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enlight 發表於 2006-6-12 16:30:49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6-12 11:49 發表
報告親愛的打火兄弟學長﹕

在美國的確是這樣。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的警笛大的嚇死人。在路上要是冷不防在後面突然鳴笛﹐真的會被嚇的從駕駛座上跳起來。不過在美國﹐跟從小的教育和公權力的執行有關﹐聽到這些 ...
1、在台灣也有相關法令可以處罰,依道交法§45處以罰鍰 。
2、在台灣警備車、救護車、消防等因執行公務而造成一般民眾財產、身體或生命等法益造成傷害,雖公務車對傷害的構成要件以造成實質上的損失,而造成業務上之毀損(傷害、殺人)之罪,但依刑法第§24緊急避難,阻卻上述之罪責,不罰、減除或免除其刑 。
3、台灣八十年代以前,警察因訴訟經濟而有"違警罰法",警察可以未經上訴審判程序對行為人做裁"決"(非行政法之裁"量"),例如警察杯杯抓到你無照駕駛,他看你是窮學生,繳不起罰單,但又不能不罰,所以就叫當事人唱唱國歌或做做伏地挺身,然後就放你走,所以當時的警察有很大的公權力 。 暫且不論違警罰法是好是壞,自從某陳姓市長說了一句"我是台北市長,台北市的警察理應當歸我管"後,各縣市跟著效法,現今各縣市首長都掌有警察人事權,各議會也都掌握著警察的所有經費,讓所謂地方自治做的為之"徹底",加上現在人民講求"人權"(人權是在合理範圍內,不能無限擴張解釋),某些人不小心或故意超出了社會不能容許的法規範,卻又不接受國家制定的法令規則,然後冠冕堂皇說自身有人權、自由權...,綜觀上述,現今警察已經沒有所謂的公權力了,更淪為政治人物的棋子。
在美國因為國情及法律審查角度不同,所以讓人有"美國人很有公德心"的錯覺,美國的法律偏屬古典學派,是用反向思考來審查。
例如:以殺人罪來說
①台灣:甲殺了乙所以乙死掉了,甲和乙有直接因果關係
②美國:乙之所以會死,是因為甲殺了乙
古典學派講白話一點就是"牽拖",例如早上甲的母親叫甲起床上班,甲快遲到搭TAXI到公司,但仍然遲到,被老板罵,甲一氣把老板殺死,以上假如是以此審查的話,甲不但有罪,甲母及TAXI司機也有罪,因老板的死是因為甲殺了他,假如司機沒有載甲,甲就不會到公司殺老板,而甲母如果沒有叫甲起床,甲就不會搭TAXI到公司殺老板,所以甲母也有罪,甲父也也罪,因為甲父和甲母若沒有結婚,就不會有甲......這種審查方法很容易無限擴大間接的因果關係,所以"剩香針果凍"和"賣噹牢"在美國會敗訴原因在此
美國對於生命的保護很值得台灣人學習,美國行人穿越斑馬線若是車子未禮讓行人,則是以一級謀殺罪的預備犯來論,我們看來似乎沒什麼
,但美國人的想法是雖然你沒有撞到人,但~有~可能會因為你撞到他,而造成行人的傷害

sharka 發表於 2006-6-12 16:37:47

古典學派講白話一點就是"牽拖",例如早上甲的母親叫甲起床上班,甲快遲到搭TAXI到公司,但仍然遲到,被老板罵,甲一氣把老板殺死,以上假如是以此審查的話,甲不但有罪,甲母及TAXI司機也有罪,因老板的死是因為甲殺了他,假如司機沒有載甲,甲就不會到公司殺老板,而甲母如果沒有叫甲起床,甲就不會搭TAXI到公司殺老板,所以甲母也有罪,甲父也也罪,因為甲父和甲母若沒有結婚,就不會有甲......這種審查方法很容易無限擴大間接的因果關係,所以"剩香針果凍"和"賣噹牢"在美國會敗訴原因在此

那要把華盛頓挖起來鞭屍,也要控告美國軍人
因為一個是創立美國
一個是保護美國成為完整獨立的國家
總之沒有美國就沒事

瘋狗 發表於 2006-6-12 19:13:59

對阿!!將心比心,當你座在車上時,那種心情!!從此我只要聽到救護車的警笛都會乞求希望在車上的傷患一切都來的及.這是同理心才對沒有公德心也要有同理心,那一天她們座到救護車時就會發現自己以前都錯了!!
香港的好像是有交通部會開一條全綠燈的線給救護車跑,還會有警車開道!!

chenpailiang 發表於 2006-6-12 20:10:27

講個題外話....之前只要車巡在外遇到後面有救護車或消防車....我都會響警笛替他們開道,一直到目的地...
原因:1.個人覺得憲兵警笛聲比他們大聲又尖銳
         2.passat警備燈全開很顯眼,加上手動給他「兜兜」幾聲,前面的車通常會讓。
         3.憲兵警備車平常路上較少見,大家看到一台警備車後面跟一台救護車或消防車,會覺得事情比較嚴重
以上純為個人觀感...

[ 本帖最後由 chenpailiang 於 2006-6-12 20:34 編輯 ]

q124245881 發表於 2006-6-12 20:17:52

有些人沒公德心..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得從小孩時候開始教育起...

wsw968 發表於 2006-6-12 20:33:33

講到這種事,我是覺得應該跟"阿共仔"學一學:)
人家的車上不但有警笛"嗚啦嗚啦"叫,還會用喇巴廣播....前面車牌滬Bxxxx號車靠邊讓開......還是不聽就.....開罵了!!再叫前方的交警將該車攔下,扣證+罰錢!!:cool:.....外加訓斥一番!!!
雖然極權,但是真有效!!:lol:

chenpailiang 發表於 2006-6-12 21:34:52

原帖由 wsw968 於 2006-6-12 20:33 發表
講到這種事,我是覺得應該跟"阿共仔"學一學:)
人家的車上不但有警笛"嗚啦嗚啦"叫,還會用喇巴廣播....前面車牌滬Bxxxx號車靠邊讓開......還是不聽就.....開罵了!!再叫前方的交警將該車攔下,扣 ...

被學長發現了...我都用這招...有些「慢皮」的駕駛人,非得一定要我拿擴音器喊出車色跟車牌...他老兄才會讓路,邊讓還邊瞪你...不過...一雙眼睛通常贏不了駕駛、車長跟兩位槍兵四雙眼睛...尤其一號表情...有一次一個駕駛人搖下車窗還大聲嚷:『我5xx梯的...你幾梯的...我聽得懂喔』...當時車長是兩粗二士官長:『你梯次倒過來寫就是我梯數...喊屁喔...閃開啦!』...厚...當時忍住不笑..很難過...

b763033 發表於 2006-6-12 22:43:38

原帖由 chenpailiang 於 2006-6-12 20:10 發表
講個題外話....之前只要車巡在外遇到後面有救護車或消防車....我都會響警笛替他們開道,一直到目的地...
原因:1.個人覺得憲兵警笛聲比他們大聲又尖銳
         2.passat警備燈全開很顯眼,加上手動給他「兜兜」 ...

那倒是真的, 82 年有一次在中壢龍岡, 通往桃園那條路上,遇到便衣刑警逮捕歹徒

歹徒卻羊癲瘋發作, 便衣要求正在車巡的我門載他去醫院

我說不行, 但是可以開道

警笛一響, 整條路的所有行人皆讓到兩邊,

ㄧ位阿婆還念念有詞:"搭喜花星蝦米代至?"

附帶一提, 那條路當天晚上剛好有夜市, 雙線道而已,連民用轎車都閃邊了

第一次覺得當憲兵真威風

junhong 發表於 2006-6-13 01:11:59

小弟在醫務隊時也常常開救護車送學兵急診,遇到的狀況也不少
在高速公路上就是有些白目駕駛不會禮讓救護車,還有會想和救護車比快的車子~~~
更過分的是還有駕駛把救護車當成前導車,緊跟在救護車後等等情形~~~

sharka 發表於 2006-6-13 09:56:44

原帖由 chenpailiang 於 2006-6-12 20:10 發表
講個題外話....之前只要車巡在外遇到後面有救護車或消防車....我都會響警笛替他們開道,一直到目的地...
原因:1.個人覺得憲兵警笛聲比他們大聲又尖銳
         2.passat警備燈全開很顯眼,加上手動給他「兜兜」 ...

我覺得學長這樣做很正確
起碼一起會讓許多駕駛人有所警惕
一看是憲兵開道
趕緊讓!
做的好!: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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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看看什麼叫公德心