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只要每逢森林大火,總是由空特弟兄搭乘直升機直接深入滅火
問題是這些弟兄有受過森林滅火的訓練嗎?沒有!一點都沒有。
梨山大火、雪山大火,都是這些小伙子上第一線。
還好都沒發生事故,要不然責任誰負?
為啥找特戰去滅火?「因為受過山地訓練,所以應該很熟悉」,就是這種王八到不行的爛理由!
如果按照這樣的想法推斷,美國森林救火隊可以打包回家了,交給RANGER或是SEALs就好,反正他們也受過山野訓練。
[ 本帖最後由 sharka 於 2010-7-21 09:18 編輯 ] 原帖由 sharka 於 2010-7-21 09:1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曹導,別生氣,這種事情已經快變成常態了。
前幾年,只要每逢森林大火,總是由空特弟兄搭乘直升機直接深入滅火
問題是這些弟兄有受過森林滅火的訓練嗎?沒有!一點都沒有。
梨山大火、雪山大火,都是這些小伙 ...
依照台灣的思維
美國的第10山地師應該是森林救火的骨幹了~~~
空特搭直升機深入森林火場
講難聽一點
森林救火是何其複雜的一門學問
找一群戰力強大的士官兵去救火?
我相信打仗他們很強
打火肯定不行........
還是那句話
預算充沛的消防署
你們在幹麻? 原帖由 cinematsao 於 2010-7-21 09:2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依照台灣的思維
美國的第10山地師應該是森林救火的骨幹了~~~
空特搭直升機深入森林火場
講難聽一點
森林救火是何其複雜的一門學問
找一群戰力強大的士官兵去救火?
我相信打仗他們很強
打火肯定不行.... ...
報告曹導,由這件新聞其實我們可以點出一個問題點。
到底國軍在救災體系上,該扮演怎樣的角色?若消防署認為反正有國軍在,而不戰戰兢兢的尋求自己在防災體系上的定位,那未來前途絕對堪慮。
或許媒體可以以這次的新聞做一個專題,深入探討馬總統宣示國軍救災為主的這種態度。畢竟軍隊講白一點,就是殺人的機器,當然拿所學的技能轉換成為救人的武器,這是絕對要肯定的。只不過現在卻有這種本末倒置的現象,真的值得深思。
再講難聽點,空特一個月領多少錢?幹嘛要這樣賣命的去救森林大火?國軍做的到的,難道政府相關單位人員做不到?
話又說回來,坊間一堆人都認為,民間的救難隊甚至比國家救難單位還要來的主動積極。民間救難隊都是自發性的協助,也不求什麼回報,而國家的救難隊呢?每次看到新聞都是海外某國發生地震水災,趕緊派遣出去救援..............唉
回覆 10哨 cinematsao 的帖子
報告學長個人認為這種情況就像
本來不是你分內該做的事
有一次你剛好好心幫忙
做的結果比原負責人好
後來類似情況發生時這就變成你的工作了
久而久之大眾就真的認為這是你分內的事
至於原來負責的人呢
既然有人有辦法又愛出頭
那他就不淌這渾水了
民眾都很贊成裁軍
可是遇到天災又希望國軍出面
這是什麼道理? 我覺得人手不夠,或者是災難發生點就在駐地附近,因應時效問題,趕緊出動幫個忙,絕對是一定要的。
但是反客為主,這可就不是該有的常態了。 各位學長學弟話題開始前先向各位說聲抱歉!
因為以下的話可能會引起部分主觀人士反彈,
首先這則新聞已經報出好幾天了...
直到這兩天才看到此新聞在我們憲兵論壇出現,
這名士官長行為非常可敬,
但卻有人說他是莽夫,我只能說你沒經歷過在火場的感覺你是不會懂的,
難道只因為他非憲兵就這樣說嗎?
試問等救護車等消防車要多久時間??推算一下吧,
今天國家培育出來的軍人就是服務民人保衛國家,
消防人員不是人嗎?說句難聽點就算這名士官長意外受傷或傷亡,至少他是為人民為這國家而犧牲!
如果自己有受過訓練卻視而不見這種人才叫國家的遺憾敗類,現在這社會自私自利的人太多了!!
個人認為只要你會你懂的東西,當人民或國家需要你時就該盡力去做,而不是造成遺憾! 首先,這個話題討論到現在,沒有所謂的什麼「主觀人士」,純粹就事論事。
其次,請先看清楚大家的回覆,然後再發表意見,這樣才會客觀。
今日並不是抨擊這位士官長英雄主義行為,而是去探討更深一層背後所隱藏的意義以及現象。
等消防車要多久?當火災發生時,消防車姍姍來遲,這就是消防車的不對(當然,還是會有難以抗拒的因素導致消防人員無法即時趕到)!若是交通順暢之時,卻是來遲了,這就不對了,不是嗎?
再者,小弟請您深入了解一下,培養一位特勤人員,要花費多少心血以及經費,然後再來針對回覆的學長們意見下論斷後或許還不遲。
要第一時間投入救援的方式很多,但士官長這種方式,我直接了當的說,就是不可取。日後有人有樣學樣之時,造成身體傷害,這樣的話,這位士官長不就背了很大的罪?
[ 本帖最後由 sharka 於 2010-7-22 13:45 編輯 ]
回覆 17哨 sharka 的帖子
報告學長!您說的其實也有道理,但要怪消防隊嗎?也不是!!
消防隊接獲命令後到達現場這中間的時間都是黃金時期!!
說個例子:前陣子我們公司對面再興米糕火警!
當我們看到黑煙竄出到整棟起火讓您猜多久時間!
答案是不到三分鐘!!而我們在見到黑煙後不到10秒內打給消防隊,
多久才到??...答案是6分鐘!!
我們那離消防隊正常行車時間大約10分左右!
而當天消防隊快了4分鐘,可是火場在3分鐘內就無法控制了!!
今天這事件不去說這位士官長是否為特種部隊人員,要花多少錢培訓!
訓練一位特種部隊或特殊單位人員所花的經費當然比較高,
但這難道平民或一般兵比較不值錢就該入火窟嗎?
士官長受過這種專業訓練,他想不想救護當然是他的選擇,
小弟認為事情結束後,不應該去批評他的行為,
不敬點的說今天換成您家人困在火窟裡,可是您又無能為力,
這時您希望消防隊快來,偏偏又遇到車潮尖峰時段,
那困在火場的家人不就要等到消防人員來才搶救嗎?
其實我的點不是要把他英雄化而是士官長受過專業訓,
他肯不怕死發揮所長犧牲自己去救災,
且是出發於自己的善心不是長官命令很值得敬佩,
相信他也不願意遇到這種事,
但之前學長有提到的一點是我滿認同的,
為什麼媒體還要找他去重覆一次..
簡直叫他玩命,而為什麼他又肯配合,可見有可能來自上頭壓力!
最後也謝謝學長您的指教!! 再強調一次,後續不再回應。
今日大家所強調的,是在沒有確保的情形下做這些事情。
而媒體居然起鬨要士官長再表演一次讓大家拍。
士官長急公好義的精神沒人有意見,我也沒意見。
今日有意見的是,他自己學過攀岩,居然在沒有確保的情形下,在十三樓進行橫渡的動作,且還是單手拿著滅火器。說怎樣這樣的錯就不能不說。
三點不動一點動,根本不是這樣的作法,我甚至可以很直接的說,他的攀岩要是被我教到,我直接就是給他不及格重修。
若你有機會站在人行道的路緣上,然後單手拿著滅火器,另外一支手不能舉起進行平衡,而且只能走在路緣的那個寬度上,你就知道那個動作有多危險。
明明可以更安全的救難,為什麼一定要冒這個危險?
以上,不再回應。
[ 本帖最後由 sharka 於 2010-7-22 20:45 編輯 ] 不管洪士官長如何
他的義舉都值得我們贊許
身為保家衛國的骨幹
難道不該在危急時
適時伸出援手
我認為批評聲音
可以打住
讓我們為他鼓鼓掌
小弟淺見
勿重責
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