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執勤憲兵礦泉水 道歉歸還仍判拘役10天
小弟認為竊取他人物品實屬不該,且一看也知道官邸附近的都是便衣人員,賴員仍不問自取,當然屬違法。明明有問人家水是不是他的,還要硬拿走,真的是挺奇怪的。不過邱員在取回水之後仍執意提告,個人覺得是比較不太需要。建議取回水之後,要求道歉即可。不過本案也提供給大家做個參考,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拿取他人物品。
為了一罐水被判罰拘役十天,或易科罰金一萬元,代價可真是大。
不知道各位學長除了被學長或是督導官摸哨外,是否有遇過類似被竊取物品的狀況呢?
以下新聞取自yahoo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1/78/2rbl6.html 拿走憲兵的水 道歉歸還仍判拘役10天http://www.libertytimes.com.tw/]http://l.yimg.com/f/i/tw/news/newspartner2007/libertytimes_logo.jpg 更新日期:2011/05/11 04:21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卅台北報導〕家住總統官邸附近的賴姓男子行經官邸時,拿走憲兵邱政良的礦泉水,邱員主張,執勤時不能碰觸民眾,呼叫警察拿回礦泉水,賴某雖道歉,邱員仍提告,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賴某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99年11月17日晚上10時許,賴某行經總統官邸第8便衣哨,他見木箱上有瓶礦泉水,問邱員礦泉水是不是他的?邱員答稱「是」後,賴某即拿走。
邱員主張,他距離礦泉水有2步之遠,來不及阻止,賴某表示誤以為人家不要的水,且案發5分鐘後隨即還回礦泉水。台北地院認為,賴某行為屬「妨害他人行使權利」,依強制罪判拘役10天。
按報導敘述「邱員主張,執勤時不能碰觸民眾,呼叫警察拿回礦泉水」
那就表示正在執勤囉!現在已經開放哨上可以喝水了嗎?個人以為邱員根本就是衛哨失職,哨位上的物品居然都會被拿走,這跟哨所被侵入有何差別?該開勤務檢討會了。 所謂執勤連水都保護不了?
那保衛對象發生危害狀況時也呼叫警察好了,這樣比較方便
得理不饒人不好吧,<雖然錯不在己>。 各位學長好:
小弟我比較好奇的是''上哨為何要帶水''
可以在站哨時喝水嗎?
為什麼現在當兵有人權以前當兵的豬狗不如:drl:
時代差異也太大了 個人認為.這個告訴事件應該不是該員衛哨的個人意思
是不是有長官執意辦理以凸顯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讓人知道衛哨不可侵犯?
不過依我們老芋仔的觀點
衛哨值勤本來就有法律明文規範與保護
這種控告事件讓人覺得很烏龍
是長官的法律素養不足?還是刻意掩飾衛哨兵教育訓練的鬆散?或是該單位太閒沒事找事做?
其實就如同生哥與眾學長所言.衛哨值勤還讓人接近並拿走物品.根本是嚴重失職.還好意思大張旗鼓控告對方.
假設今天被搶走的是槍支彈藥...那衛哨還敢說「邱員主張,執勤時不能碰觸民眾,呼叫警察拿回XXX」
甚麼是<執勤時不能碰觸民眾>?
根本是民眾或閒雜人等沒機會也不能接近衛哨10公尺內的距離吧...
總歸一句.衛哨嚴重失職還敢大聲嚷嚷.只是讓眾多前輩看笑話而已...:crw:
[ 本帖最後由 阿舍 於 2011-5-12 07:08 編輯 ] 這種事情拿出來打官司
真的對單位形象有不好的影響
自己也做不好
哨上喝水然後水還亂放
一罐無色的礦泉水可以變成炸彈耶
紀律鬆弛 警覺不足
這是不是也要追究他"廢弛職務"呢 衛哨兵可以攜水一側?! 又是國防部何時德政?!
連一瓶水之二步距離都保護不了; 還能期待這位便衣邱員保護得了老大?!
現行犯人人得而逮之... 何來 "憲兵衛哨不能碰觸民眾" 說之有??? 誰講的??? 不然邱員他杵在那兒幹嘛???
邱員堅持提告... 為何該部隊長不堅持邱員衛哨失職; 先關他個禁閉再移送法辦?!
也沒有監察機關來調查這位部隊長?! 從這故事; 小弟我看到的就只是一連串軍公職人員的自我沈淪與相護腐敗, 國軍沒救了... 以前小弟就打電話到司令部去過,只因總統府.官邸外這些便服哨服裝可以看嗎?有少數人帽子.衣服髒的像街友一樣,用著渙散的眼神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 原帖由 寧安 於 2011-5-12 10:4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衛哨兵可以攜水一側?! 又是國防部何時德政?!
連一瓶水之二步距離都保護不了; 還能期待這位便衣邱員保護得了老大?!
憲兵衛哨不能碰觸民眾??? 誰講的??? 不然邱員他杵在那兒幹嘛???
邱員堅持提告... 為何該 ...
蓋個崗哨好了
裡面裝冷氣
放電視
最好還可以上網
還要有小冰箱
弄張床就更有"德政"了
官邸四周像監獄一樣築高牆 拉刺網
把長官關在裡面 現代講求越來越人性化,能給方
便的就給予方便,當然刻苦耐勞
的意志也慢慢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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