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30哨 SmokeyLT 的帖子
其實我們聽到有關這位謝先生的資訊都是來自他本人或是他朋友
他當年跑去法國當兵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我想沒人會知道
但是妨礙兵役是事實
這項前科也會一直跟著他一輩子
不管他當初逃兵是因為不想還是不小心還是熱愛法國軍生涯都一樣
因此我認為
讓他當當文書兵其實是很棒了
如果國軍隊一個有妨礙兵役前科的人還委以重任
那才是會被批的....
台男賣命 法傭兵當8年
也許有觸犯到國家的法令,但是國家的法令因選票,政治人物提議修改,而謝員又利用服兵役前的空檔,為著自己的興趣,而離鄉背井去一個陌生的環境,加入一個薪俸高、出生入死部隊,觸犯到國家的法令,也應該不是他願意。回覆 32哨 邱明宗 的帖子
報告學長學弟認為
不管他是故意還是不故意
他逃避兵役被通緝是事實
如果法令可以因人而異
那這法令不如廢了還比較快....
他加入法軍出生入死
或許成績不盡理想
沒進入傘兵部隊
只能擔任戰鬥醫務兵
說實話
跟他身為中華民國國民
該盡中華民國國民的義務服兵役
更是兩碼子事
學弟認識的兩位加入法國外籍兵團的前輩
都是服完國內的兵役之後才出發
跟這位謝先生差別很大.....
回覆 33哨 cinematsao 的帖子
曹導說得沒錯,違法在先,本應自負相關責任。且無須用什麼辦X不辦O,其他人也如何如何?為何單單對我?之類的話來塞責。無論是出國留學、出國當兵、出國學藝等等,都是親身實踐,追求夢想的表現。出國走走看看,也可以開拓視野。不過國家有相關的法令,未役青年出國本來就有相關的註記、提醒,早期還要父母切結才能出國。
追求夢想、享受鎂光燈的焦點,甚至於誇大吹噓這都是人之常情,就好比我們在退伍後都會吹當年有多操、學長有多GY等等。但藉由消費他人 (單位),來成就自己,恐怕也不是什麼對的事情。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12-9-26 10:05 A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追求夢想、享受鎂光燈的焦點,甚至於誇大吹噓這都是人之常情,就好比我們在退伍後都會吹當年有多操、學長有多GY等等。但藉由消費他人 (單位),來成就自己,恐怕也不是什麼對的事情。
嗯嗯~~我先跳出來承認...
我當年多操啊~每天體能戰技跑不完打不完...還有我那42期的學長與營部的長官是多麼多麼的機車啊~~:xd: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12-9-25 14:4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早上請教在大漢營區服務的現役友人,友人很感嘆,表示這則新聞真的是言過其實了。
該員在91年抽籤抽到陸軍,92年出國觀光未歸,依照妨礙兵役列管通緝,因此在100年入境的時候隨即強制服役。期間因故未能通過憲 ...
報告執行長:「該員在91年抽籤抽到陸軍,92年出國觀光未歸,依照妨礙兵役列管通緝,因此在100年入境的時候隨即強制服役。期間因故未能通過憲兵與陸軍特戰部隊甄選,在法期間因基礎訓驗未達戰鬥傘兵標準,改分發戰鬥醫療職務。」這幾句話我借走了喔﹗
借到沒公開的FB常士班和空軍防空學校社團去了。
謝謝
回覆 36哨 gun.cash 的帖子
學長請慢用:handshake一個人亂哈啦,搞得陸令部和國防部雞飛狗跳,又要被立委與媒體質詢+亂批。結果呢?帶來了什麼好處?真令人費解。 所以; 說穿了就是這一個人的故事被胡謅, 造成了立法院與國防部的口水戰, 因此... 小弟在第15哨海罵國防部時; 再三強調了若是報載故屬實的話, 現在就這麼一一被揭開了, 也就是很簡單一件事如執行長所言; 兵役法如何規範; 該怎麼辦, 原因就是故事並不如報載那麼的傳奇, 而是有其昔前因致今後果, 那真該撥亂反正, 該員也就沒得好寒扣了...
回覆 38哨 寧安 的帖子
沒錯,逃兵是事實,不管他逃兵的期間去幹傭兵,當法國外籍兵團,還是到別國去尋歡,去挑戰「外籍軍團」:xd: ,都是不相關的事情。要爬回來當中華民國國民,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就這樣單純。什麼拉理拉雜的,都是些廢話;真正該檢討的,就是國家的役政。講到役政就痛心疾首;這裡就不多表了。回覆 39哨 SmokeyLT 的帖子
報告煙排:相信挑戰「外籍兵團」是很多人的夢想,報一下八國聯軍的仇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