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沙卡... 您忘了二等長啦~ :titter:
小心下回被來自憲特的二等長給過肩摔後再讓你無繩垂降~ :xd:
報告發哥營長
小弟自己旁邊撐著了:drl:
是的,如同發哥所說
還有特勤單位甚至是國X局的人,都有機會,甚至可說都要受傘訓喔 原帖由 sharka 於 2006-10-25 16:56 發表
也曾經有退伍的長官在捷運上看到政戰的學生配掛傘徽
因為看到有傘徽,又是未來的軍官,於是這位長官就湊過去想要聊一下
沒想到這位政戰的學生站沒站樣,衣服也很不整齊
長官氣的當場把他的傘徽拔下,並烙下一句話:「你不配擁有這枚傘徽」
PS,這位長官是專科四期,曾任精誠連連長....
當場把他的傘徽拔下:
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條 (普通搶奪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放進自己口袋沒收:
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並烙下一句話:「你不配擁有這枚傘徽」
刑法 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SHARKA
我看完圖片
想了一整天
我想我確定這個地方在大聖營
因為能照到C119起飛的地方 只有大聖營
原帖由 249 發表 :
當場把他的傘徽拔下:
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條 (普通搶奪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放進自己口袋沒收:
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並烙下一句話:「你不配擁有這枚傘徽」
刑法 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這些話是沒錯啦
但在軍方而言............................
我糾正你你不聽 你敢頂撞我
我先以頂撞上官辦你
你敢動手
我再以暴行犯上辦你
再協調全期同學通緝你 原帖由 神龍 於 2006-10-25 21:02 發表
以上這些話是沒錯啦
但在軍方而言............................
我糾正你你不聽 你敢頂撞我
我先以頂撞上官辦你
你敢動手
我再以暴行犯上辦你
再協調全期同學通緝你
請問軍法中關於以下犯上的規定
適用於已退伍的"上"嗎?
(如果該長官尚未達除役年齡)
另外
目前軍校生在畢業掛階前都不具有現役軍人身份
違紀事件只能依校規或民間法條處置
請各位學長長官們知悉:o
個人認為應該是可以通知校方以校規懲處:cool: 原帖由 神龍 於 2006-10-25 21:02 發表
SHARKA
當場把他的傘徽拔下:
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條 (普通搶奪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 ...
但在軍方而言............................
我糾正你你不聽 你敢頂撞我
我先以頂撞上官辦你
你敢動手
我再以暴行犯上辦你
再協調全期同學通緝你
法制觀念薄弱!一切都在體制外解決,那和動用私刑有甚麼分別? 各位長官以及學長請息息怒,這一篇發文只是小弟想要多了解一下父親當年的一些記事,
給小弟多一些的回憶,有得罪到各位學長的地方還請多多包含,請各位能提供一些回憶給小弟。
多謝神龍長官的回答,大聖營區也是在屏東嗎?這營區是不是還存在呢?
小弟還有一個疑問就是,父親在機艙內那一張照片手中握有一個類似手機的東西,
那是什麼呢?那時候不可能會已經有GPRS(衛星導航系統)了吧! 原帖由 249 於 2006-10-25 21:26 發表
但在軍方而言............................
我糾正你你不聽 你敢頂撞我
我先以頂撞上官辦你
你敢動手
我再以暴行犯上辦你
再協調全期同學通緝你
法制觀念薄弱!一切都在體制外解決,那和動用私刑有甚麼分 ...
好像聞到一絲絲的火藥味:L
大夥消消火,看老照片回味當年勇
因為如果就法來說,雙方都沒有錯
只不過神龍長官是用軍法, 249兄是用民法
只不過最後一句話的確有那麼一點用法外之罰
不過這種事本來就可以可大可小
因為類似所謂全期同學通緝,不一定是動粗
也可以是用體制內的方法處置
所以大家可不可以回歸這篇的主題討論之
:o :o :o 原帖由 249 於 2006-10-25 21:26 發表
但在軍方而言............................
我糾正你你不聽 你敢頂撞我
我先以頂撞上官辦你
你敢動手
我再以暴行犯上辦你
再協調全期同學通緝你
法制觀念薄弱!一切都在體制外解決,那和動用私刑有甚麼分 ...
上課上到一半看到這種反應
是怎樣?
不過是說說曾經發生過的事情
當然法律層級是可以討論
不過不需要這麼嚴肅吧?
只不過是故事而已
講話不要這樣尖銳
法治觀念厚與薄,不是你說了就算
這樣來講,是否我也可以控告你污辱呢?
誠如財哥所說
不見得是以讓人受傷之動作來解決
軍官的學長學弟制度,就夠讓人受了
真搞不懂,說故事還會有人這樣激動
喝口茶,看相片跟聽故事不是很好? 原帖由 aliex717 於 2006-10-25 21:35 發表
各位長官以及學長請息息怒,這一篇發文只是小弟想要多了解一下父親當年的一些記事,
給小弟多一些的回憶,有得罪到各位學長的地方還請多多包含,請各位能提供一些回憶給小弟。
多謝神龍長官的回答,大聖營區也 ...
是的
大聖營是在屏東,在大武營附近
不過因為有部隊駐守,詳細地點恕小弟不能在公開場合說了
我住過一個月大聖營
雖然破舊了點,但是
爽!
因為天高皇帝遠,哈哈哈哈
對了!令尊手上拿的東西,我研究了老半天還是看不出來
神龍長官有沒有看過
但我肯定絕對不會是GPS,因為GPS是近代20年的科技了
[ 本帖最後由 sharka 於 2006-10-25 21:51 編輯 ]
大家聊聊就好
沒關係啦大家討論事情別偏主題就好
總是討論嘛
但基本上軍校在校學生是有官階的
因此一切還是以軍法論
當然退役人員就一定是以民間的律法來論
大家別火 討論事情吸口氣 想一下再說
不過就像SHARKA講的
軍官的學長學弟制是存於心中一輩子的
一旦發布通緝 那學弟可能永無翻身之日
好了 我解釋完了
沒事了 就照片來說
1.那個神龍池是圓形的 但照片裡的是有點長方形
2.大武營是有池塘叫明湖 但沒有那些設施 且明湖是後來才挖的
3.由籃球架 我想埠出 大武營哪邊籃球架後面還有營房除非勤指部前面
4.由於照片中人 可以於草叢拍攝到C119起飛鏡頭 因此我大膽判斷為大聖營
以上是我判斷的依據
但不知是否正確 還是要老教官才能正確告知吧
謝謝大家
[ 本帖最後由 神龍 於 2006-10-25 22:1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