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一些貪污被起訴的有風紀疑慮的 {官 } 至少是大學畢業
一大堆是博士 碩士還有的甚至是公費留德的博士高材生
法官素質不是重點
重點是人性
檢察官考量的是證據夠不夠
法官考量的
怎樣判決不會被撤銷或廢棄
律師考慮的是當事人有利的主張拿出去了沒會不會贏
如此而已
太有人性而沒有證據的判決注定無法維持這就是證據裁判主義
所以官有沒有水準在台灣已不是重點
重點是一定會有人為了結案而選擇{比較快速}的方式
所以我說就算所有國民都是博士還是會有殺人還是會有違規
律師還是有工作 就算所有法官檢察官都是博士都鞋侯(引用自許純美的名言) 還是會有錯殺 制度設計的再好還是會有漏洞只是減少誤判而已
然而只要錯殺一個誰擔的起
要殺誤判的來賠?嗯是個不錯的方法 那我們很可能會實質的廢除死刑然後產生一大堆無期徒刑假釋卻沒有悔改的人渣在外面犯案
[ 本帖最後由 ufan0224 於 2010-5-14 13:13 編輯 ] 對於此案, 小弟認為憲調組沒有介入
是程序正義一大失策
因為另一案件,引用中時電子報更新日期:2010/05/14 02:42 張企群卅台北報導
情報隊迫於自身無權聲請搜索下,才讓憲兵205調查處介入。當三名涉案士兵被押出時,拖著手銬腳鐐,眼睛也被矇住,身上盡是遭受刑求的慘狀,令憲調處人員看了傻眼。三名士兵多日未眠神情恍惚,面對調查人員只能喃喃點頭稱是,讓憲調處人員對案情的真實性起了疑心。一查之下,果然發現三名涉案士兵的說詞,根本與情報隊查出的案情兜不攏
憲調組有介入的案子, 就是不一樣
不是說憲調組是神 ,不會出錯
但具有司法警察身分的憲調組
至少該走的法治程序會照走一遍, 冤案的機率便會少很多
沒有一個文明國家沒有冤案
但是愈重視程序正義的國家
冤案比例也會愈低
PS:不知論壇有沒有205憲調組學長, 請接受小弟真誠的感謝 ,真是國軍之光
[ 本帖最後由 kuda1994 於 2010-5-14 15:53 編輯 ] 印象中
發生案件當時
南區隊接獲通報有到現場(接受軍事檢察官指揮,現場蒐證)
之後的找尋嫌疑人等工作
都是由偵查主體~軍事檢察官進行偵辦
憲兵單位對本案
沒有太大的著墨點
在當時的軍事審判法
歸屬該單位的軍事審判機構
會是出於什麼考量下進行案件的定論
的確存有很大的彈性空間 憲調處人員對案情的真實性起了疑心。一查之下,果然發現三名涉案士兵的說詞,根本與情報隊查出的案情兜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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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如果沒有記錯 !應該是這一件沒錯
關於這個烏龍還牽扯到法務部調查局的測謊人員 可以參考翁景惠回憶錄
調查員最少要大學畢業測謊人員更是文質彬彬說萬中選一也不為過 接受測謊訓練 更是名師指導....結果呢?
這三名被告否認犯案部分全部沒有通過調查局的測謊 這是 科學證據喔 就很多法官來說 這不是鐵證如山是什麼?口供大略相符(都承認啊)測謊又不過又事後狡辯 該殺該殺如果不殺對不起國家 我求其生而不可得啦.......
結果呢?經過另一個機關來測就過了 ...調查員.他們素質不高嗎?翁景惠書中對調查員的批評看的我的心都在滴血
這些原理原則負責測謊的調查員會不知道嗎?
我不忍心也不敢苛責調查人員畢竟裡面有很多同學甚至學長
但是 通過科學證據出來的事實 真的是百分之百可以相信嗎?
要不是事後發覺有異這三個可憐的兵......
就我這個卑微的小小律師來說
事後發現有異的那個人真是有無上功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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