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zzly_joewu 發表於 2006-9-4 17:39:32

金門憲兵隊-1987-1988(18)縱深陣地演練

前陣子,從總統府前面過,好多全付武裝的學弟一群群,有在樹下,有在欄杆旁,就戰鬥位置,彷彿是對抗「斬首行動」一般。
1987年,在金門也是一樣,每個月都有一次「縱深陣地演練」,就是每個人要進入碉堡裡,一呆就要呆上一整個下午。除此之外,依規定當天不准開伙,每個人只能吃「戰鬥口糧」。不過,這一點,一直沒有做到。
每個月的「縱深陣地演練」是依各守備區來進行。所以,當天中午吃飽飯後,一樣可以睡午覺。之後就帶著武器與防毒面具集合。
剛開始,很簡單,因為,大部份的兵不會用機槍,所以,士官就負責帶五七機槍。我就右肩扛五七機槍一挺,肩背預備槍管袋,左手拿三角架。其他的班兵就拿65步槍、刺刀與彈匣三個。感覺上,還算輕鬆愉快。走在山中的小路上,還是可以的。
我們班是配到大智樓附近的碉堡。進到碉堡第一件事,就是趕快把機槍架好,目標就對準某某路口。把一準星對準目標,把機槍固定好,然後就沒事做了。看看老兵操新兵吧!我們又是大專兵,也是士官,大概沒有人會操我們的。
老兵慣用的就是,抽背車號,三角標誌什麼的,或是唱憲兵個歌,不會的話,就是罰站或是交互蹲跳。或者是,戴上防毒面具唱軍歌。
偶而,通信士就會跑來跑去架EE-8,大家試一下電話。或是,排長輔導長會來各碉堡視察,大概就是這樣子。很少有將官視察我們的。
沒事的話,就看看機槍的位置與角度好不好,是不是可以殲滅來犯的敵軍。或是,練習一下,更換預備槍管。當然,是不可能子彈上膛,試射一陣子。若是可以的話,還真不錯。
比起構工,或是,搬白米,罐頭,這樣的時光還算不錯。
沒幾個月,換了司令官後,除了原來的槍要帶齊外,還要帶子彈兩箱。這可就累了,兩木箱的子彈是非常重的,又沒辦法上肩,只好兩個人搬一箱了。
印象中,一年有一次全島大演習。也就是蹤深陣地大眼練吧!除了,我們要和平常一樣進入碉堡外,還必需派出「戰場督戰隊」。
排長率隊,大概12到16名士官兵組成督戰隊,就派在司令官身旁,負責戰時軍令的有效執行。說明白一點,就是誰不聽司令官的話,一律交督戰隊「斃槍」。當然,這樣的事情當然在那時並沒有發生,因為,根本沒有戰爭。
不過,如果真的打起來了,我們還是要戰到最後的,最起碼我當時是有為國犧牲的雄心壯志。
各位可以想一想,二次大戰中的各國戰場「憲兵」,大概就是那樣子。
我想,在金門戰地,軍中憲兵的勤務還真的很多。除了地區憲兵外,戰區憲兵也要參一腳。不過,這都是很好的回憶。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9-4 19:49:47

報告學長:
戰場督戰隊已在88年左右廢止,改成由軍法系統來認定是否抗命?以及依法判刑。
聽說是為了減少打仗時,主官草菅人命,保障人權。
但小弟認為....都打仗了,還要將抗命的軍人後送到軍事法院,那這樣軍令如何貫徹?誰還要死守陣地?

Johnson_01 發表於 2006-9-4 21:20:35

難得遇到同梯同學,
中心結訓的測驗, 令我記憶久遠.

測驗官一直強調 "跑不下去不要硬撐", 一定會讓我們通過

.

Bcl2 發表於 2006-9-4 22:15:31


戰場督戰隊已在88年左右廢止,改成由軍法系統來認定是否抗命?以及依法判刑。
聽說是為了減少打仗時,主官草菅人命,保障人權。
但小弟認為....都打仗了,還要將抗命的軍人後送到軍事法院,那這樣軍令如何貫徹?誰還要死守陣地?


:sppt:
希望只是版大誤會
到了狀況三以上還是會拿出來用
也希望不要到最後把陸海空軍刑法各章節的戰時特別條文都給廢了

真這樣搞
成何體統?

mp01

SC 發表於 2006-9-5 08:36:13

我在馬祖時,也遇過很多次"營區自衛戰鬥",這是我那時在馬的稱呼,其實理由
很簡單,一般部隊,海防班哨,據點等,都是顧好自己所屬的區域,沒人會來幫
你,也不准你離開據點,除非是躺著被抬出去.

我槍陣地旁的水泥刻的紅色標語"獨立作戰 ,絕無後援".

我高砲單位,在營區自衛戰鬥是固守槍砲陣地,當然軍令是規定
"與陣地共存亡",據點指揮官(下士或上兵),為何是配0.45手槍??因為有權力
自行斃掉抗命或落跑的班兵,~~~是指真正作戰時!!

步兵海防據點,就會派些菜兵,整天窩在據點附近的傘兵坑內,各自負責不同的
方向,有時督導的長官會來下狀況,只見步兵弟兄在據點附近衝上衝下的,戴防
毒面具,敲警鐘,臥倒......,實在是很辛苦,給那些弟兄,致最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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