後才是小醫官再去驗屍 A附排兩年前的PO文被挖出來討論....感覺蠻"有趣的"
回應189學長的論述
當年直潭連事件...我332營剛好駐防中華憲兵隊
202指揮部轄下的大小事....剛好332營多少都有知悉參與
從洪員攜械開槍逃逸到被補槍決
我332營參與稽逃.收容.押解及槍決勤務
當時202所屬單位都有派員"觀禮"
印象中....大小事都在理髮部旁的"軍司法小組"內處理
小弟當時在留置室所以有耳聞其一
槍決場地好像是第四連處理的
押解是我2連兩位大專士官
開槍執行的好像是兵器連的士官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