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58哨 picard47at 的帖子
實在我只是不懂那種想法;如我原來發表所述,以及後續的發言,我認為年輕人(役男)是國家的資源,在被國家所用之前拿去外國消耗以換取金錢,是一種輕則自私,重則叛國的行為。那種傷亡的風險,不只他一個人在擔,同時國家也負擔了其中風險(不論多小,都是風險)。至於役畢的人,對於國家義務已盡,那當然是自由選擇。
對該員並不熟悉,無法針對他個人做切中的論斷;但是我相信國家的政策和法令出了問題,這點無庸置疑。
台男賣命 法傭兵當8年
回覆60哨:那是不懂歷史的人才做的情緒化反應。這句話很硬哦!
歷史的記載就是如此,與戰術和戰略無關。
也許我學藝不精,無法與才高八斗的你比,請包容。
回覆 59哨 9527 的帖子
不好意思您要對號入座
我也沒辦法
我不認識這謝先生
我也不認識您....
既然您的資訊只是來自新聞報導
在沒有充分了解事實的情況下
您又何以可以如此武斷的評論他'一個人會為躲避國內近二年的兵役而到國外再服八年的兵役,應該能很客觀的解讀成他不是一個怕當兵躲避兵役的人吧。'呢?
況且
我也沒說他是因為怕當兵而躲避兵役的人不是嗎?
我想
妨礙兵役是事實
不管他是為了賺錢
還是不想浪費生命在國軍裡
這位謝先生都是違法
至於其他人有沒有比他嚴重
這比爛的邏輯
應該不是這件事的重點....
[ 本帖最後由 cinematsao 於 2012-10-1 09:28 編輯 ] 原帖由 picard47at 於 2012-9-30 23:1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外籍兵團兵力才佔整個法國軍力一小撮,最多就是在戰術作用上探討其歷史地位,而不是盲目把所有戰略成敗都推給它,那是不懂歷史的人才做的情緒化反應。
法國與德國開戰初期,外籍兵團在挪威的戰術表現還是不錯,與稍後本土守軍戰略性崩潰完全無關;當然後來部分外籍兵團效忠自由法國、
部分加入維祺政府又是後話,而政治層面也推不到法軍頭上何況區區一個外籍兵團單位.....
至於法國招外籍兵團或英國招廓爾克兵之類,人家有不同的歷史與文化背景,也是先搞清楚人家的情況再來批評也不遲。
兄弟... 您自己這句話最好先大大標個紅字給自己看個清楚, 並且要先搞清楚法國外籍兵團的全部歷史包括野史, 您現在就是很懂法國外籍兵團了嗎? 除非您今日已成為是權威法國外籍兵團通了, 再來吐別人槽比較權威, 不然的話... 最好還是先搞清楚人家的情況再來批評也不遲, 收到嗎?! 原帖由 picard47at 於 2012-9-30 23:0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認為不需要過度解讀。依照台灣媒體的水平,"未料抵台在機場因未服役直接送去當兵,目前擔任陸軍文書兵"這種可能只是撰文記者自己的解讀;事實上,當事者回到台灣
發現要當兵時是否「錯愕」、「不情願」、「 ...
在未盡應有的義務前,《跑到別人國家當傭兵》=====「Why?」,
《就跟選擇到其他國家工作沒什麼兩樣,》=========我覺得一樣,跟藝人閃兵一樣,他們也是不斷的拍戲、出唱片、到對岸等地賺滿荷包,您看一不一樣呢?
《反正只要合法》==========如52哨9527學長所言屬實,那就是有觸法了,您絕得這樣有沒犯法呢?
《個人對個人行為負責》===================這一點倒是有點像樣了,他已經去當【文書】兵了. 原帖由 linyuhsiung 於 2012-10-1 13:5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在未盡應有的義務前,《跑到別人國家當傭兵》=====「Why?」,
《就跟選擇到其他國家工作沒什麼兩樣,》=========我覺得一樣,跟藝人閃兵一樣,他們也是不斷的拍戲、出唱片、到對岸等地賺滿荷包,您看一不一樣呢?
...
問題就在於如果真犯法了,照理說這位謝先生早該被自動起訴,然而實際上卻沒有。
小弟也有認識的朋友高中畢業就出國,直到前年才回國面對兵役,也沒被當作逃避兵役來發落;後來他申請到替代役。 原帖由 寧安 於 2012-10-1 11:1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兄弟... 您自己這句話最好先大大標個紅字給自己看個清楚, 並且要先搞清楚法國外籍兵團的全部歷史包括野史, 您現在就是很懂法國外籍兵團了嗎? 除非您今日已成為是權威法國外籍兵團通了, 再來吐別人槽比較權威, 不 ...
法國外籍兵團那些人的個人背景、因為何種動機加入、抽腿或者整個單位變節之類是一回事;對於法國人成立這樣的傭兵部隊的來龍去脈以及背後反應的問題,或者法國政府為何成立這支拿錢的傭兵部隊、能信任這支部隊到什麼程度,都是其他的主題。
然而為此把法國在戰爭的政治與戰略成敗責任通通歸咎一個兵團不力,乃至於因此推論外籍兵團並沒有強悍戰力,並不符合歷史事實,也不是正確的推理過程,對這個兵團更非公平的評價。
[ 本帖最後由 picard47at 於 2012-10-1 15:05 編輯 ] 重點是看出國是用什麼方式,拿什麼種類簽證出去的。
這位法國傭兵報導中寫了是用觀光名義出去。這樣的話其實出國並不違法,早就已經沒有未服兵役不能出國的規定。
但重點在後面,以觀光簽證去法國,偏偏法國傭兵是不管你來自何方,用啥方式來,就算偷渡只要報名了,印象中法國政府就是沒皮條,自然也沒有因為簽證過期遣返的疑慮。
OK!若小弟上述所寫的正好是這位仁兄的作法,就我國角度來講,不會管這位仁兄是否加入法國傭兵,而是直接認為他滯留在國外,超過簽證允許的時間,這樣一來,當然就有觸犯兵役法的疑慮。
他回國之後海關直接通報境管,國防部就直接來要人了。
不過記者寫的太誇張了,不可能直接在機場就踢到新訓中心。
另外我也覺得那悶,若這位仁兄這麼厲害,選兵時應該會主動跳出來要去傘兵特戰單位...要是我就會啦 原帖由 picard47at 於 2012-10-1 14:4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就在於如果真犯法了,照理說這位謝先生早該被自動起訴,然而實際上卻沒有。
小弟也有認識的朋友高中畢業就出國,直到前年才回國面對兵役,也沒被當作逃避兵役來發落;後來他申請到替代役。
學長好:
小弟的現役友人回覆得很清楚,您可以往前翻找一下,以免陷於「見樹不見林」之憾。
91年抽籤 (兵役法規定)
92年出國觀光未歸 (依妨礙兵役列管通緝)
100年入境被強制服役 (違法後入境依法處份)
違法在先是事實,違法之後的處份有很多種,也不是移民署、役政署、國防部想怎麼辦就怎麼辦,最終還是要看檢察官職權和法院宣判。
不光是判刑入監服刑才叫有處份,還有緩刑、易科罰金、緩起訴等。沒被抓去關,不代表沒處分,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了。
如果都是如此的話,國家還需要制定法令,政府還需要養司法警察與院檢嗎?
謝員入營後,因具有前科不符憲兵與陸軍特戰部隊徵選標準而汰除,這也是行之有年的規定。
謝員在法期間因體能因素未能入選戰鬥傘兵而改分發戰鬥醫療職務,法軍和國軍相比,實戰經驗自然豐富許多。維和任務亦有危險性,但維和屬綏靖與維持秩序性質,和短兵相接的實戰相比,尚有許差距。
所以媒體要把謝員吹捧成實戰經驗豐富,在國軍只能幹文書兵,恐怕是過頭了點。國軍每年送訓那麼多人在美軍和友邦國家,這些優秀官兵不乏挑戰美軍海豹、綠扁帽等特種部隊,恐怕在戰技戰術方面,能夠貢獻的地方更多。 原帖由 邱明宗 於 2012-10-1 03:4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回覆60哨:
那是不懂歷史的人才做的情緒化反應。這句話很硬哦!
歷史的記載就是如此,與戰術和戰略無關。
也許我學藝不精,無法與才高八斗的你比,請包容。
抱歉小弟口氣衝了點。小弟只是感覺這類評論對外籍兵團本身並不公平,要批評外籍兵團的「現象」,也不應該用這樣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