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橋 發表於 2005-8-26 14:00:20

後備憲兵與憲兵情蒐

調查組不但身負情報偵蒐與偵防任務
更具有協同檢警方調三方進行偵查的責任
而調查組在憲兵中最為吃重的任務
就屬與後備憲兵的聯繫
各調查組就屬所轄區
細分若干轄區責成各調查官進行聯繫探訪
而民間資訊與情資佔大部分
為後備憲兵所提供
在在說明了後備憲兵對憲兵及社會的貢獻
更印驗了一日憲兵、終身憲兵的崇高武德
所以後備憲兵的功能絕不是僅如各位所見
只是吃喝玩樂、聯絡感情的民生功能
而是在退伍後也要對肩負打擊犯罪、鞏固中樞的情工義務
這是你我都逃避不了的責任與榮耀
當發現不法情事與可疑線索
身為後備憲兵的我們
就有責任通報轄區警局與憲兵隊
以落實維護治安、人人有責的願景

老潘 發表於 2005-8-26 20:25:37

各縣市梅荷、荷松組織所轄據說超過25萬人?其在台灣民間組成一綿密情報網!!

說其是半官方組織並不為過,因為組織章程開宗明義均接受憲令部"輔導"!

所有梅荷、荷松協會之上級輔導單位是-->"憲兵司令部"!:cool:

國家安全對吾等後備憲兵之倚重可見一般!歷任總統在後憲重大集會均會到場致意~:gud:

望我後憲繼續為國家干城,永矢忠貞憲兵!!:sppt:




(P.S.目前論壇暫未與官方接觸。)

小興 發表於 2005-8-26 21:05:13

過些時候論壇動員能力(網路世界無遠弗界)或每年的聚會人數可以穩定時,再來報備或接受輔導。不知潘總及各位先進的意見如何?

老潘 發表於 2005-8-26 21:11:03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興 at 2005-8-26 21:05:
過些時候論壇動員能力(網路世界無遠弗界)或每年的聚會人數可以穩定時,再來報備或接受輔導。不知潘總及各位先進的意見如何?
民主時代採多數決,沒意見啦:smk:
無論決議如何,配合啦:sppt:

Infantry 發表於 2005-8-26 21:39:38

Originally posted by 武定橋 at 2005-8-26 02:00 PM:
調查組不但身負情報偵蒐與偵防任務
更具有協同檢警方調三方進行偵查的責任
而調查組在憲兵中最為吃重的任務
就屬與後備憲兵的聯繫
各調查組就屬所轄區
細分若干轄區責成各調查官進行聯繫探訪
而民間資訊與 ...
從武兄此一發言,我終於瞭解解嚴至今憲調組還是以前的憲調組。其調查對象還是以民間為主,非以軍中為主。坦白講,很失望。對人民的不放心,看來政黨輪替也沒改變。憲調組不專司軍中犯罪偵查,以我的看法,已失去正當性,可裁撤矣!


過些時候論壇動員能力(網路世界無遠弗界)或每年的聚會人數可以穩定時,再來報備或接受輔導。不知潘總及各位先進的意見如何?

小興,我的意見是,為什麼要報備與接受輔導呢?那和松荷或梅荷等協會就沒什麼區別了,除非本論壇也是以向該協會看齊為目標!我認為本論壇反而應該以成為憲兵司令部的壓力團體,針貶憲令部的缺失為目標。否則憲兵不會進步。

當然,這只是我非憲兵出身的看法,或許你們另有考量。但不妨參考。

天子 發表於 2005-8-26 22:07:57

後憲的重要在快退伍時各位應該都有去指揮部後憲座談吧!   聽說連長如果沒有讓屆退官兵去會記過 ;記得那一天穿乙式軍便服去指揮部坐談完後,去第一廣場地下

武定橋 發表於 2005-8-26 22:30:55

Originally posted by Infantry at 2005-8-26 21:39:

從武兄此一發言,我終於瞭解解嚴至今憲調組還是以前的憲調組。其調查對象還是以民間為主,非以軍中為主。坦白講,很失望。對人民的不放心,看來政黨輪替也沒改變。憲調組不專司軍中犯罪偵查,以我的看法,已失 ...
學長,也沒有那麼糟啦
其實跟解嚴以前有很大的改變
尤其是在陳水扁首次當天以後
調查組已經有了劇烈的改變
那天一宣佈陳水扁當選
調查組就開始刪除這些以前所謂的黨外人士的資料
從此以後
憲調組對於民間情蒐的目的
絕對非以打壓某特定立場人士而定
而是獲得中共及外國威脅情資及民間不法治安情事
而非以前的為政黨服務
調查組當然也有偵查軍中犯罪偵查
希望學長您不要誤會調查組存在的目的。

老潘 發表於 2005-8-26 22:56:44

Infantry兄所關心之重點應為情治機關的濫權與無限上綱;而其需要的即是"法制化"與接受人民監督"。

憲兵情工關於社情偵防原就無可厚非!因原就係國安工作之一部(境內部份)。"國家安全局組織法"(按)該法第二條:憲兵司令部為該局國安情報工作之縱理機關之一。並針對國安工作對憲令部有統合指導的責任。

欣見立法院於今年1月14日第15次院會通過"國家情報工作法"(按),並於今年2月5日發布。該法第三條:憲令部於國家情報工作範圍內視同情報機關。

重點是該法的第四條、第五條已明確的將國安工作予以"法制化",接受立法院(人民)監督。且第六條亦很明確的規範國家情報工作不得涉入政黨(治)性質內容。

第七條亦將社會或重大治安事務納入國家情報工作範疇中,憲調等情工針對該事務情資偵搜亦於法有據!

其實你我以及全體中華民國國民的初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一條已道出!==>為規範、監督、統合國家情報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並保障人民之權益,特制定本法。

武定橋 發表於 2005-8-26 23:18:00

老潘大學長所言甚是
憲兵的確沒有受到特定政黨的控制
也絕對沒有權無限上綱
絕對受人民意志及立法院監督
請大家放心

Infantry 發表於 2005-8-27 20:24:46

武兄,我想是因為你的貼文通篇未提軍中犯罪偵查,讓我有所誤會。

誠如老潘司令所言,各職司情報工作之機關,其工作已有情報工作法規範。我也看了條文,坦白講,制定得很爛。許多只是宣示性質而已,這是題外話。

我想,雖然你說,憲調組當然有從事軍中犯罪偵查,但恐怕比例很低吧!我想,實情並非軍中無刑事犯罪(總不能只有出人命才叫刑事犯罪吧!),而是在上位者,要營造國軍純潔的形象,所以許多犯罪案件,在以前都由政戰系統介入處理,限縮了憲兵的職權,久而久之,似乎變成真理。其實自欺欺人而已。

我的見解是,憲兵調查組若還真要繼續存在,就得真正轉型,首先名稱改為偵查組,或乾脆刑事組,集中主力在軍中犯罪偵防。說白了,你們就是穿便服的軍中刑事警察。所以刑事專業的要求就要提高。不這樣,不要說憲調組了,我看連憲兵的刑事鑑定中心也不要再浪費公帑了,關門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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