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碰到這種事時,誰跟你談路權?對方只會想你家多有錢,你能夠賠多少,小弟始終都不認為我錯在哪裡,只是對方不幸死亡,連累家裡.....
到最後由於達成和解,檢察官以緩起訴結案,偵查庭上檢察官還是找出一條讓我不知該怎麼回答的法條,就是車輛行經無號誌十字路口必須停車再開,他問我有沒有停車再開?
我只能答覆沒有,好像整起事件都是我錯,檢察官後來也耐人尋味的說了一句話:台灣法律多如牛毛,在法律前每個人開車都要跟神一樣,但是連他自己過十字路口也不會停車再開......意思好像就是叫我節哀順變....
路權?在台灣?好像還很遙遠 Originally posted by 199T at 2005-8-25 21:39:
小弟也曾出過車禍,對方往生,現場為無號誌十字路口,當時我的速度大約30,對方騎機車由我左方急速衝來,撞斷我的左前保險桿,葉子板凹陷,送醫後於第二天不治,小弟即被以過失致死起訴,現場丈量我的煞車痕約70公分,後來 ...
對方沒戴安全帽.是吧?頭部受傷?
開車真是要小心!
以前一位同事.
也不知道肇事責任在誰?
只知道他因為無力賠償.
只好進去關幾個月.
因為一年也賺不了那麼多錢.
乾脆去關.:cry: 台灣的法律很奇怪,講情理法,先情再說理再說法,車禍發生後先要自己與對方談判和解事宜,這時就會有可能發生一些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打人或被打都在這個時候,保險公司也不會幫你站再第一線,反正你當時就會感受到什麼叫做千夫所指與過街老鼠,因為活下來的人一定是肇事者(肇事逃逸另當別論),連檢察官都是這樣說,
並非一般人想像的像電視劇演的這樣,若是有人有上過法庭,就應該有過那種感覺,看檢察官的心情,也要看法官的心情...再來決定你的死活... 台灣還有一條全世界獨有的道義賠償
就算你是對的肇責不在你
只要對方往生.你就是要賠 Originally posted by 199T at 2005-8-25 09:39 PM:
小弟也曾出過車禍,對方往生,現場為無號誌十字路口,當時我的速度大約30,對方騎機車由我左方急速衝來,撞斷我的左前保險桿,葉子板凹陷,送醫後於第二天不治,小弟即被以過失致死起訴,現場丈量我的煞車痕約70公分,後來 ...
其實對方沒戴安全帽反而錯的比較多
曾經有個案例
和學長的很像
法官後來判往生的騎士錯百分之70
駕駛賠百分之30
我覺得只要自己站的住腳
一定要據以力爭
但是學長你經過十字路口沒停車
真的有點...
雖然我沒完全停住
但是我一定會特別慢下到
可以應變的速度
Originally posted by MP0571 at 2005-8-26 10:37 AM:
其實對方沒戴安全帽反而錯的比較多
曾經有個案例
和學長的很像
法官後來判往生的騎士錯百分之70
駕駛賠百分之30
我覺得只要自己站的住腳
一定要據以力爭
但是學長你經過十字路口沒 ...
正常人應該也不會停吧,開到沒有號制的十字路口減速是應該會,也應該要的啦。 我有減速阿....我的煞車痕只有70公分....
回覆 #17 199T 的張貼
唉,台灣的法律,不敢恭維!真的節哀順變吧! 是否機車比汽車享有更多路權?我禮拜5跟人有交通上的糾紛,本來是要和解,但對方的保險介入
使得肇事者心態越來越偏差,還想要我負擔他的費用咧!!
差一點就要撕破臉走法院~
而警方在調解過程中,有提及路權在我這裡
它的定義是因為我是機車的關係嗎? 原帖由 空中騎兵 於 2006-4-22 17:54 發表
是否機車比汽車享有更多路權?
我禮拜5跟人有交通上的糾紛,本來是要和解,但對方的保險介入
使得肇事者心態越來越偏差,還想要我負擔他的費用咧!!
差一點就要撕破臉走法院~
而警方在調解過程中,有提及路權在我 ...
因該要這樣解釋路權無論任何車種都是一樣的 這是就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而言 就刑法而言 哪怕你你0.1的肇事責任而對方又有體傷的話 你就必須負起過失傷害 或是業務過失傷害的責任 在台灣人為優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