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記者並沒有違法,沒有插入部隊,沒有用身體強硬的阻擋部隊的前進。
這點來說,只要不違法,隊職官沒有意見,別人只能說現在部隊行進的規定鬆散,不能說記者有何錯誤。
其次,小弟的觀察,記者的水準,發問問題的內容,素質不高。
這點就小弟的觀察,其實並不吃驚,該記者程度的確不高,和國內各電視台記者比起來,卻也不惶多讓,觀眾素質如何,記者的水準也就如此。要是觀眾老早就開始抵制像是明道這種逃避兵役的人渣,那根本就不會有記者會去採訪這種人。
再來,小弟認為報導把那位海儀的弟兄特別用紅圈圈給標示出來,還說他不專心。
這點小弟認為記者在採訪上並沒有錯誤,但是在報導上實在是很偏頗,完全的主觀意識,甚至撰稿人有沒有在現場看,還是看了錄影再撰稿?這點我不敢說,但是有那種可能。
不過,記者有報導的權利,觀眾也有自行認知的權利,記者要武斷的下判斷,那他要是判斷錯誤,也可為世人公評。
至於我們是否也要降格到該記者的水準?
說過了,該記者的確水準不高,但是也不見得別台的記者水準就高了,現在的記者本來也就是一群水準高不到哪裡去的人在當道,這點希望曹導學長見諒,小弟本來也就認為出類拔萃的記者少,尤其跑影劇新聞的更少。但是武斷的認定記者有違規(即使錄影證據看不出來),同時認定他一定是「沒當過兵」等屬於臆測類的講法,豈不是和那位記者以及撰稿者的態度相同,就是主觀,武斷,沒有客觀證據,沒有平衡事實?
我相信各位學長的水準應該都比那樣要高,所以何不光就影片事實討論,主觀的想法也可分享,但是必須要持慎,因為每個人的想法都不相同,而我們比該記者高明的地方,就是各述其志,互相尊重,既不輕易稱讚,也不輕易詆毀。
我想主要有一句話和大家分享,那就是
自由的社會容許笨蛋和無恥的言論。只要他不違法,越能包容笨蛋無恥言論的社會,也就是越自由民主的社會。
這也許透露了我個人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笨蛋無恥),但是也不要忘了,態度決定高度。我想我們的高度比較高。
回覆 51哨 SmokeyLT 的帖子
煙排你好- - - - - - - - -我是分隔線
我想主要有一句話和大家分享,那就是
自由的社會容許笨蛋和無恥的言論。只要他不違法,越能包容笨蛋無恥言論的社會,也就是越自由民主的社會。
這也許透露了我個人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笨蛋無恥),但是也不要忘了,態度決定高度。我想我們的高度比較高。
- - - - - - -我是分隔線
感謝 感謝 感恩 煙排
我知道各位的標準了 當然沒有違法 但不符合國軍的發言人制度
還要我再說嗎
[ 本帖最後由 JY 於 2012-7-5 01:06 編輯 ] 小弟個人認為:所謂的自由民主,不能夠無限上綱;還是要尊重體制,才是成熟的自由民主。 幾年前拍的,今天突然想到它。 我很敬佩這位小朋友的媽媽。
http://i.imgur.com/ZquXI.jpg
[ 本帖最後由 jameslanx 於 2012-7-5 00:32 編輯 ] 原帖由 kuen1219 於 2012/7/4 10:51 A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個人認為:所謂的自由民主,不能夠無限上綱;還是要尊重體制,才是成熟的自由民主。
沒錯,也因此言論的尺度和採訪新聞的權利,也都是考慮民主成熟度的因素。小弟個人並不完全贊成民主制度,但是自由則是必須被保障的。而保障自由的關鍵就是法律,法律的訂定,守法的精神,與執法的準確。
也因此,對於和法律並無衝突,並無違法的電視採訪,必須予以保障;至於其內容是否討喜,是否有水準,是否有看的價值,則應該由市場決定。如果普羅大眾喜歡看的就是沒水準,追星,問笨問題,還喜歡曲解新聞畫面,那也無奈,不違法也拿他沒辦法。
相信曹導學長也一定是站在媒體工作者的立場上,堅守憲法保障的媒體權利,對於外界的批評,在屬於「價值判斷上」,小弟認為曹導學長並無異議;但是要是談論到「守法」或是「合於規定之標準」上,則不得不爭,因為這是媒體自由被保障的基本要件(要是不守法就沒有自由可言)。因為事關重大,因此必須要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在這點上小弟是很支持曹導學長的論述的。
回覆 50哨 JY 的帖子
人身攻擊?說記者最大算不算人身攻擊?
說媒體是亂源算不算人身攻擊呢?
妙啊~~~ 還要繼續玩喔
說記者最大 >有指名道姓嗎
說媒體是亂源 是人身攻擊嗎> 原來媒體識不可批評的 > 媒體果真最大
善哉 善哉 阿彌陀佛
回覆 57哨 JY 的帖子
我又沒說我不回文了應該是您說您不再回應的耶
果然妙妙妙妙妙:titter: :titter: :titter: :titter: 果真妙哉
您都引用我的貼文了 我也禮尚往來阿
:)ya: :)ya: :)ya: :)ya:
回覆 55哨 SmokeyLT 的帖子
報告煙排這個世界真的是很妙
各種素質的新聞從業人員都有
好壞不一
憲法保障新聞自由
也保障言論自由
但是憲法無法保障言論自由一定是正確的言論
健保保護國民有生病看醫生的權利
但是無法保護人民有不生病的權利
尤其是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