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0065 發表於 2006-1-10 21:18:47

軍紀糾舉的疑問?

想請問各位學長們:
哪裡可以查詢軍紀糾舉的各項各類條文
因為我常常在機巡時.不知道有哪些項目可以糾舉的

我一直很猶豫1.在營區內的民用摩托車可以雙載嗎?
                  2.營區內可以撐傘嗎?

因為學長之前都沒有教過
所以我也不敢說些什麼:L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1-10 21:27:37

原帖由 daniel0065 於 2006-1-10 21:18 發表
想請問各位學長們:
哪裡可以查詢軍紀糾舉的各項各類條文
因為我常常在機巡時.不知道有哪些項目可以糾舉的

我一直很猶豫1.在營區內的民用摩托車可以雙載嗎?
                  2.營區內可以撐傘嗎?
因為學長 ...

你們警務那邊應該會有軍人違紀與軍車違規的項目才是,以前我們都copy一份黏在違紀登記簿裡面,不過有時候會有一些新條文或是長官重點要求會用公文或是電話紀錄的方式下達,這就要靠幹部的宣教嘍。

而你猶豫的問題
1.交通法規沒有規定不能雙載
2.營區內撐傘不違規,以前古早時代才不可以。以前軍人連撐傘、提花布包、抱小孩都不行,至於有多以前,大概介於365學長與119學長之間吧:lol:

冰之饗宴 發表於 2006-1-10 21:52:01

軍法的話可以查勤務、情工區的置頂
裡面有一堆法令讓你查看

而軍紀的話比較難查
主要還是要看警務手邊有沒有相關軍紀條文
也是因為這原因,除非重大(明顯)違紀
我執勤時候是不亂開單的
當兵兩年沒開過違紀單
只開過車輛違規單

老潘 發表於 2006-1-10 21:57:27

1.在營區內的民用摩托車可以雙載嗎?
2.營區內可以撐傘嗎?
這僅是行政命令,法律不會閒到去規定撐傘與否的問題;跟當年郝杯杯鑑於現役軍人騎乘機車每年消耗一個營(修正)兵力,而嚴禁現役不得騎乘機車。

以前憲兵執行軍事警察糾舉勤務僅有憲兵勤務令與陸海空軍懲罰法,在行政程序法施行公佈後,軍事警察勤務必須依法執行而有「國軍軍紀實施規定」、「國軍風紀實施規定」來規立什麼是需要被糾舉的範圍。
不過這兩條規定我在國防部網上找不到...em28

tttggg68 發表於 2006-1-10 22:23:28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1-10 21:27 發表


你們警務那邊應該會有軍人違紀與軍車違規的項目才是,以前我們都copy一份黏在違紀登記簿裡面,不過有時候會有一些新條文或是長官重點要求會用公文或是電話紀錄的方式下達,這就要靠幹部的宣教嘍。

而你猶豫 ...


學長:營區內可不可以撐傘.這個比較有爭議.因為我自己有這樣的一次經驗.(不過也算自己白目啦∼講出來給各位弟兄笑一下)有次中午.因有勤務在身.所以可以先提早用餐.結果那天下雨.本想淋雨過去餐廳的.但遇到一位學弟也是要勤務用餐.學弟又很熱情的要我一起走.他又找了2把雨傘出來.一把是國旗傘.另一把是淡黃色小傘......結果他選擇拿淡黃色小傘.我們就一起走去餐廳.才剛到餐廳.就有一位上校很生氣的跑出來.....”x的!!誰剛剛撐傘過來的!!??”. 手上拿著小黃傘的學弟和站在旁邊的我立刻就被抓走啦....其實幾乎勤務用餐的人都撐傘去....只是我們白目的地方是拿了支太亮的傘.走過去時.被當時還是參謀長的沈司令看到.打電話叫那位上校把我們糾出來的.....


後來還去罰站....連主官都被叫去夾蛋了.因為參謀長說∼阿兵哥不能在營區撐傘.....

回去以後我還半開玩笑的虧我學弟.下次要拿就要拿國旗傘.拿國旗傘的話.我就不信還會被點到.....:P

川崎 發表於 2006-1-10 22:44:27

原帖由 老潘 於 2006-1-10 21:57 發表

這僅是行政命令,法律不會閒到去規定撐傘與否的問題;跟當年郝杯杯鑑於現役軍人騎乘機車每年消耗一個師兵力,而嚴禁現役不得騎乘機車。

以前憲兵執行軍事警察糾舉勤務僅有憲兵勤務令與陸海空軍懲罰法,在行政程序 ...

可是211每當有重大勤務時連上派機巡就是雙載耶~

營長~老闆也沒說不行~~我是其中一個~連上沒有人會騎野狼~:L(騙人)

不過機巡時感覺比車巡還帥~只是....不是發不動就是騎到一半熄火:QXD

瞬間變的超丟臉的:cry:帥不起來了

施純佑 發表於 2006-1-10 23:08:13

室內外都不能撐傘、牽手
進屋脫帽
違紀單開立很簡單、並沒有寫條文,著重於違紀事實陳述
除了交通工具外就以儀態及服裝來糾正
所以憲兵本身一定要以身作則、否則如何糾舉他人
機巡時雙載那時是普遍的,但民用機、汽車入營區是不可以的

阿士 發表於 2006-1-10 23:46:52

原帖由 老潘 於 2006-1-10 21:57 發表

這僅是行政命令,法律不會閒到去規定撐傘與否的問題;跟當年郝杯杯鑑於現役軍人騎乘機車每年消耗一個師兵力,而嚴禁現役不得騎乘機車。

以前憲兵執行軍事警察糾舉勤務僅有憲兵勤務令與陸海空軍懲罰法,在行政程序 ...

每年應該是消耗掉一個營的兵力啦!約4,5百人,一個師將近三千人還得了
當年每次放假必提醒的背誦項目,"不租用民車不騎乘機車"
所以當時軍人騎機車是重大違紀,至於撐傘當年也是不允許的但是不至於違紀

當年我們最常"貓"(台語)的就是頭髮過長,比我長(營上規定勤務盔以下露白,頂上不得超過一指幅),
銅環不潔,皮鞋不亮....你有我的亮嗎?
不是愛刁難,實在是因為軍團參謀長規定每個月要交400件業績,否則憲兵科長,營長,連長要去夾蛋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1-11 07:49:03

這我就沒經驗了~
抓人倒是經驗很多

Infantry 發表於 2006-1-11 09:34:03

原帖由 daniel0065 於 2006-1-10 21:18 發表
想請問各位學長們:
哪裡可以查詢軍紀糾舉的各項各類條文
因為我常常在機巡時.不知道有哪些項目可以糾舉的

我一直很猶豫1.在營區內的民用摩托車可以雙載嗎?
                  2.營區內可以撐傘嗎?
因為學長 ...
對不起,我實在不得不問,這位daniel老弟,你可不可以先告訴大家,你從入伍至今,到底整個憲兵單位教了你們什麼?

我想一定是只強調術科/體能之類的,學科就隨便隨便。如果是這樣,你會提出這個問題,就不是你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憲兵體系的問題。

這就是我國專業執法的兵種?倒底衣服燙得挺重要,還是執勤規定嫻熟重要?

強調一下喔,我不是針對現役或退役的憲兵人員,而是針對從過去到現在的憲兵體系。別會錯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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